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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中的暖流:3位警察面对上司威逼利诱不为所动

 和平壹 2019-12-13

作者: 王学堂,来源:法律学堂。

寒冬中的暖流:3位警察面对上司威逼利诱不为所动

这几天,已经进入冬季,即便是向来温暖的岭南也陡然降温。

与寒冬同来的,还有一个令人寒颤的新闻:曾任河北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康永“分管全市治安等工作”。但正是这样一位资深执法者,仅仅半年时间,就与6名幼女8次发生性关系,手段之卑劣,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

说来,他自己就是辖区内分管治安的局领导,当然不会有人胆敢“太岁头上动土”,敢把天天在主席台上训话的局领导捉奸在床、处罚成嫖客。这次案发,实属偶然。

2018年3月,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抓获了一个长期“碰瓷”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故意撞车剐蹭来敲诈勒索钱财。在审讯过程中,迁安民警发现了更严重的罪行——该团伙成员主动供述,曾强奸、轮奸了数名未成年少女,并强迫她们卖淫赚钱。警方在之后的侦查中发现,牵涉其中还有迁安市人大代表王双。谁知王双的落网仅揭开了迁安性侵案的冰山一角,该案疑有数十名涉案人,其中包括公职人员、富商、人大代表等。

就在这个涉及12人的恶势力团伙陆续落网之际,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康永却坐不住了。在一个县域,案件一进门就要托人也是一种常情,循序渐进熟人社会,但让人想不到的是,康副书记不是居中掮客,而是为自己说情。

据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2018)冀0204刑初164号一审《刑事判决书》认定:2018年7月,被告人康永得知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在负责查办的李宗阳强迫、介绍卖淫案中可能涉及其嫖娼并涉嫌强奸罪问题,为谋取侦办民警对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不追查的不正当利益,于2018年7月10日左右先后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秦某5万元、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王某人民币3万元、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中队长马某人民币3万元,合计人民币11万元。

压力不只是在康副书记,迅速转移到了3位警官身上。办案办到了自己的顶头上司,相信迁安公安局的秦党委、刑警大队的王教导和马副队长拿着顶头上司给的钱,那是坐卧不安啊!

收还是不收?收,这是什么钱,你也敢收?不收,这位康副书记来头可大啊。1965年3月29日出生的他是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县级)。也就是说,送钱人是秦党委的同事兼上级,因为人家是副处,而秦不过是主任科员,理论上讲,一个县公安局往往只有局长兼任副县长才是副处,康副书记是标准的2把手啊,一人之下,千人之上;而且康还是副书记,党内职务高于秦的党委委员,也算是有领导关系。

至于王教导和马副队长,那更是康副书记的标准下属。你要提拔要晋升,人家是党委副书记,你听不听话,你敢不听话?

这钱,是烫手山芋啊!

但我们看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三位警官交出了合格的答卷。钱当然收下了,因为不敢不收,无论是同事情面还是上下级关系,但事后秦党委、王教导、马队长于2018年7月13日左右在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见证下,将康永给其三人的11万元交给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基层基础中队中队长保管。

2018年7月30日,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将康永从迁安市公安局带至调查机关。2018年8月23日,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将该11万元予以扣押。

至此,这笔钱终于到了该到的地方。为3位警官点赞!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与六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八次发生性关系,这样的事真是恶劣之极。但我们看到,除了这个警界的败类,其他迁安的警察特别是秦党委、王教导、马队长是好样的。

这是寒冬中的一股清流,一股热流。

据新闻说,2019年8月5日,康永被唐山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康永犯强奸罪、受贿罪、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我没有找到判决书,但按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2018)冀0204刑初164号一审《刑事判决书》: 康永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初步看,估计强奸可能判决在12年至15年左右。

就我这么多年的观察看,司法人员面对上级的威逼利诱,确实是个非常难抉择的问题。

2011年,个体经营者刘某在佛山市高明区涉嫌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贪污以及行贿犯罪被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013年,刘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找到时任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刘志伟,希望利用刘志伟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其说情,以达到不起诉或轻判的目的。在收受人民币20万元及茶叶等礼品后,刘志伟打电话给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谭某,请他帮忙协调一下高明区检察院,看能不能做不起诉或撤案处理。在不起诉的要求被依法拒绝后,刘志伟要求检察机关给刘某处理得轻一点,考虑到领导的面子,检察长含糊地回答“会跟进这件案子。”据新闻说:“刘志伟这次出面过问这个案子之后,检察长和谭书记私底下商量了一下,共同的意见是这个案子不可能撤案,刘志伟的要求我们是达不到的。但由于顾及到他是领导的面子,当下只能先拖。说不定过段时间刘志伟职务变动了,我们处理起来的阻力就小一些,实在要判刑的话也给刘志伟有个接受的时间。”(2019年10月15日《羊城晚报》)

为这位检察长和区委书记在上级非法要求面前的坚守而感动,毕竟省委的巡视组长对基层来说是个相当重要的位置,人家对官员可是有生杀大权啊!你不听领导的话,是不想混了,但听了话,这可是违法的大事!

更巧合的事发生了,2016年刘志伟被通报落马,其涉嫌受贿超过5000万元(该案2018年2月开庭审理后,目前尚未见公开宣判结果)。

为法者,确实不是容易的事,面临诱惑,考验每一个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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