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耕耘888 2019-12-14

咨询时间

2019-01-27

答复时间

2019-01-28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复内容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应按如下方式填表申报:
(1)一般纳税人: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次;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货物及劳务”列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