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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思明居士 2019-12-14

只要看过《红楼梦》的,都会感受到贾母的首席丫鬟鸳鸯,是一个很由“忠义”观念的丫鬟。在贾府中,鸳鸯虽然位高权重,经常代表贾母的意思去执行命令,却是心地善良、为人公道、办事公正,深受贾府上下人等的敬爱。贾府的大老爷贾赦看上了她,要娶她为妾,邢夫人也在一边做说客。在一般人来看,这是改变卑微的处境,力争上游爬上贾府主子的好机会。可是,这个鸳鸯却是坚决拒绝,因为她厌恶贾赦的人品,好色不务正业卑污,不同流而污。好在贾母也看清了贾赦逼迫鸳鸯从嫁的意图,也不答应这婚事。在贾母死之后,鸳鸯看着自己伺候的主子离去了,自己也主从赴死,自杀跟随主人离去。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红楼梦的鸳鸯

丫鬟,在古代也是婢女。在明清时候,很多文人的著作也描述了类似于《红楼梦》鸳鸯一样有“忠义”观念的婢女,这一种婢女在当时社会看来,就是“义婢”。现在,我们就了解一下明清的“义婢”现象。

何为“义婢”

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写着:“至行过人曰义,义士、义侠、义姑、义夫、义妇之类是也。”[1]在这里,指出的“义婢”就是指一些能够实践与履行儒家“义”观念的婢女。在明清文人看来,“义”观念,就是忠君、忠主,对于有着主仆关系婢女的身份来说,这个“义”就是婢女对主人的忠诚。在明清统治者看来,婢女是依附于主人家存在生活的,主家与婢女也就形成一种恩养育和被恩养的关系。作为被恩养的婢女,在主婢的尊卑关系中有履行对恩养主子忠诚的义务。能够履行忠诚义务的婢女,就是“义婢”。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明清“义婢”的“义薄云天”现象

明清文献中记载“义婢”对恩养自己主人的忠义事例有很多,归纳起来,这些“义婢”活动主要集中体现在四种形式,分别是主赴死、存养幼孤、共渡难关、舍己救主这四种形式,每一种形式都有自己的行为表现。

  • 为主赴死

“义婢”第一种忠义的行为,就是为主赴死的类型。婢女为主赴死式的忠义行为,多半发生在兵荒马乱的战乱年代。如在《明史》中记载,当时保安这个地方,有一个叫做张孟品官僚家的义婢,叫做秒聪。永乐年间,北方蒙古人在保安抢劫,当时张孟品的妻子李氏和妹妹都怕受蒙古人的侮辱,投井自尽保名节,婢女秒聪也跟随着主人一起跳入井中。刚跳入井中时候,由于井水的浮力,三个人都没死。当时,婢女秒聪看到自己伺候的主子李氏怀有身孕,怕冷水伤害她的身体对胎儿有影响,就用背部驮着自己的主子,让自己受着井水的浸寒,主子漂浮于水上。后来,张孟品的兄弟仲品就用绳索把三人从井里救出来,嫂子和妹妹都没事,可是这个婢女秒聪也死去了。在这里,这个婢女秒聪就是“义婢”,是为了救主子而死去的“为主赴死”典型例子。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又如崇祯十五年间,农民军攻打河南商丘的时候,当时商丘的知县梁以樟的妻子张氏走投无路在家里悬梁自尽,家中所有婢女也跟着主子自尽于家里的阁楼中。又如在清初吴三桂叛乱的时候,汉军镶红旗人马雄镇寡不胜众,与妻女在家自杀殉国,之后家中全部婢女也为主子而死。在康熙十三年时候,耿精忠发动叛乱,福建漳州的守将陈启泰由于失守,被叛军攻陷城门。看到失败的局面,陈启泰就率领妻子和妾,再加上三十个婢女也跟着自尽而亡。在战乱的年代,这些“义婢”看到忠诚服务的主子死去,觉得也没活下去必要,也跟着自杀。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付主而死婢女鸳鸯

当然,在和平年代也有着一些“义婢”为主赴死的事迹。在明朝李开先的文集中,就记载家乡山东章乡一个叫盛儿的婢女,当看到女主人决定为丈夫殉葬时候,自己也跟随着女主人而死。这样,女主人和婢女就一同葬在男主人的棺材。《红楼梦》的鸳鸯,大概也就是这一种义婢。

  • 存养幼孤

“义婢”第二种忠义的行为,就是存养幼孤的类型。明太祖时候,广泛流传着一个叫孙氏勇的婢女勇敢保护主子留下的孤儿。故事开头,就是朱元璋的政敌陈友谅在攻陷太平的时候,守住城门的大将花云战死,妻子部氏也跟着赴水而死。之后,婢女孙氏就抱着主子三岁的遗孤转而逃命。在九江一带,孙氏为了躲避陈友谅的军队,带着孤儿调进河里逃生。正好孙氏“浮断木入苇洲,采莲实哺儿,七日不死”[2]。最后,当地的渔夫雷老发现了这两人,就帮助婢女孙氏脱险,然后让孙氏安全把主子的孤儿托付给朱元璋寄养。在这个故事中,这个奋不顾身去救活主子遗留下的孤儿的婢女孙氏,就是“义婢”。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此外,还有一个姓董的女子,由于家境贫寒到韩家为婢女。在顺治二年的时候,韩家夫妇和长子都已经死于战乱。当韩家主妻在临死之前,就把自己年仅三岁的小儿子托付给董婢女,董婢女为了躲避乱军,就抱着主子的幼子躲在江边的草从中拾麦穗而生。可以看到,这一种奋不顾身拯救主子遗留的幼子行为,符合儒家思想的“忠义”,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义婢”。

  • 主家幼孤

“义婢”第三种忠义的行为,就是为了保护主家幼孤,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和子女的生命。如史料记载,在顺治三年的时候,明朝将领李长祥抗清失利且阵亡的消息传来,他的夫人就想与儿子一起殉葬,为夫而死。这时候,婢女文莺就对主子献计策说:“我愿意代替夫人死,我的女儿就代替夫人的公子,这样能为李家宗祠留下后裔。”就这样,这个对主子婢女文莺代替主子死去,保全了主家的子嗣,乃是有英雄行为的“义婢”。又如在《大清一统志威》中记载,有一个叫程氏的妇人,有一个叫重贞的婢女。当主仆两人在路上遇到盗贼,程氏反抗盗贼而死。婢女重贞却在逃亡中丢弃了自己的孩子,救了程氏的儿子且养育长大。这一种舍已救人的行为,是一种的“忠义”,故事的重贞婢女就是“义婢”。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有一些“义婢”为了救保全主子的孩子,不仅冒着生命危险,在养育主子的孩子时候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如一些婢女为了养主子的孤儿,一生劳作,甚至无怨无悔舍弃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史书是这么记载,当时有一个叫春梅的婢女,当看见主子死后留下了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这个婢女春梅就毫无怨言养育了主子留下的两个孩子。在二十年期间,都不嫁人,抚养主子的孩子长大。可以看到,婢女春梅义务抚养主子孩子成人,为主子留下后嗣,也是当时社会上歌颂的“义婢”。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与主人共渡难关、不离不弃式

第四种是与主人共渡难关、不离不弃式的类型。明朝人谈迁说道崇德人蔡新为父报仇,被关进监狱十三年,家里的仆婢大多数也逃跑了,却只有一个婢女愿意留下来伺候主子蔡新。当时,这个婢女“日刈草二百斤,半供纺,半曝之待风雨,即孝女不啻也”[3]有一些婢女与主子共渡难关,历经磨难也毫无怨言。如当时《如皋县志》也记载,当时有一个义婢孙月梅,在主子病重的时候,全身发肿,吃药都没效。婢女孙月梅对病重的主子都是不离不弃,“口啮左臂肉,未能离,旋取剪断之,投药中,烹以进”[4]就是为主子剐肉疗伤,熬中药,不辞辛劳照顾主子。孙月梅舍己为他人的“义薄云天”行为,也是“义婢”。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义婢”对主子忠义的原因分析

明清“义婢”的出现,婢女愿意为主子履行“忠”和“义”,大约有这些:

  • 儒家理学思想的影响

从明清“义婢”的行为来看,这些婢女有着儒家提倡的孝女、节烈等典范特征。这也与明清时候,儒家理学占据社会思想主导地位有关系。明清时候,社会都是崇尚妇女的节烈,如明朝崇尚妇女的“烈”,清朝时候崇尚妇女的“孝”和“节”。受着社会贞洁观念和“孝”观念的影响,如女子对丈夫从一而终和三从四德一样,婢女也要对主子从一而终,不离不弃地“守节”与“孝”。所以,这些“义婢”的忠义行为与当时社会主张女子孝节风气也是密不可分。后人在整理女子孝行节义事例的时候,也把“义婢”和“孝女”都归为一类。

  • 与婢女对职业的认同感有关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性别体系,坚持“男外女内”的原则,也就是“男主外女主内”。女性的活动空间都是在家庭范围之内,社会经济领域中几乎没有为女性自谋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古代社会里,婢女都是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把自己卖给主家,如同奴隶一样照顾着主家。与青楼院等色情行业女性相比,婢女是走投无路的女子最佳的生存之路。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所以,从事奴婢行业的婢女,对这一职业都还是存在着某一种感恩心理。在她们看来,虽然社会地位低贱,但不会沦为“娼”。在主子家干活,虽然辛苦却衣食无忧,解决了过去生活的贫困。如《红楼梦》的丫鬟鸳鸯一样,运气好的时候,主子也把自己嫁给好人家为妾,这也是婢女改变贫贱低微的地位,翻身的好机会。

婢女对从事职业的感激涕零,出于报恩,对主子也是有着“忠义”之心。当主子遇到危难或者死去时候,也会陪着主子殉葬;或者为着主子存活牺牲自己;或者全心全意抚养主子遗留的孤儿,为主子保留子嗣后代,甚至终身不嫁。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婢女对主子依靠的心理

明清时候对“义婢”现象的记载,有一个非常令人注意的现象,就是这些“义婢”,大多数是主人的贴身婢女,也是主人生活中不可缺的帮手,这就决定了她们在主家地位的重要。如《红楼梦》的婢女鸳鸯,由于是贾母的首席丫鬟,代表贾母的命令去执行家庭事务,在贾府这个大家族中地位极高。鸳鸯去王熙凤屋里去的时候,凤姐与贾琏都要赶紧站起来让座,凤姐还连忙尊称“鸳鸯姐姐”。此外,鸳鸯也支配整个贾府的婢女做事,负担主子整个饮食和起居事项,大有着半个主子的架势。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红楼梦》的鸳鸯与贾母

虽然贴身婢女在家族里有傲视一切的资本,她们心理也清楚这一切都是主人赐予的。所以,在主子家族里高人一等的地位,使婢女深深迷恋上主子的权势,心理也逐渐愿意成为主子的附庸。所以,地位权高的贴身婢女身上也不会感受主人和奴婢的互相对立。当近婢依靠的主子遇到危难或者即将离去,这些近婢就觉得失去了靠山,于是就选择了为主子而死,与主子一起离开人世,成了“义婢”。如在明朝末期云南昆明的薛大观在反抗清军失败,打算全家殉国以明志的时候,家中婢女很无助问:“主人死了,那我怎么办呀?”薛大观就回答:“你们能跟从我们一起殉国,是最好的选择。”由此看来,当主子离去的时候,婢女也往往无从选择。如同靠山没有,自己也用陪死的方式表达“忠义”,这也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这些都是“义婢”现象产生的深刻原因。

  • 与婢女的自我满足感有关

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讲究人格。简单来说,人不希望自己毫无社会价值,不希望是对社会毫无作用的成员,都希望自己受人尊重,有着自己的价值。这一种希望达成自己社会价值的心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一个重要特征。

从《红楼梦》的婢女“鸳鸯”,谈谈明清社会的“义婢”

婢女生活在中国古代讲究人格尊重的文化氛围中,也是希望通过自己的个人行为获得自身的价值。所以,“义婢”的出现也与婢女追求获得社会尊重和实现自我价值感是密切相关的。当“义婢”履行儒家文人提倡的“忠”与“义”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在追求自己“被尊重”的愿望。如义务赡养幼主的“义婢”,当幼主成家立业之后也回以母亲的待遇对婢女颐养天年,社会大众也会表扬赡养“幼主”的“义婢”,这也使“义婢”有了心里满足感和成就感。又如一些婢女帮助主家渡过难关,使主婢之间增加了一些患难与共的亲情,左右邻居也会夸奖“义婢”的忠义,这也使“义婢”获得受尊重的快乐与幸福感。这一些,都是“义婢”乐于对主家“忠”与“义”的深层次原因。

总之,明清对“义婢”现象出现,与当时社会文化氛围、“婢女”对主子依靠和感恩的心理都是分不开的。

参考文献:

[1] 褚赣生:中国古代奴裨文学述略[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4)

[2] 张廷玉.明史[Z].北京:中华书局,1974:289

[3] 谈迁.枣林杂俎[M].上海:新文化书社,1923:145

[4] 如皋县志[Z].中国方志丛书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本,1997.卷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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