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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悼亡词流传千古,刘庭式获得好口碑,他们到底谁成就了谁

 江山携手 2019-12-15
大家的印象中,宋朝官员的待遇是十分优厚的,所以都羡慕宋朝时期的官员。
大家都羡慕他们的待遇,但并不知道他们做官也不容易。每到任期届满升迁时,都要经过考课、磨勘、改官、荐举、叙迁、差遣及除授等等过程。
公元公元1074年九月,苏轼在杭州的通判任上期满,按照规定,要调往别处任职。
此时苏轼的弟弟苏辙在齐州(今济南市)任掌书记职。他这几年和苏辙的书信往来很频繁,但兄弟俩始终无缘一相聚,借这个机会他上书朝廷,希望新任职的地方离苏辙近一些。
当时的朝廷对官员真的很宽容,苏轼虽然现在还遭受着“变法派”的打压,但他的这一点小小要求,朝廷很快就满足了。
任命下来了,他调往密州,“知密州军州事”,也就是说,他官升了一级,从杭州通判二把手的官位,升到密州太守职位,现在,他就是密州的军政一把手了。
此时的苏轼,不光是在政治上不走运,在朝廷里总是受到王安石这些改革派的打压;运气也不怎么好,到了密州,正好赶上这里蝗灾、旱灾肆虐。
一到任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一个烂摊子。
但许多时候老天还是很公平的,不能什么倒霉事都让一个人赶上吧?其实也有幸运的事情。
这个幸运,是密州通判,他的搭档刘庭式,是个好官。他极力配合苏轼的工作,这让苏轼感到很欣慰。
试想,如果你摊上一个不配合的副手,给你处处使绊子。按照宋制,通判有直接给皇上上书的权力,那这一方面的父母官是不好做的。所以说,有个志同道合的同僚,也是一种幸运。
苏轼在密州任太守期间,他的搭档刘庭式,二人相处十分融洽。他们这种融洽,抛却了世俗的媚态,是真正的志同道合。
刘庭式用行动表达了对他工作的支持——面对困难,我们一起去克服!
苏轼一到任,就身体力行投入到灭蝗的第一线。带领农民用火烧、深埋等方法铲除蝗害,并动用部分仓米奖励捕蝗有功人员。以至于手足磨出了老茧。
在积极开战生产自救的同时,苏轼还写奏状上报朝廷,为民请命,请求豁免秋税。在各方的积极配合下,治蝗斗争终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灭蝗告一段落之后紧接着就是抗旱,苏轼跑遍了密州周围的群山,最后终于找到了水源,经过勘察,会战,终于引来活水,使抗旱救灾取得明显实效。
取得这些阶段性的胜利后,苏轼和刘庭式都有一种成就感。
入冬以后,苏轼利用农闲时间,未雨绸缪,带领百姓兴修水利、疏浚河道,以应对旱灾之后经常出现的洪灾。
由于夏秋灭蝗、抗旱,百姓收成不好。所以在入冬和闹春荒的季节,如何度过这段艰难的岁月,又严峻的考验着他们。
像别的官老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样的官员也很多,他们光知道自己的奢靡,哪管老百姓的死活。
但苏轼胸怀天下,他不是那样的人,他要和老百姓一起挖野菜来度过这段艰难时光。
一把手都带头了,下面人还敢躲避?所以州府的官员们也都以此效仿。苏轼在文章中记载了他和刘庭式共同挖野菜的经历,“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扪腹而笑。”(《后杞菊赋》苏轼)以乐观的态度对待暂时的困难。
苏轼专门为此写文章赞扬说,杞菊一年四季都可食用,真是“瓜菜代”的好食品。(“吾方以杞为粮,以菊为糗。春食苗,夏食叶,秋食花实而冬食根,庶几乎西河、南阳之寿。"《后杞菊赋》苏轼)
随着交往的深厚,苏轼对刘庭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原来刘庭式真不是一般人,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仁义之士。
刘庭式还没中举时,心仪一个同乡的少女,两家已草成婚约,然而还没给女方送礼。后来刘庭式中举,自己的未婚少女因患病,两眼都瞎了。
女家是农耕之家,很穷,不敢再提起婚事。
这时有人就规劝刘庭式另娶别家女,不料他却说:“我的心已经许配给她了。虽然她两眼瞎了,怎能违背我当初的本心呢。”
最后坚决的迎娶了盲女,要白首到老。谁知天不遂人愿,年前刚走,刘庭式再也没有续弦。
所以,刘庭式完全可以做宋朝的“道德模范”。
可惜那个年代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评选活动,否则他一定能高票当选。
一日,他们在一起闲聊中,苏轼问起过这个问题,苏轼问刘庭式:“哀生于爱,爱生于色。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爱从何生,哀从何出乎?”
刘庭式回答说:“只是因为我知道死去的是我的结发妻子而已,她有目是我的妻子,无目也是我的妻子啊!如果我因她容貌俊美才生爱恋之意,因对她有爱恋之意才生哀痛之情,那么随着她逐渐变得年老色衰,我对她的爱恋之意就会越来越少,她死后也就不会有哀痛之情了。如果那样的话,那些站在大街上挥舞衣袖、用眼神挑逗男人、卖弄风流的女人,岂不是都可以娶作妻室了吗?”
苏轼听了刘庭式的这番话后,深为赞叹,并且说:“子功名富贵人也。”
苏轼为何发出这样的感叹?因为他觉得,既然是“爱生于色”,那么 刘庭式娶盲女是出于常人难以做到的“义”。
但在这个道德层面上,刘庭式显然要高过苏轼很多。
刘庭式自己也说过,很多人劝他再娶其他人为妻的时候,自己之所以坚决要娶盲女,不是说我不能辜负盲女,而是不能辜负我自己的心。
所以说他是个有严格道德操守的人,他的严于律己是发自内心的,不是出于道德舆论的压力。所以决不是一时的“义”所能左右的。
如果光是因为“义”,刘要想一辈子和盲女相守,非常难,而且他只要对得起良心,可以把盲女娶回家,再娶上一房,一点都不会影响他的名节,因为当时一夫多妻现象十分普遍。但是他没有这样做。
只有处于真正的爱,才可以让人放弃一切,容忍一切,忽视一切。
密州的冬夜是很寒冷料峭的,晚上苏轼读着书,想着白天和刘庭式的对话。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晚,苏轼辗转难眠,恍惚中梦见了自己的原配王弗,等梦醒后才知道是“南柯一梦”。
醒来后的他不由得浮想联翩。他的原配夫人王弗离开自己已经整整十年了,后来又续弦她的堂妹王闰之。
虽然目前日子仍然过得比较清苦,但这个家庭是很美满的;我在官场混得一般般,但是有刘庭式这样的同僚,工作还是很舒心的。
爱妻呀,你现在怎么样啊?整整十年再也没有你的音讯了,你在那里孤单么?凄苦吗?
于是奋笔挥毫,写下如此词句:
《江城子·记梦》
宋·苏轼
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后续:此悼亡诗一出,马上引来文坛好评。以悼亡为题材作词,在苏轼是第一首,在词的发展史上也是第一首。
这首词在内容的开拓上,在丰富词的表现力方面,都有它独特的意义。完全可以同历史上潘岳的《悼亡诗》,元稹的《遣悲怀》相媲美。
只有苏轼内心清楚,这都是在刘庭式的感召下,触动了他灵魂深处的那根神经,才写就的词作,他表达的就是对王弗的一片情愫。
而那刘庭式呢?因为苏轼在文坛上的崇高地位,苏轼的《书刘庭式事》、《后杞菊赋》等一系列文章中,因为记述了和刘庭式一起吃野菜,特别是刘庭式遵约守信、不负盲女的事迹,随着苏轼文章的传播,而迅速流传开来。
据统计,李昌龄在《太上感应篇注》、吴曾在《能改斋漫录》、谢采伯在《密斋笔记》、祝穆在《古今事文类聚后集》、章定在《名贤氏族言行类稿》、王称在《东都事略》、沈括在《梦溪笔谈》中,都据苏轼的文集转述了刘庭式的事迹。
写到这里,就连作者本人也产生了疑惑——到底是刘庭式成就了苏轼,还是苏轼成就了刘庭式呢?
这个问题,恐怕一时半会还真的说不清楚呢。
参考资料:
《能改斋漫录》南宋·吴曾
《宋史》元·脱脱
《苏东坡传》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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