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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被电动车追尾,导致电动车车主身亡,汽车车主有责任吗?

 随缘6779 2019-12-17

车辆在车道上等待红绿灯,电动车追尾后车主身亡,被追尾车辆是否有责任?我们今天就来看看这个问题。

在交通责任的认定中,分为有责、无责,主责、次责。所以,需要先确定汽车是否有交通违规行为?比如说,是否压线,刹车灯是否亮起正常等,可能有人会说,这个跟事故责任划分没什么关系吧?其实还是有关系的。交警在进行责任划分时,如果车辆本身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也会影响到责任判定的哦。

等红灯被电动车追尾,导致电动车车主身亡,汽车车主有责任吗?

如果没有违法行为的话,电动车追尾汽车驾驶员是不需要承认任何责任的,也就是无责。

首先,车辆在正常等待红绿灯的过程中,电动车发生追尾事故,主要原因在于电动车未能及时判断前方车况以及车辆的速度,没有采取减速慢行避让的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

其次,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辆,是不能驶入主干道的。在这一点上,本身就是电动车违法在前,事故发生在后。

最后,任何车辆发生后车碰撞前车,只要两车处于同一车道内,都是后车全责。

综上所述,电动车追尾汽车导致电动车驾驶员身亡,汽车驾驶员是不需要任何责任的。

但是,由于国内外国情不同,一般发生此类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交警在做调解或者诉诸公堂时,正常都会判定让无责一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多少给点抚恤金。这本身是好事,起码能让死者家属多少有点心理上的慰藉。不过,我倒是觉得,同情弱者的同时,我们忽略了同为受害者的无责一方,为什么都已经判定没有责任了,还需要赔钱呢?自己的损失找谁说理去?

而且正是这种无责也要出钱的“人情”,让法理变得多少有点不公平,一味的照顾弱者,却完全没有顾及到事故另一方。个人认为,交警部门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应该酌情处理,既然无责就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当然,如果汽车车主个人比较有钱,可以让对自己自己考虑是否多少出点抚恤金,但必须建立在自愿的原则上。这才是事故发生后,无责一方应该享有的权利。

另外,作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严厉打击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不合规的电动车上路以及非法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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