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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大传》⑥ | 做大事,得有点“手段”

 BT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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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大传》第6天 来自十点人物志 00:0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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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读 | 辛峰

今天我们继续阅读关河五十州的作品《雍正大传》。

在昨天的阅读中,我们读到雍正的宠臣年羹尧从受宠到立功、以及最终因为骄纵贪婪而惨遭覆灭的过程。那么,雍正在除掉年羹尧后又会遇到什么样的情况呢?

让我们开始今天的阅读吧!

抄家皇帝

雍正曾将自己和康熙做了一个比较,他说他事事不及皇父,惟有洞悉下情之处,比皇父高明。因为康熙八岁即位,深居宫中,很难了解民间的真实情况,而他却拥有四十余年的藩邸阅历,尚未即位就知道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了。

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正是雍正在藩邸时就注意到的一个情况。持续的亏空现象直接造成国库空虚,据文献记载,在康熙朝的全盛期,户部库存白银曾达三千万两,但在康熙去世时,库银只剩下八百万两,减少了近四分之三。

在雍正看来,这种情况是很严重的。

1723年2月18日,他发出上谕,决定在中央设立会考府,由怡亲王允祥领衔主持。允祥领命后不敢松懈,共查出亏空二百五十万两,雍正立即责令户部历任官员,从尚书开始直至主事,再加上部吏,平均分摊赔偿其中的一百五十万两,剩下的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弥补。

一百五十万两白银不是个小数字,就算是均摊到每个人头上,也绝对让人哭爹叫娘,很多人甚至不得不典卖家产。负责追索亏空的允祥因此遭到外界指责,认为他过于苛刻搜求,雍正听到后说这不关允祥的事,严查是我的旨意,是为了清除弊端。

在整个清查过程中,有的督抚相对积极,基本能达到雍正的要求,然而还有些督抚并没有能够很好地执行严追政策。

这些大员在纠举属员时可能会很严厉,但审结时为了让属员对自己感恩戴德,常常从宽开脱,为此雍正又亲自选派得力大员前往地方就职,以推动该处的清查及其吏治,田文镜因此脱颖而出。

田文镜是汉军正蓝旗人,捐纳监生出身。古代做官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种是通过捐银、捐米得到官职,后者即为捐纳。

捐纳作为制度,始于明朝,到清代盛行起来。捐纳本身也是要有资格和条件的,不是谁出了钱都行,监生是国子监的学生,例在条件之内,不过与科举入仕者相比,其官运往往相差很远。

田文镜二十二岁出任县丞,九年后升任知县,又熬了十三年,才得以升任知州,次年由外官调京城任职,十六年间,历任吏部员外郎、刑部郎中、监察御史,直至五十五岁当上内阁侍读学士。

至康熙驾崩时,田文镜已经六十一岁,却依旧还是个没有什么实权的侍读学士,是雍正即位,为他带来了改变命运的契机。1723年春天,雍正得知山西受灾,准备及早赈恤,但山西巡抚德音却奏称本省并无灾荒,收成很好,无须赈济。

正好此前田文镜奉命去华山告祭,曾路过山西,雍正就向他打听详情,田文镜如实汇报:“以臣亲眼所见,山西确实正处于严重的灾荒之中,百姓饥馑流亡,其状甚惨。”

康熙临政时,官场形成了一种瞒上不瞒下,互相进行包庇的风气,即便少数以清廉著称者也不理政事,不问民间疾苦,总之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田文镜能够勇敢地打破这种官场恶俗,让雍正很是高兴,称赞他:“直言无隐,深属可嘉,若不是一个忠国爱民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雍正随即罢免了德音的职务,并派田文镜前往山西赈济灾民。田文镜抵晋后,经过统筹策划,多方核查,很快就顺利地完成了赈灾事务,灾民因此获救者达七八十万之多。

发现田文镜不仅忠君不欺,而且果断干练,雍正遂任命他为山西布政使,使其跨入了地方大员的行列,第二年又调任其为河南布政使,将他派到河南去清查亏空。

火耗归公

火耗亦称耗羡,本质上是一种正税以外的附加税。它最早起源于明朝,当时官府向农民征收钱粮,说民间缴纳上来的银子都是零碎银子,需铸成银锭方能保存,但在铸锭的过程必然会有损耗,粮食也一样,放在仓库里会被鼠雀吃掉不少。

官府认为,所有这些损耗都须由税民予以补偿,办法是在应交的税额之外再加收若干银子,此即火耗的来源。

在康熙朝,一个巡抚每年因火耗从下属那里得到的好处达十几万两银子,州县官作为直接经手人,自然拿得还要多,动辄就是几十万至上百万,其间吏治败坏的程度可想而知。

雍正即位后,杨文乾的父亲、湖广总督杨宗仁与噶什图建议,并将归省里的火耗银比例具体到原数额的两成。杨宗仁的建议只能算是火耗部分归公。

在他之后,山西巡抚诺岷主张将山西各州县全年所得的火耗银统统上交省布政司库,其中的一部分用作办公费,一部分抵偿无着落的亏空,剩下部分给官员做“养廉银”。这是第一次有人提出火耗全面归公,雍正大笔一挥,批准在山西率先实行。

在山西、河南相继实行火耗改革的基础上,山西布政使高成龄上奏请求仿照山西,在各省普遍推行火耗归公。高成龄说现在这样,让大臣暗中收礼,甚至接受贿赂,实属沽名钓誉,置百姓的死活于不顾。雍正明确支持高成龄的态度,实际也就是支持火耗归公的态度。

他一面要求众人在讨论时务必平心静气,秉公执正,一面发出警告,说如果讨论过程中有人或挟有私心,或意气用事,或淆乱是非,那么他就要不客气地从中间抓出一两个人来教训教训了。

事实是,自火耗银提解上交后,多数地区的火耗率都有所下降。从全国总的状况来看,火耗比州县私征时减少了很多,还弥补了钱粮亏空,并在不增加百姓负担的前提下,实现了国库的增盈。

康熙末年,国库空虚,入不敷出,康熙去世时,国库存银仅剩八百万两,至雍正中期已激增至六千万两,增长了七倍有余。

养廉银

清代的俸禄制度延沿自明朝,朝廷在官员的俸薪上非常吝啬,即便位列封疆大吏的总督,一年的俸银也才一百八十两。品级较低的知县更加可怜,仅四十五两。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只能向被作为“小金库”的火耗伸手。火耗归公后,收入不归州县官,而要全部提解上交至省政府,这样州县官就失去了一大笔收入,相当于“一夜回到解放前”,若不给他们另辟财源,他们势必还要再立名目用以搜刮敛财。

早在山西巡抚诺岷提出火耗归公时,布政使高成龄就想到了这一点,他建议将收上来的一部分火耗银分派各州县,作为养廉银,这就是养廉银的最早起源,而高成龄也成了养廉银制度的首倡者。

雍正收到诺岷一并发来的密折后,当即表示赞成,他不仅同意将养廉银作为州县官的生活、办公补助费,而且决定将养廉银也同时发给州县官的上司,也就是包括总督巡抚在内的那些省道级长官。

在官员待遇问题上,雍正比康熙更实际,虽然他平时极力勉励官员特别是宠臣们像自己一样,加油干,拼命干,但不仅不需要他们假模假式地做苦行僧,而且还认为他们应当拥有合乎其身份和地位的经济力量。

比如说一个清廉的总督巡抚,如果非得弄到经济拮据窘迫,连堂堂封疆大吏的体面都没有,那其实是雍正非常不愿意看到的。

他告诉所有总督巡抚,说你们应该获取你们应该得到的报酬,而不伤及廉洁,花费你们可以花费的钱财,而不铺张浪费,除此之外,过于矫情反而有沽名钓誉和虚伪做作的嫌疑。

养廉银的数额主要依据官职高低来确定,但无论哪一级,都要比原有的薪俸优厚得多。以河南为例,田文镜依据本省属员官职大小,确定了不等量的养廉银,其中小县知县每年可得一千两,大县达一千四百两,是薪俸的数十倍,田文镜身为一省督抚,可得两万八千九百两,是其俸银的一百六十倍。

因为各省情况不同,所以田文镜的养廉银也仅处于中上水平,在另一个火耗归公的首发试点省山西,巡抚诺岷的养廉银高达三万一千七百两,是其原俸的两百多倍。

结语

今天我们读到了雍正年间对财政亏空的整治,其中包括厉行弥补、火耗归公和养廉银制度的建立。雍正大刀阔斧的改革确实让国家的经济获得了极大的好转。那么,在此之后雍正又会做些什么呢?让我们期待明天的阅读吧!

图片来源:电视剧《雍正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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