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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坑,我们来帮你跳过去——售电合同中的猫腻

 黄老邪896690 2019-12-18
2019年已接近尾声,四川电力市场2019年最后一次增量交易也已结束,所有售电公司都集中马力争夺2020年市场。其实2019年年度交易结束时,很多售电公司就开始陆续签订2020年购售电合同。现在竞争愈发激烈,据观察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不按常规出牌的操作导致用户利益受损。

上一次我们盘点了电费结算中的不规范操作有些坑,我们来帮你跳过去—电费结算篇,再次向各位用户朋友强调一下,尽量自己保管交易平台的Ukey。售电公司持有用户ukey后就可以自导自演更改用户量价信息,风险极大。如果Ukey交给售电公司保管,请各位用户朋友每个月都关注自己的结算单信息,以免造成损失。请各位用户朋友务必引起重视。

我们今天再来清点一下售电合同中的猫腻。希望能帮助电力用户绕过这些坑,实实在在享受到电改红利。

第一,交易电价是真正的交易电价吗?我们一起看下这份合同截图。

这张表大家都不陌生,价格也没有问题。但是用户的结算价格真的是按260元/兆瓦时来计算的吗?不一定。
情景1
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在1000兆瓦时上下小幅波动,这份合同就是非常标准、正常的合同。那肯定没问题了吧,非也。可能会有售电公司给用户讲,年度只买合同电量的一部分,剩下一部分月度购买,以控制偏差。但是月度购买的电量按增量价格结算。这是坑啊朋友们。只有超过年度交易电量的实际用电量才需要按增量价格结算,不管售电供公司是否在年度全部购买都是按照年度交易价格结算。售电公司人为操作提高了用户结算价格这是不对的!
情景2

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为2000兆瓦时。那么就有1000兆瓦时的电量按照协议外价格进行结算。我们仔细一看,协议外均价是280元/兆瓦时。我算盘一拨,发现大事不妙。

实际结算价格=(协议内电量*协议内电价+协议外电量*协议外电价)/(协议内电量+协议外电量)。表面上价格是均衡结构,260元/兆瓦时的价格,令人欣喜。可是实际价格却是270元/兆瓦时。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看似标准合同却隐藏着这么高的价格!

仔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之所以结算价格大幅上升,是因为年度交易电量只占了用户实际用电量的一部分,用户另一部分电量不得不接受协议外电价进行结算,因此提高了平均结算价格。这个坑用户不太容易发现,可能是因为对合同附件不完全理解,也可能是不明白结算价格的计算办法。但是记住最关键的一点,年度交易电量大幅偏离预计用电量,或者合同签约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其中可能就有隐藏信息哦,大家一定要睁大眼睛。

第二,用户有没有被恶意捆绑?
标准合同中约定了交易周期,一般为一年。

大招在后面:

乍一看,没什么问题。再看一眼,合同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整整十一年。那么整个电改阶段,用户都不用换代理公司了。如果用户想换代理公司,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脱身了。

第三,保证到户电价。用户到户电价由交易电价、输配电价、附加和基金组成;交易电价由水电价格和火电价格加权组成,火电价格按火电优先计划加权均价配置,每个月都略有变动,所以交易电价是不固定的,到户电价也是有波动的。很多情况下售电公司保证到户电价,反推得到的水电价格都高于均价,所以各位电力用户朋友一定要保持警惕。



关于售电合同中的猫腻我们先介绍这么多,建议用户在选择售电公司时从多方面考察,选择正规的、专业技术过硬的售电公司进行合作,以免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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