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爱心人寿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 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17年6月19成立的全国性、综合性人寿保险公司。 爱心人寿由北京保险产业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加优质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17个亿,注册地北京石景山。 爱心人寿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及云平台技术为底层支持体系,构建“保险+医养”、“保险+科技”的新型公司商业模式。
实现“让每一个家庭因为爱心而更加安全、健康和美好”;以爱心慈善公益为社会责任,为更多自闭症儿童和家庭提供慈善援助。 02 有关爱心人寿家的产品的突出特点。 爱加倍(挚爱版)是对爱加倍产品系列的升级,和老版本相比有了差异化的创新,丰富了爱加倍产品线,帮客户以最小成本满足最大范围的差异化保障需求。 童童带你们来看看和其它产品比,爱加倍都有哪些比较突出的地方。 该产品融合了轻症保障、中症保障、重疾保障、身故或全残保障、疾病终末期保障和被保险人轻症中症重疾豁免。 同时可根据客户需求选择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爱心人寿爱加倍(挚爱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重疾赔付后,身故继续赔,需附加哈。
要知道,市场上很多产品,重疾赔付以后,身故责任都是终止的,所以,这个也算的上是独一无二了。 看完产品的特点,还是来看看基本保障都有哪些吧。 爱心人寿这款重疾险分为基本必选保障和可选保障两部分。 03 必选保障都有哪些呢? 1.重大疾病保险金: 105种,不分组,3次赔付,间隔期1年。 首次重疾,赔付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取大。 距离首次重疾确诊满一年,罹患第二次重疾,赔付保额。 距离第二次重疾确诊满一年,罹患第三次重疾,赔付保额,合同终止。 重症不分组的优势,我之前已经给大家解释过,这里再赘述一下。 重大疾病保险金优势解析: 谈到分组与不分组,我们经常听到公司会说自家产品分组合理等等。 殊不知,所谓“分组科学”、“分组合理”完全是站在保险公司立场,而非站在客户立场上的评判,对于客户而言,不分组就是最好的结果。 分组的直接后果是客户罹患某组中某一种疾病,则该组中其余所有疾病均不再享受保障。最科学、最合理的,是不分组。 爱加倍(挚爱版)轻症、中症、重疾均不分组,可以说是一款真正厚道惠民的产品了。 2.中症疾病保险金: 30种,不分组,3次赔付,每次均赔付保额的60%,无间隔期。 中症疾病保险金优势分析: 中症赔付次数多、赔付比例高、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 “轻微脑中风后遗症”作为高发疾病,诸多同业均将其列入轻症,爱加倍(挚爱版)将轻微脑中风后遗症列入中症,极大地提高了赔付额度。 3.轻症疾病保险金: 30种,不分组,3次赔付,每次均赔付保额的40%,无间隔期。 通过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不典型心梗、早期肝硬化等高发常见轻症全部都包含在内,条款方面没有问题。 4.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赔付保额,合同终止,这点和其它带有终末期责任的产品一样,但是,这个终末期责任是不分18岁前后的。 我们知道,基本上所有的产品都是18周岁前赔付的身故责任不能超过银保监会监管的上限,相关的约定是这样的,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保监会在2015年9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保险金额总和,按照以下限额执行: 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 这个文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标准,从10周岁降到了8周岁。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优势解析: 爱加倍(挚爱版)将疾病终末期单独作为一项保险责任,且无论18周岁前后均赔付保额,责任更简,保障力度更大。所以,相比而言,爱加倍的优势还是在线的。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费300%,合同终止,很多产品是赔付200%保费的,这点真的是独一无二了。 18周岁后(含),赔付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取大,合同终止。 6.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续期保费,被豁免的保费视同已交纳,合同继续有效。 这一项保障没有什么好说的,很多产品都是这样设计的,除了平安福那种很坑的产品,被保人豁免居然需要额外缴费才能保障。 除了上述基本保障以外,爱心人寿还设计了很多可选责任,我们可以自由附加,自由选择。 04 可选责任 可选责任一: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 特别关爱身故保险金优势分析: 重疾险不断迭代,但始终未突破“重疾之后无身故保障”的瓶颈与魔咒,爱加倍(挚爱版)率先实现了在这一领域的突破和引领,实现了“重疾赔付后,身故继续赔”。 且责任设计极为科学:既可彰显患者本身的生命价值,又能有效激励其抗病与康复(身故赔付额度逐年递增),同时递增型而非水平线型的赔付额度,实现了产品的费率可控和更广客群覆盖。 可选责任二: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 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且赔付后,自确诊之日起3年后恶性肿瘤新发、复发、转移、持续存在,赔付保额,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恶性肿瘤二次给付保险金分析: 爱加倍(挚爱版)客户罹患首次恶性肿瘤后,间隔三年,无论新发、复发、转移、持续存在,均可实现二次赔付。四种情形,包含了罹患恶性肿瘤且三年后仍带癌生存的几乎所有状态,但现在也有很多产品实现了新生复发转移都可以二次赔付。 所以,这个只能说是标准要求吧,并没有什么太突出的地方,而且,间隔期三年貌似有点长了,市场上是有间隔期一年的产品的。 可选责任三: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确诊初次发生急性心肌梗塞且赔付后,自确诊之日起3年后再次确诊急性心肌梗塞,赔付保额,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确诊初次发生脑中风后遗症且赔付后,自确诊之日起3年后再次确诊脑中风后遗症,赔付保额,该项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急性心肌梗塞或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如果有这方面家族史,或者比较看中这一块的客户,可以附加一个。 目前市场上可以附加急性心梗和脑中风后遗症二次给付的产品并不是很多,这个算是一个优势了。 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爱加倍(挚爱版)最突出的优势: 1.重症,中症,轻症,均不分组,这就大大提高了客户可以理赔的概率。 2.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费300%,比同类产品赔付200%保额要高一些。 3.疾病终末期不分18周岁前后,均可赔付保额,这一点是其它产品都没有的。 4.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恶性肿瘤,均可选择二次给付,产品灵活度比较高。 整体而言,还是一款不错的产品,除了公司有点新,其它的没问题,保险公司背后的安全机制都是一样的,小伙伴们可以放心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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