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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送梓州李使君》(别友)

 乐水无涯 2019-12-21

​        盛唐时代,国家疆域达到哪里,官员宦游就要走到哪里,诗人的送别诗也就追踪到哪里。送别诗固然是要以情动人,但被送者的去向也非常重要。试想,如果孟浩然不去广陵,李白怎能写出“烟花三月下扬州”?若是元二不去安西,王维又怎么会说“西出阳关无故人”?朋友去的地方越荒凉,诗人的心情就越沉重;相反,若是朋友去的地方令人神往,诗人也就不见得一味“萋萋满别情”,而是可以随着朋友的脚步畅想一番了!前一首诗,我们追随王维去西北大漠,这一回,让我们继续锁定王维,来看看西南的山川。

送梓州李使君

王维

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

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

汉女输橦布,巴人讼芋田。

文翁翻教授,不敢倚先贤。

壑:山谷。

杜鹃:鸟名,一名杜宇,又名子规,或布谷鸟。

树杪(miǎo):树梢。

巴:古国名,故都在今四川重庆。

讼:讼争。

芋田:蜀中产芋,当时为主粮之一。这句指巴人常为农田事发生讼案。

        这首诗的题目是《送梓州李使君》,也就是说,送一位姓李的刺史去梓州赴任。梓州治所在今天的四川三台县,杜甫的名篇《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就是在那儿写成的。蜀地是长安的战略大后方,对唐朝的意义非常重要,但是,由三秦入巴蜀要翻越秦巴山地,这条路素以艰险著称。李白《蜀道难》讲:“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真是一点儿也不夸张。另外,成都平原虽然以富庶著称,号称“锦官城”,但是,梓州是山区,唐朝的时候,这里民族杂处,情况远比中原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李使君要到梓州赴任,这样的送别诗怎么写呢?

        先看首联:“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一上来,就是神来之笔,妙不可言。妙在哪里?首先,立意就与众不同。一般送别诗,都是从眼前写起,即景生情,然后点出惜别。比如《送元二使安西》,开篇先讲“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因为两个人当时就在渭城客舍之中,属于即景生情。可是这首《送梓州李使君》一上来,就是“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这可不是眼前风物,而是悬想蜀道,悬想梓州。梓州是什么样子呢?“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这句话气魄真大。万壑千山,层峦叠嶂,满眼高耸入云的古树,满耳响彻群山的鹃啼,真让人有应接不暇之感。诗人为什么不写黄鹂,不写燕子,非要写杜鹃呢?因为杜鹃是蜀地的鸟。根据《蜀王本纪》的记载,杜鹃是古蜀国王杜宇的精魂所化,所以始终盘旋在巴山蜀水之间,是蜀地的象征。问题是,杜宇的人生以悲剧告终,所以古人用到杜鹃,一般取悲剧意象,比如最擅长描写蜀地风光的李白,不就写“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吗?那么,王维这句“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有没有悲剧色彩?完全没有。他用一个“千山”做背景,再用一个“响”字做音效,一下子就改变了杜鹃啼血的固定印象,把一只小鸟写得气势磅礴。“千山”有气势,大家都能理解,“响”字的气势在哪儿呢?响,不是啼,也不是鸣。鸣也罢,啼也罢,相对来讲都单薄。比如张继的“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或者王维的“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鸟儿的一两声鸣叫,只能加深寂静的感觉,甚至寂静到空幻,寂静到悲伤。但是,一用这“响”字,马上就不一样了,这不是一两声啼叫,而是叫声四起,千山回响,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心胸也随之开朗起来。化悲剧意象为欢腾意象,这真是诗人的大手笔。

        首联是广角镜头,写全景。那颔联呢?颔联更神奇:“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在唐朝的诗文中,蜀地多雨,更多夜雨。白居易说“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李商隐也说“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夜雨淅沥,通常让人觉得凄凉,但王维这首诗不一样。他也写“山中一夜雨”,然后呢?然后不是行人不忍闻,而是“树杪百重泉”。山中下了一夜的透雨,形成道道飞泉,凌空而下。这泉水是从哪里落下来的?当然是从高峻的崖壁上。但是如果你走在路上,视野被近处的树木遮挡了,这时候你再望去,就好像一股股山泉从树梢上直落下来,这是多么神奇的场景啊。当然,也有人解释说,“树杪百重泉”是指雨水从树梢上不断流下,好像泉水一样。可不可以?当然也不错。但是,无论怎么理解,这里有凄凉感吗?丝毫也没有吧。李使君好像不是背井离乡去做官,而是打起背包去徒步一样,一路看着苍苍古树,听着满山鹃啼,再掬起一捧山泉水洗洗脸,多惬意呀。事实上,它根本不像是送别诗,倒像是一首即景的五言绝句。想想看,这首诗如果就是这四句,“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是不是也足够完整、足够漂亮?首联写树和山,那是视觉和听觉的全景,是横向的,写得大气磅礴。颔联还写树和山,却是视觉和听觉的垂直图,是纵向的,写得蔚然深秀。一横一纵,既阔达,又奇丽。一共两联诗,却两次写树,两次写山,本来应该显得重复累赘吧?但这首诗完全没有那种感觉,相反,倒让人觉得前后呼应,一气直下,难怪清人王士祯在《古夫于亭杂录》中会说:“兴来,神来,天然入妙。”

        问题是,诗人为什么要把一首送别诗写得如此愉快呢?因为他对李使君充满了期待,希望李使君对这次出行也能充满期待。李使君是要到梓州去做刺史的,梓州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看颈联:“汉女输橦布,巴人讼芋田。”这是从风景讲到人了。所谓“橦布”,就是用橦花织的布,也就是木棉布。而“芋田”,则是种芋头的土地。梓州属于川北,这个地方多民族杂处,物产也罢,风俗也罢,与中原相比有很大的区别。这个地方的姑娘,既不缫丝,也不纺麻,而是用橦花纺线织布。从秦汉时代起,橦布就是川北特产,每年都要缴纳给中央充当贡赋,这就是“汉女输橦布”。那“巴人讼芋田”呢?是说这个地方的小伙子既不种稻,也不种麦,而是种芋头。无论种什么,土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买卖之间,当然会有一些官司,更何况川北巴人历来以剽悍著称!这就是“巴人讼芋田”。用“汉女输橦布,巴人讼芋田”来写梓州与中原物产风俗不同,这是第一层意思。那第二层意思呢?第二层意思是说,缴赋税也罢,主词讼也罢,都是刺史最重要的职责。李使君到了梓州,就要处理“汉女输橦布,巴人讼芋田”的工作了。催缴赋税,处理官司,这样的工作本来就挺复杂的,更何况是在梓州这样一个多民族杂处、风俗剽悍的地区呢?有没有人觉得沉重?没有!因为这两句诗写得太诗情画意了。诗情画意在哪儿呢?在汉女与巴人,也在橦布与芋田。要知道,木棉花是火红的,而芋头花则是雪白的,汉女巴人的打扮又是五彩缤纷的,富有民族风情的。虽然诗人没有写这些,但是,他把汉女、巴人,橦布、芋田这么一并列,我们已经自动脑补出一幅最美的风景画。所以大学者王夫之说,这两句“一似景语”。虽然不是当风景来写的,但是,却又有风景画一般的美感。这样的描写,一下子就把李使君即将面对的艰巨工作浪漫化了,甚至让人觉得,这真是一个好差事。

        诗人这么努力地写梓州风景之美、风情之美,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看尾联:“文翁翻教授,不敢倚先贤。”文翁在蜀地可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本来是江西人,从小好学,通晓《春秋》。西汉景帝时期到蜀地担任郡守,那个时候,蜀地还非常落后。文翁到任后,兴学堂、举贤能、修水利,一举把蜀地变成了文明富裕的先进地区。以一人之力改变一个区域的风貌,这个贡献不得了,所以班固《汉书·循吏传》把文翁排在了第一位,而且说“至今巴蜀好文雅,文翁之化也”,是中国古代官员的典范。既然如此,这两句诗是什么意思呢?王维是说,当年文翁入蜀,翻新教化,你去了可要向他学习,加油干啊!千万不要倚仗先贤已有的成果,觉得梓州无事,就无所作为了!把李使君和文翁相提并论,这本身是很周到的恭维,却又加上一句“不敢倚先贤”,算是殷勤的劝勉。这样一联送给一个即将赴任的官员,真是委婉得体,而又格调高昂了。而且,这样一劝慰,前面的描写也就有了着落。原来,王维那么费心费力,是想让李使君爱上梓州的土地和人民,在那里鞠躬尽瘁,大展宏图。这样一来,这首送别诗就不一样了吧?它不像一般送别诗那样只写离愁别恨,而是关心着国家大事、民生疾苦,立意非常高远。但又写得明快爽朗,美不胜收,让人觉得不假不空,别开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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