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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赓公家族各房辈分相差一代的分析

 易歌图书馆 2019-12-21

三峡集团 易发德

天下易氏赓公支系,从江西迁湘西张家界永定,以赓公为一世,至今有700多年历史,繁衍有30余代。在查阅赓公支系族谱时,“弥”字辈九房之中,会见到有若干房缺第十代,第九代后直接接第十一代;但也有个别支系多了一代,有两个第十一代。初接触赓公支系族谱的宗亲,无不发问,故笔者发此文,试以解宗亲阅谱之惑。

根据笔者对赓公支系族谱多年的学习和研究,对其根由分析如下:

1.整个明代未修谱,造成各房各支字辈不统一

因赓公支系从第4代“贵”字辈以后,各居一方,各房(以“弥”字辈分房)各支字辈不统一,整个明朝期间没有修谱,直到清朝康熙年间,赓公长房(弥海公房)第十三代孙尚阳公,于康熙十年(1671)才开始修谱,制定统一字辈,即现在大家采用的澧派28字,因起源、起用于赓系长房,故称“大宗派”,也称“澧水派”。所以直到清康熙年间开始联族合宗,时间跨度达300多年,因而造成:

(1)赓公支系5—12代间,各房,甚至一房不同支系的字辈各不相同;

(2)各房各支与一世祖赓公之间的代数不清(无人厘清)。

2.各房各支合派时无确切参考点

那么到清康熙年间之后,各房各支合谱合派时,采用什么标准合呢?也就是各房各支不同的字辈,以哪一辈定为同辈呢?

当然,如果都能以赓公为一世为共同参考点来合派,那就不会造成任何差错了。可惜的是,鉴于当时各房300年间都没有修过谱,本支系的世系、与始迁祖赓公的代数都不清楚,无法采用这一原则。

那么,居住在在同一或相邻地区的赓公后裔,如何合派呢?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按当时年龄相仿或传统习惯称呼的原则来合派。

然而,年龄相仿,并不等于辈分相同;或按平时习惯称呼来合派,都可能造成辈分差错。

由于大宗字辈是由长房英公之后的尚阳公制定的,在合派时,就有可能将其他晚房(2—9房)高一辈的合到长房低一辈,直到后来修谱时,按赓公世系顺序排列,某些房(支)才发现差一辈,但为时已晚,只好将第十辈空缺。

3.典型例子

这种现象,有一个十分典型有趣的例子:

前两年,笔者了解到湖北恩施巴东县某一地方,有两支赓公后裔(但以前都不知道同祖),一支是湖南迁来的,使用大宗派;另一支是从松滋县迁来的(赓公—贵三支系),采用原松滋字辈,因为生活在同一地,松滋“绍”字辈的与大宗派“长”字辈的年龄相仿,故松滋“绍”字辈的称大宗派“继”字辈的为爷爷。当笔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嘀笑皆非!告诉他们,“继”字辈的应该要称“绍”字輩(相当大宗派“善”字辈)的为爷爷,要他们倒过来。

使用大宗派的可能是赓公支系长房的,“继”輩的,辈低而年高;而从松滋迁过来的是赓公第六房(而且还可能是松滋幺房),辈高而年龄小,因而相处时,造成了辈分逆差。如果按年龄相仿原则合派,将松滋支系赓公第22代“绍”字辈合到大宗的“长”字辈(赓公第26代)就差四代人了。

4.差错早有发现,然历史错误不好更改

对于这种现象,修谱的先公们都有发现,然已成历史,虽有建议更改措施,但历史差错不好更改,至今依旧。

《1915年澧阳五修谱》第一卷“谱辩”记载:“旧谱世次九世下直接十一世,而十世缺亡,讹谬殊甚,此时欲从釐正,奈年代湮远,故老沦亡,文献俱无可徵,祗得从旧,以讹传讹,阅者谅之。”

《1919年澧阳支系谱》“谱辩”记载:“旧谱世次除志明、志良两支外,余皆第九世下直接十一世,而第十世空缺,讹谬殊甚。此次续修一律添制世系,五世一图。计自始祖顺衍而下,该明、良两支,至十六世系为“承”字派,余支至十六世则为“鸿”字派,令人参观,比看莫名其故。今与吾族父老磋商,请将忠善派以下各丁拈省派取字,分别订正,挪派不挪世,至澧派已毕,即照取字之序接等省派。庶各支世派不合者,乃得有时而合也。”

    但是这种差错是不好弥补的,因为大宗派各地各房都在使用,已成历史事实,发现辈错后,不可能都来更改名字。所以在1915年修谱时,修谱的先公们也“祗得从旧,以讹传讹”了。即令1919年澧阳修谱时制订了纠正措施,但也无法执行。时至今日,我们也只好如此!为避免今后引起更多的混乱,尊重前辈们的规定:“尚”字辈为赓公第13代,“鸿”字辈为赓公第17代,依次“继”字辈为赓公第24代,各房各支遵照执行。

赓公第23代孙 三峡集团教高 易发德 于宜昌西坝宅中

2017年11月19日初稿

2018年11月1日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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