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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多给1600元, 储户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拒绝归还, 法院这样判!

 qk缘园 2019-12-24

大家应该都去银行办过业务,柜台上有一句标语很醒目“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意思就是取钱的时候要当面点清,如果要是少了的话离开了柜台,银行是不负责的,但如果要是银行多给了呢?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银行的工作人员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工作失误,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也是人,不是机器。总会有出错的时候。

秦女士去银行取钱,因为她取钱的金额比较大,就没有在自动取款机上操作,而是直接去柜台取的款,银行的柜员把钱给了她以后,她没有注意柜台上的标语就离开了。而当天银行清点的时候发现少了1600元对不上账,经过多方检查,他们发现就是一位工作人员在给秦女士取款的时候多给了1600元,于是银行就打电话给秦女士,态度十分强硬的要求她归还多给的1600元。

秦女士接到电话以后觉得很不高兴,她觉得明明是银行的工作人员的错误,为什么还要让她再去银行跑一趟还钱?就算是把钱要回去也要银行的人专门上门来恭恭敬敬的解释才像话,另外一点就是秦女士觉得银行柜台上不明明写着离柜概不负责?怎么这么双标,对人不对己呢?于是就拒绝了银行的要求,而银行则直接把秦女士告上了法庭。

最后的判决结果大家也应该都预料到,法院判决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不应被视为法律和条文规定,应被视为通知,是银行对客户的通知,所以对银行没有约束力,而存款人从银行多拿了钱,就属于不当得利,所以必须归还。对于这个判决,很多网友都觉得很不服气,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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