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国资委官网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19年版) 一、总 则 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省政府国资委是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二)指导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三)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省辖市、直管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建立和完善全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参与拟订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七)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以上职责,省政府国资委具体行使以下权责事项。 二、权责事项表 Recommend 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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