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晚,广州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大湾区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在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这将意味着大湾区8城居民在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交缴存证明,用异地公积金在广州购房将更便利。当下居民在广州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贷款额度之和最高为100万元。 广州近年来一直在完善公积金使用政策。2018年12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宽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购房的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