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总结中国古代察官治官之法得出的结论。 “课”有盘查、考问的意思,考课,就是古代对官员定期进行考核,并依考核的结果进行奖惩的制度,也叫考绩或考校。 我国古代的考绩制度最早据称产生于舜时。《尚书》说,当时实行“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即舜每三年考核一次各部落首领,经过三次考核决定升降赏罚,黜退昏愚的官员,拔擢贤明的官员。 周代诸侯林立,统治者采取“巡狩”与“朝觐”相结合的形式对诸侯进行考绩。巡狩,是指天子出行,视察邦国州郡,自上而下;朝觐,是指诸侯定期向周天子述职,汇报自己的政绩,自下而上。 到了年末,由皇帝亲自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优秀的升官,不合格的免职,甚至可能被收捕入狱。奖惩分明的考绩制度让官吏有较为明确的政绩目标,严格的惩罚也让某些庸官不敢再“混日子”。 具体是这样实施的:郡国在每年年末派出一位郡丞,带上记载有当地户口、钱粮、土地等资料的簿册,去京城递交给丞相府和御史府,作为考核的参考资料。郡国对下级的考核也与此类似。 中国古代对官吏的要求是“德才兼备”,这个听起来有些抽象的标准,要怎样进行考核呢? “四善”是对“德”的要求,分别是“德义存间,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是“才”的标准,即对不同官吏的政绩要求。把政治、经济、司法、军事和文化等官职分为二十七类,针对职位的区别订出不同的考课标准。四善二十七最的考核标准包含了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堪称中国考绩制度史最完备的法典。 考满,是指在官员任职三年、六年、九年的阶段,进行考核,量其功过,分成上、中、下三等,依此来决定升降去留。 考察,就是把所有官员统一进行一次考核,一般是六年一次。军政考选,五年一次,镇戍武官自下而上层层考察,最后由皇帝决定去留。 沿袭明代,清代的考绩也分“考察”和“考满”两种。此外,“四格八法”也是当时的考绩制度之一。四格包括:守、才、年、政;八法包括:贪、酷、不谨、浮躁、疲软、才力不及、年老、有疾。 这个制度涵盖了官员为政操守、才能、态度及身体条件等方面,可操作性强;同时以严厉的标准对不达标官员进行处罚,从查问到降级调用,再到革去官职,较为系统周密。 从考绩周期来看,基本存在“常课”与“特课”两套并行的系统。除了“每年一考”、“三年一举”、“六年再考”、“九年通考”等固定周期的考绩外,还有灵活的、不定期的考绩。 从考绩步骤来看,历朝基本上沿袭了“上计”制度,即以自下而上的申报为主、以自上而下的核实与监督为辅。 从考绩结果来看,从秦朝的“最”与“殿”二选一,到汉朝“最”与“殿”之间分成了九级,考核“成绩单”日趋复杂。 一代代考绩制度内含了中国古代的治理智慧。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封建官僚的恣意横行,打击了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并造就了一批廉洁奉公、励精图治的清官。古代的考绩制度对当今仍然具有借鉴意义。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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