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梁芳进淫巧以荡上心,收买奇玩,引用方术,以录呈异书为名,夤缘传旨与官,已官者辄加超擢,不择儒吏兵民工贾囚奴,至有脱白除太常卿者,名曰传奉官。 天顺八年(1464年)二月,刚从明英宗朱祁镇手中获得明朝皇位的明宪宗朱见深,通过太监下了一道“传奉诏书”,授予一位名叫姚旺的工匠,担任文思院副使职务。 《明史》对此的记载十分简要,仅以“二月庚子,始以内批授官”。这便是“传奉官”最早的由来,但简单的记载之后,朱见深的这一行为,为明朝却是带来了十分巨大的影响。 “传奉官”在当时,是明朝官场上对那些未经过吏部选拔、廷推和部议等官员遴选程序,由皇帝直接通过自身皇权任命的官员的统一称呼。这种明显违反了正常国家任职管理程序的行为,在当时,大多只是为了满足皇帝或者受宠妃嫔及宦官个人权力及欲望的一种选择,以此跳过由文臣所维护的国家管理体制的限制,为此给予了明朝的国家管理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传奉官的任免,破坏了明朝科举取仕制度,加剧了明朝财政的负担首先,传奉官的出现破坏了明朝自建立以来,重新确立的科举取仕制度 官员的任免绕过了科举、荐举等正常选官程序,只是凭着进献财宝、方书等满足皇室的财富欲望及猎奇心理的方式,即可获得平常仕子寒窗苦读数十年方能获得的官位,同时这些获得官职的传奉官们,大多没有真才实学,这样就极大的破坏了明朝政府的公信力,降低了官员素质; “末流贱技,多至公卿;屠狗贩缯,滥居清要。有不识一丁而亦授文职,有不挟一矢而冒任武官,有布韦而骤登金紫者。……甚至有在逃军囚改易姓名而冒进者、犯赃官吏隐匿罪过而求选者。” 其次,造成大量国家财政浪费 一些传奉官的官职虽然只是闲散官职,并不能直接参与到国家机构管理的工作中来,但是由于大量的传奉官的出现,超过了国家所需要的官员数量,造成了严重的冗官现象出现。 自明宪宗开启传奉官先河,直至明熹宗时结束这一病态的官员任免制度,前后历经160余年,最高峰时明朝最多曾同时出现过四千多名传奉官,而这些传奉官又大多是一些术士、进献珍玩,书画的平民、医士、工匠和僧、道、太监亲属等形形色色良莠不齐的闲散人员。 由于获得了官身,自然就获得了官员俸禄及相应明朝特有的税收优免待遇,就以明朝官员数量最多的万历年间来对比,我们可以看到万历年间全国官员数量达到八万人之多,但是其中就有四千多人的传奉官,比例达到了二十分之一的水平,这不管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比例。这便使得明朝的国家财政在无形中背上了极大的负担,进而加重了民众的赋税压力; 二、助推外戚及宦官的权势,败坏皇权的威信由于传奉官大多是向皇室及外戚宦官进献财富填补皇室内帑得以获得官职的,一些传奉官便利用自身接近皇室的途径,联合外戚与宦官对官位进行买卖。 这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明宪宗最为宠爱的万贵妃,以及其扶植起来的一批传奉官,如钱能、覃勤、汪直、梁芳、韦兴等佞臣和宦官。 “皆假贡献,苛敛民财,倾竭府库,以结贵妃欢,奇技淫巧,祷祠宫观,糜费无算。” 由于传奉官只需由皇帝下旨便可直接传授,而不需要经过明朝吏部覆核。因此,掌握宫中大权深受明宪宗宠爱的万贵妃就假借皇帝之名,大行私利,卖官鬻爵。其中,仅梁芳一人,便凭借万贵妃取中旨授官,累计达1000人。 这些传奉官在获得权势之后,为了维持自身的权势,便极尽其能,榨取民脂民膏,只为讨好万贵妃,弄得朝堂内外,民怨沸腾。 一时之间使得明朝上下天怒人怨,群情激愤。但由于明宪宗对万贵妃极为病态的恋母情节,使得他对万贵妃在后宫残杀皇子及鱼肉民间的行为视而不见,致使明王朝皇室的威信遭到了极大的损坏,以至于民间对待皇室派遣的官员宦吏都采取躲避怨恨的态度。 即使这一劣政在明孝宗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继位,大力裁撤冗官之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是这种良好的局面仅仅维持不久,便被明孝宗重新打破,这位新继任的皇帝最终选择了和他父亲一样的习惯,开始大量采用传奉官,重新满足个人的权力与欲望,并将这一政策延续至明熹宗年间,使明朝中后期,明皇室在民间的威信持续降低,进而影响了皇室的公信力。 三、打破明朝君臣平衡,推动君臣之间的对立,破坏了明朝君主立宪的基础明宪宗建立的传奉官制度,在他看来仅仅是用来满足皇室的一种工具。但是他的这种行为,却为明朝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在皇权与相权之争的过程中,通过胡惟庸案废除了丞相,消除了相权对皇权的威胁,建立了皇权的唯一性,但由于其后继者,即使如朱棣都没有如他那般强大的治政及掌控能力,面对全国的政务信息,其他皇帝都是吃不消的,于是需要文臣来协助辅佐皇帝治理国家。这就使得以文臣为核心的内阁制,逐渐开始形成,并成为明朝政府的实际管理机构。 出于对文臣势力增强的担心,为平衡朝堂势力,自明宣宗开始司礼监便成为与文臣所领导的内阁分庭抗礼的另一方存在。将国家执政中心的决策权分为内阁的“票拟”和司礼监的“批红”,以此达到政治的平衡,抬高皇权。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都还算往好的方面发展,如果不出意外,明朝很有可能比欧洲还更早出现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但是这种发展轨迹因为明宪宗创立传奉官而遭到破坏。 由于明宪宗绕过了内阁,仅凭一己之欲,便随意任免官员,严重破坏了皇帝与文臣之间的政治平衡,将原本皇帝与文臣之间通过协商平衡的方式合理治理国家的模式进行破坏,将官爵这个在文臣眼中的“天下公器”变为“人主私器”。这在文臣集团看来是不可接受的,无形间推动了君臣之间的对立。 为了打击皇帝的这种“公器私用”的行为,文臣集团开始对以皇帝任免的传奉官为代表的保皇党,即俗称的阉党进行打击。 这种政治打击行为,可以说一直贯穿了整个明朝的中后期,即使在明熹宗时期废止了传奉官制度,但已经习惯于党争的明朝政治舞台上,朋党群起、竞相讽议朝政已然蔚然成风,党争已不再为国而争,而大多为党同伐异而争,非同党即为敌,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葬送了明朝向“君主立宪”转变的大好时机。 结语“传奉官”制度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皇权发展到极致的一种表现。这种无视国家正常管理流程的君王个人行为,超脱了法治及政治的规范范围,极大的破坏了国家政治结构的稳定性。它的出现,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将原有向好的明朝政治发展格局,进行了极大逆转,阻碍了明朝走向“君主立宪”的发展步伐,并最终由此为明朝带来了极大的财政及政治危机,促使明朝最终走上了由盛而衰的不归之路。 参考文献《明史》 《四友斋丛说·史三》 《传奉官与明成化时代》 《成化时代的传奉官》 《明中叶传奉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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