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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南宁卫卫尉朱公墓志考释

 汐钰文艺范 2019-12-31

明南宁卫卫尉朱公墓志考释

黎文宗1 贲小梅2 刘炳政3

(1.南宁市博物馆,广西 南宁 530219;2.桂林农业学校,广西 桂林 541006;3.邕宁区文物管理所,广西 南宁 530400)

【关键词】明代;南宁卫卫尉;朱公;墓志

【摘 要】2010年,南宁市邕宁区和合村莲花坡出土了一块明万历十五年的墓志铭。根据墓志记载,墓主为兴安守备、南宁卫镇抚朱麒之父,是南宁卫一名“带俸官”,仅领俸而不任职事。而从墓主家族谱系看,朱氏家族因军功而享世袭武职,并通过与南宁卫其它世袭武官家族通婚巩固了自身的地位,同时又通过参与科举、与地方科举士子群体结交和联姻,以期进一步稳固家族社会地位。

2010年,南宁市邕宁区和合村莲花坡一座明代墓葬中出土一件青石质墓志,后入藏邕宁区文物管理所。2017年5月,笔者在对邕宁区石刻文物进行调查时见到了这块墓志,并对其进行了释读,发现这是明代南宁卫卫尉朱公的墓志。墓志不但详载了墓主的生平事迹,更详述了墓主家庭成员关系,这对于我们研究当时南宁卫卫所武官世袭及联姻情况有着一定的意义。

一、墓志的主要内容

此墓志为单块单面书刻,未见墓志标题,而是直书墓主生平事略,应为铭部分,缺盖。整块墓志系以一块完整的青石板凿刻而成,长69厘米,宽34厘米,厚4厘米。志文楷书,共29行,每行20字,总计552字。除部分文字因志石表面崩坏、磨损导致漫漶不清外,大部分文字保存完好,多数可辨识。志文共分三段:第一段载墓志撰文者李天伦在墓主后人的多次请求下,最终接受了为墓主撰写志文之事;第二段详述墓主生平事迹及其家族谱系;最后一段为时间和落款(图一)。

图一 南宁卫卫尉朱公墓志拓片

墓志全文如下:

□□有北□朱公,讳□,邕之卫尉。恭人戚氏,其配焉。□□至,戚兹告䆮,乃孙以神道等属余。余素不文,愳□□□二者之长用,孤任使也,然辞坚而请再,敢述□□者,马公引公□□淮南一二代先人证明显暨□□□。

□皇帝渡江,日异□汉,声虏区胡,有天勋,宋爵千夫长。□□代先人信公,袭调吾邕,遂家焉。信传友,友传本,本传震,震传珍,珍传熊,熊传公。公自幼孤,□□二周丧父,盖以多疾。年逾七八,连遭内□,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菲饮食,居茅茨、凉□,状□□,如之尤能□节就学,□食若怎,而贫兴化也。甫等归恭人。恭人出万户侯戚公长媛。既而延荫,宦仕余二十载。其间征黄璆□今□㓤刑法狱,匪不悉意□图报,称以树功业,□□生平矢志也,亦知事兴□□,乃谢政,家居闲课,□□□□□壹内□恭人司惠。恭人备四德,亲井臼,仝甘苦,□□亲务无巨细,悉□□矱焦劳百结□事,始□如然,□□自虽云公之□,而恭人内□之德,焉可证邪?公子一,讳麒,娶蔡□□,配咸宜□,以文武才数廑当道,荐晋守备兴安。女二,长适鹿挥使悦芳,次适万千兵全。孙男三:孟大受,郡廪生,娶卢氏,无出;仲大治,承荫,娶康氏;季大定,未娉。女孙二,长适庠□□□,次适卫尉吴怀仁。曾孙一,女一。李甥一。□□生于弘治乙卯年十二月初五日卯时,没于嘉□□午年十月十八日巳时。恭人生于弘治丙辰年□□□初九日辰时,没于万历壬午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戌时。兹于万历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丑时合葬于湴洲丁山癸向。余也雅短闻见,幸辱妇婕,且请志不得不述其传闻者,志之云。

皇明万历十五年季冬月眷晚生李天伦顿首拜撰。

二、墓主生平及职官考

墓主为朱□,其名因石碑年久磨损,字形已难辨识,似为左右结构,疑为“钰”。朱□,据墓志载,生于弘治乙卯年即弘治八年(1495)十二月初五日卯时,“没于嘉□□午年十月十八日巳时”。按,“嘉□□午年”之“嘉□”,当即明世宗的年号“嘉靖”。嘉靖朝带“午”字干支年份的有嘉靖三十七年(戊午,1558)、嘉靖二十五年(丙午,1546)、嘉靖十三年(甲午,1534)、嘉靖元年(壬午,1522)等。又墓志谓墓主曾“宦仕余二十载”,为官任职超过了20年,且墓主还曾“谢政,家居闲课”,即最终致仕,赋闲在家。明代文武官员致仕年龄各代多有不同,但一般60岁以上方可致仕,如明洪武十三年(1380),太祖“命文武官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1]。当然,考虑到武官的性质和世袭制,洪武十八年又“命内外指挥、千百户、镇抚,凡年五十以上者许以子孙代职”[2],通过令子孙代职的形式达到致仕的目的。但是,永乐以后,这样的致仕要求并未被遵循,而是多有反复。至嘉靖四年(1525)时,嘉靖帝颁准“在外方面官员,年六十以上准致仕”[3]。墓主生于弘治八年(1495),致仕时年龄当在50或60岁以上。而当嘉靖元年(1522)、嘉靖十三年(1534)、嘉靖二十五年(1546)、嘉靖三十七年(1558)时,墓主分别是 27岁、39岁、51岁、63岁,显然首先可排除嘉靖元年和嘉靖十三年。另嘉靖年间致仕制度尚能正常执行,则墓主60岁后致仕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墓主死亡年代应为嘉靖三十七年(戊午,1558),此时其已63岁。值得一提的是,墓主的妻子生于弘治丙辰年(1496),死于万历壬午年(1582),而她和丈夫合葬则是晚至万历十五年(1587),因此,可以断定两人属于二次葬。

志文载墓主夫妇“合葬于湴洲”,“湴洲”即今湴洲岭,是位于邕宁区和合村莲花坡以北约100米处的一座低矮的丘陵。同一墓地还出土了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朱大治(墓主仲孙)买地券(现存邕宁区文物管理所,相关材料尚未发表),其砖铭有“择得杫地一穴,坐落土名‘湴洲岭’”句,亦可证此“湴洲”即今之湴洲岭。湴洲岭墓地所葬基本上为朱姓人士,当为一处家族墓地。

关于墓主的官职,志文载为“邕之卫尉”。“邕”即“邕州”,为南宁的简称。邕州为唐贞观初年始设,元代改为南宁路,明代沿袭,改南宁府[4],因此此“邕”即指南宁。“卫尉”,明代并无“卫尉”一职,南宁卫指挥使司下也仅见指挥使、指挥佥事、镇抚、千户、百户等职,因此,此“卫尉”非职官名,而是取“尉”的本意“军官”,“卫尉”即“卫所军官”之意。墓主作为南宁卫的军官,甚至参与了征讨的军事行动,但是在墓志中自始至终都未见书其职官之名,疑墓主之“卫尉”即所谓“带俸差操”一类卫所武官,即带俸官,是卫所中闲住不任事者[5]。按,明代卫所武官实行世袭制(即所谓“世官九等”),卫所下的指挥、千户、镇抚、百户等职官可世袭。墓志谓墓主娶戚氏后“既而延荫,宦仕余二十载”,其中的“延荫”即指其承袭祖荫,世袭了武职。然而在明代中后期以后,随着卫所武官人数极度膨胀,“武职升授渐多,不复能拘额数,但有见任、带俸之别”[6],带俸官仅有俸禄,而无实权,不任职事。墓主曾参与征讨行动,却未任官职,应即“带俸官”,因无官职名,故以“卫尉”为称,以示其尊。墓主的次孙女婿吴怀仁亦为“卫尉”,其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版《南宁府志》“南宁卫指挥使司”之“指挥”条下见列名,无官职[4]357,但根据其列名指挥、指挥佥事之后,其地位当等同于卫所指挥或指挥佥事,应与墓主类似,是为“带俸官”,不任实职。

关于墓主的生平事迹,据墓志载,其年仅二周岁即丧父,长至七八岁时,成了孤儿。孤儿的日子显然是艰苦的,“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菲饮食,居茅茨”,一个人住着茅草房,衣食都难以为继。好在之后他娶了“万户侯戚公长媛”为妻,并承袭祖荫,世袭了武职,从此“宦仕余二十载”,直至谢政归家。从记载中不难看出,墓主除年幼成孤外,世袭官职后的仕途平坦且较为平淡。但颇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墓主20余年的为官生涯中,曾参与过“征黄璆”事。“征”即征讨,“黄璆”当为人名,其人尚待考证。“征黄璆”即指征讨黄姓人物的一次军事行动。根据墓主生平推测,其主要为官时间应在嘉靖年间,这一时间段发生在南宁卫所辖范围内的主要军事行动有:嘉靖七年(1528)王守仁遣右布政使林富和副总兵张祐统领官军、土兵六千余人进击八寨起义军,以及嘉靖二十一年(1542)副总兵张径、参政翁万达率官军剿灭思恩府刘宪、卢回起义。刘宪、卢回起义有姓名可考,南宁卫参与的可能性也较小,因此墓主所参与的“征黄璆”事,或与剿灭八寨起义事件有关。

明代,广西忻城、上林交界一带的思吉、周安、古蓬、古卯、古钵、都者、罗墨、剥丁等八个村寨的壮、瑶族人民为反抗明王朝的压迫、反对土司官的统治,掀起了持续一个多世纪的少数民族起义,史称“八寨起义”。明正德、嘉靖之际,八寨壮瑶族起义军发展到顶峰,活动范围空前,包括了今南宁、上林、武鸣、宾阳等广大地区。为彻底根除八寨之患,嘉靖七年(1528),王守仁在招抚了恩田土官卢苏、王受后,即命林富、张祐统领官军及土兵六千余人,由南宁出发,突袭八寨,最终镇压了八寨起义军[7]。在林富等统领的六千余兵士中,除了恩田州土兵,南宁卫驻军亦当参与其中,墓主作为当时南宁卫的军官,应参与了部分战斗。

三、墓主家族谱系

墓志中除墓主生平外,记载最详细的莫过于墓主的家族谱系了。从墓志记载来看,墓主的家族历史最早可追溯至明初,当时墓主的始祖追随朱元璋起兵抗元,“声虏区胡,有天勋,宋爵千夫长”,因军功被授千夫长,并由此开启了朱氏家族的军籍历史。因志文残缺,墓志中并未能留下这位朱氏始祖的姓名,但是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版的《南宁府志》中,朱麒(墓主之子)条下载其“始祖英,定远县人,洪武初累功升通州卫左所镇抚”[4]358,由此可知,这位追随朱元璋起兵的朱氏始祖即朱英,安徽定远县人,因军功升千夫长,最后官至通州卫左所镇抚。朱氏家族迁居南宁,则始于高祖朱信。据《南宁府志》载,永乐初年,朱信袭调南宁卫,“遂家焉”[4]358,从此定居南宁,成为南宁卫世袭军籍。朱信之后,历友、本、震、珍、熊共五代,传至墓主。墓主育有一子二女。独子朱麒,《南宁府志》载其世袭了祖职,任南宁卫镇抚[4]358,但在墓志中则仅载其被荐任兴安守备。守备是明代设置的镇守边防城镇的军官,因事增置,属于临时官职,不世袭,位次于游击将军,无品级,无定员。因此,朱麒世袭出任南宁卫镇抚当在其出任兴安守备之后,即在万历十五年(1587)以后方始袭卫镇抚职。朱麒生三子二女,长子为朱大受,为南宁府府学廪生;次子朱大治,墓志未载其生平,但《南宁府志》载其为万历辛卯(1591)武举第十一名,甲午(1594)武举第二名,后袭祖职,任南宁卫镇抚[4]391;三子朱大定,史料无载。在墓主曾孙一辈中,仅载有“曾孙一,女一”,但据墓志所言长孙朱大受“无出”,季孙朱大定尚未娶妻,故此“曾孙一,女一”应为其仲孙朱大治所出。根据朱大治买地券券文记载,朱大治共有二子,分别名为朱祠令、朱祠充,正可补墓志所缺(图二)。

在墓主的家族谱系中,其家庭成员的婚姻关系也颇为令人瞩目。墓主朱公虽年幼成孤,但是他娶的却是“万户侯戚公”的长女。此“万户侯”应是指高官贵爵,应非实指“万户侯”爵位。“戚公”未著其名,推测应为南宁卫高级武官,或为南宁卫指挥佥事戚章。戚章,祖籍陕西邠州,原世袭千户,后以军功升指挥佥事[4]359。墓主之子朱麒娶的是蔡氏,此蔡氏亦未著明出身,但在《南宁府志》“指挥使”下“蔡震”[4]354及“千户”下“蔡良能”[4]358条,有洪武年间即世袭南宁卫副千户的邓州蔡氏,及天顺以后迁邕并世袭指挥同知的平源县蔡氏两个家族。朱麒妻蔡氏或即出身这两个家族之一。墓主的两个女儿,则都嫁给了南宁卫的武官,其中长女所嫁为南宁卫指挥使鹿悦芳。鹿悦芳同样是世袭军职出身,其“始祖荣,东阿县人,洪武中,累功升都指挥使,永乐中,钦调广西都司。正统初,鲁祖振袭调本卫,世袭指挥使。今悦芳袭”[4]352-353。次女则是嫁给了南宁卫的千户万全。万全其人不可考,史料亦不载,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南宁卫的世袭武官。到了墓主的孙辈,除了继续与卫所其他世袭武官联姻外,还出现了与地方科举士子的联姻,最典型的莫过于墓主长孙女嫁给了当地的一名庠生,而次孙女则与南宁卫的带俸官吴怀仁结为了连理。在明代,世袭武官家族间相互联姻,以此巩固家族在世袭军籍中的地位是非常常见的。而到明代中后期,随着武官地位的下降,科举入仕又逐渐成为了世袭武官家族巩固自身地位、发展新势力的重要途径。因此,作为南宁卫世袭武官的朱氏家族,除了继续同卫所的其它武官家族通婚外,还扩大了与地方科举士子的联姻,以此稳固、扩大自身的地位和影响力。

图二 墓主朱公家族谱系简表

四、墓志撰书者及其反映的问题

墓志的撰写者为李天伦。李天伦,宣化(今南宁)人,嘉靖戊午年(1558)举人[4]418,曾于明万历八年(1580)至十年(1582)间任惠州府知府[8]。此墓志书于万历十五年(1587),或是李天伦卸任归邕后所作。在墓志中,李天伦还记载了当时为墓主书撰墓志的一点曲折。最初,在墓主朱公的妻子戚氏逝世后,朱公之孙(或为长孙朱大受)即邀请李天伦代为撰写墓志铭。李天伦起初拒绝了,但是朱氏子孙“辞坚而请再”,一次次邀请他代笔,最终他被朱氏子孙的盛情和坚持精神所感动,为朱公亲笔题撰了这块墓志。

李天伦由科举出身,又是地方望族,并出任过惠州知府,在当时南宁的文人士子体系中颇有威望和地位,因此他就成为了朱氏子孙邀请撰写墓主朱公墓志的的首选之人。朱氏子孙盛邀李天伦撰写墓志,甚至于“辞坚而请再”,其背后所反映出的实质,或者还与明代中期以后武官地位下降,使得一些军籍出身的人开始谋求通过科举考试转变身份和地位从而改变自身的境遇有关。明代实行军籍世袭制,不得随意更改户籍身份,而在明后期武官地位下降的背景下,军籍出身的人若想出人头地,唯一的途径便是通过科举入仕,从而改变户籍身份。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朱氏家族中,朱麒在世袭祖职之前是“先充邑学生员”[4]358的,而本应该世袭祖职的“嫡长孙”朱大受则是郡廪生,已完全转变成了一个文人,朱麒的长女也嫁给了当地的一名庠生。朱氏家族在拥有世袭军职的情况下,依然寄望于科举之途,并与当地的科举士子结交、联姻,无疑是在谋求打入地方文士系统,并由此逐渐摆脱军籍的束缚。

五、结 语

2010年时,邕宁区文物管理所在邕宁莲花坡采集到的这块青石质墓志铭,刻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是由明代宣化县举人李天伦撰写,记载了明南宁卫镇抚朱麒之父朱公的生平、家族谱系等。从志文来看,墓主去世较早,可能早在嘉靖三十七年(1558)即已过世,但一直到其妻子去世五年后,方于万历十五年(1587)由子孙后人将两人尸骸迁至湴洲岭的家族墓地中合葬。墓主是当时南宁卫的世袭武官,属于“带俸官”,不任职事。从墓主家族谱系及家族成员婚配情况判断,墓主所在的朱氏家族作为卫所世袭武官,主要是与南宁卫其他世袭武官家族进行通婚和联姻,目的是以此来巩固自身家族的地位。但与此同时,朱氏家族也开始与本地的科举士子结交、联姻,其子孙也开始谋求通过科举途径入仕,以期改变世袭军籍对家族的制约和影响。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明代中后期武官地位的下降、军籍户谋求通过科举转变仕途等或有关联。

[1]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洪武十三年二月[M].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本,1962:2060.

[2]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七十四:洪武十八年[M].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本,1962.

[3]明世宗实录:卷五十五:嘉靖四年九月[M].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本,1962:1342—1343.

[4]《南宁古籍文献丛书》编纂委员会.南宁府志[M].明嘉靖四十三年版本.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

[5]梁志胜.试析明代卫所武官的类型[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5):87.

[6]兵部一:铨选一:官制[M]//大明会典:卷 118.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

[7]覃延欢.略论广西八寨瑶壮农民起义[J].民族论坛,1987(4):46.

[8]刘溎年,等.惠州府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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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  《文物春秋》 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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