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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和棚户区的区别】在城市的发展过程...

 A老虎 2020-01-01
【城中村和棚户区的区别】
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涌现了城中村和棚户区这么两个概念,他们有什么不同?请看下文。

一,土地性质不一样。
其实城中村和棚户区最大的不同在于两者本身的土地性质的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而棚户区一般为国有土地。

因此同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子对于城中村本身的居民是无伤大雅的,但是对于外来购买居民则是大忌,因为没有产权,无法卖出和转让,就变得十分不靠谱。

但是棚户区改造则与之不同,因为棚户区本身的土地性质就属于国有土地,在此进行的改造其房子产权一般即为大产权,国家会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将会给予备案。外来居民购买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也不用担心产权问题,可以领到大红本,日后房子也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

二,拆迁补偿差异

因棚户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因此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实践中,往往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进行补偿。

城中村的建筑,大多建设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有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产权。其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其村民往往能够得到较多的补偿。方式依各地的不同,可有: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及二者结合三种。

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总体上,要做到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应低于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地段相同条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而安置房购买价格,不应高于相同时点的商品房市场价格。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因棚户区、城中村,一般是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原则上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

(三)各地区,如存在着,已出台有更利于被征迁人的优惠补偿、安置政策,则仍然应继续执行。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中央大力推进的民生工程,其政策出发点是好的,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搭上政策的顺风车,争取获得一个满意的补偿,切实改善自己的实际居住条件,做到有理有节的提出补偿诉求,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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