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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子最怕的一项残忍刑罚“裸刑”,到底有多卑污无底线?

 鱼羊史记 2020-01-01

古代女子最怕的一项残忍刑罚“裸刑”,到底有多卑污无底线?

01

这是一个在我老家流传甚广的民间故事。

说,晚清乱世,天下动荡,在我老家,一个地处荒远的小县城里,县令于得水也似屁股生疮,日夜坐立不宁。

若你以为他心怀天下,忧国忧民,那就大错特错了——

于得水本是个“捐官”。两年前,州府募粮,其忍痛捐银数万,才谋得这个一县之长的位子。本以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用不几年便可全数回本,哪知世道变了,天下乱了,油水稀了,没得捞了。

不行,必须得想法子,能搂多少是多少,将损失降到最低。

这日,于得水带着几个衙役上了街。兜兜转转,心下正盘算聚财之道呢,只听一阵略带怨气的质问,从街旁的一座老宅里飘了出来:“翠月,那男人是谁?你为啥送他干粮?”

于得水不由得竖起耳朵,很快听出些端倪。

问话的,是婆婆陈张氏。她口中的翠月,是儿媳。确切地说,是一个童养媳。

陈张氏的男人陈掌柜,早年做皮货生意。好像在五六年前,不幸遭土匪绑了肉票。最终,赎金交了,换回的却是一具尸体。

前年,经媒妁牵线,陈张氏给年仅8岁的儿子说了亲,将18岁的翠月娶进了门。

儿子小,尚不谙男女之事;儿媳又生得俊俏,水灵灵花儿一般。当婆婆的自然要处处留神,小心提防别闹出啥家丑来。

“是个讨饭的叫花子。”翠月解释说,“我看他又渴又饿,很可怜,就送了他一个面饼。”

“兵荒马乱的,人心难测。今后,可不准让陌生人进院。”陈张氏再三叮嘱。

听听这几嘴婆媳闲聊,本无可厚非,哪知隔墙有耳,县太爷于得水稍加思忖,登时嗓门陡高:

“来人呐,速将这不守妇道、勾引野男人的淫娃抓回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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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就这样,无妄之灾,骤然天降,陈家童养媳翠月被差役押回县衙,投进了黑牢。

所定罪名,通奸行淫,有伤风化,且人证物证俱全——

人证嘛,是于得水带在身边的差役,他们都听到了婆媳对话;至于物证,则是从陈家灶间找到的几只面饼。即便没有证据,想想看,小丈夫屁孩一个,屁事不懂;小媳妇正值青春年华,焉能耐得住寂寞?

耐不住,必会勾搭男人。嘿嘿,这就叫铁证如山。

纯属特么牵强附会,一派胡言瞎扯淡!

当然,于得水这般乱扣罪名,胡乱判案,意图很明显:想捞人,拿保释金来。如不舍财,那就,嘿嘿,嘿嘿嘿。

于得水这一“嘿嘿”,顿令婆婆陈张氏心惊肉跳,禁不住浑身抖颤。

能不怕吗?众人皆知,自其上任,不只搜刮盘剥,鱼肉百姓,还有个令人唾弃的怪癖。只要发现涉及闺阃之事,其必会强拉硬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女犯剥光衣服,科以裸身行杖。

瞅着女人不着一缕,于不停落身的笞杖下扭动惨叫,直至皮开肉绽,血污斑斑,于得水便似打了鸡血般激动亢奋,产生强烈无比的满足感。

NND,十足变态狂一个。

事实也是,自履任不过短短两年光景,于得水已判过不下十名女子裸刑。而就在上月,有个年轻女子便被处以裸刑,重杖二十后,父母搀其回家。当时,一众无赖子弟如潮围上,抚摸挑逗,狎昵嬉闹,以致那女子不堪羞辱,当场撞死街头。

这般惨剧,会在翠月身上再度上演吗?

古代女子最怕的一项残忍刑罚“裸刑”,到底有多卑污无底线?

03

行文至此,有必要扒一扒“裸刑”这一残酷刑罚的裤衩子。

据度娘称,裸刑,即将女犯的衣服剥光后处刑,是中国古代史上,统治者专门针对女性所采取的最为卑劣下流的刑罚。

在旧时的男权社会里,妇女地位一向低微;犯下重罪的女子,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刑,不但不会被视为有伤风化,反而多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

古往今来,有很多女性,为这一卑劣刑罚付出了惨重代价。

比如,前秦高帝苻登之妻毛皇后。

毛皇后,名秋晴,出身将门,美貌出众,且武艺高强。在她率军与姚氏叛军交战时,因寡不敌众,不幸被擒。随后,被剥光衣甲,五花大绑,押往姚苌处请功。

此时,毛皇后虽鬓发散乱,汗污遍体,但其美貌身段令姚苌大为心动,欲纳她为后。毛皇后誓死不从,破口便骂:“姚苌无道,前害天子,今辱皇后,皇天后土,宁不鉴照!”

姚苌被骂了个狗血喷头,顿时恼羞成怒,喝令手下将毛皇后推出帐外,裸刑斩首。对此,《资治通鉴》如是载:

“苌欲纳之,毛氏骂姚苌无道,苌怒,杀之。”

比如,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

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因不堪官吏贪腐,横征暴敛,陈硕真于睦州覆船山起事,称“文佳皇帝”。同年十一月底,遭官兵围剿,义军伤亡惨重,陈硕真亦被俘处刑。

行刑时,陈硕真被剥光衣裤,强逼跪于秋风之中,以供看客围观。随之,刽子手又当众施暴,极尽凌辱之能事……

比如,清末川西女杰、年仅十七岁的廖观音,亦遭此刑。

再比如,这个故事里的童养媳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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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翠月生性刚烈,宁死也不肯认这卑污罪名。而婆家,自遭山匪索财害命后,家道中落,日渐窘困,陈张氏根本拿不出那么大一笔保释金。

至于娘家,若能拿出钱,又怎会让她去做童养媳?

少哭穷,想保命,卖房去!

卖房?这倒是个办法。经于得水手下指点,陈张氏四处求人,卖老宅,卖田地,当家产……一通忙活,好歹凑够了救命钱。谁料,不等托人送进县衙,当夜盗贼忽至,偷了个分文没剩。

被偷了?纯属胡诌。本官治下,海晏河清,哪来的遭贼?既然拿不出保金,好,去衣裸杖,给本官往死里打!

且说庭审日,公堂之上,随着县太爷于得水一声叱喝,几个差役如狼似虎般扑向翠月,三下两下,便将其衣衫撕得粉碎,接着按倒在地,高举木杖,噼啪拍下。

比身痛更烈的,是心痛。翠月强撑仰脸,死死盯紧了于得水。那眼神分明在说:人在做,天在看。你为官不仁,欺压良善,早晚有一天会遭到报应。

报应?哼,老子判了那么多女子,老天哪回没在看?咋不打个雷劈了我?去他的报应,继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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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整整二十杖,杖杖见血,一下不少,全落上了翠月的身。

但令县太爷于得水和一众衙役始料不及的是,这次行刑,四敞大开的公堂门外,居然一个看客都没来!

这不可能,不合常理啊。以前,告示既出,天色未亮,衙门外的长街之上便浩浩汤汤,人满为患,一个个瞪大眼,伸长脖,等着盼着好戏开场。

不可否认,比施行裸刑本身更为可怕的,是它玷污和摧毁了一些原本善良的灵魂,使常人堕落为魔鬼。

于得水正纳闷呢,就见陈张氏踉跄扑进,脱下衣服盖住儿媳翠月的伤身,接着弓下腰,颤巍巍背起了她。

“闺女,都是婆婆不好,婆婆嘴贱。婆婆知道错了,这就背你回家。走,咱回家。”

翠月恍惚看到,婆婆陈张氏竟满头满脸都是伤,血污涔涔。而不久前曾发生的悲剧,也并未在她身上重演。

因为,衙门之外,街道两旁,站满着数以百计的女人。她们用身体,挡住了看客的目光。

她们的身份,不尽相同,有的身为人母,有的身为人妻,也有的身为人女。为人母的,赶走了自己的儿子;为人妻的,骂跑了自家男人;为人女的,喊走了老爹,兄弟……

她们,都是翠月婆婆陈张氏求来的。

保释金被盗后,她能做的,只能是去磕头求人。逐家逐户,见门落膝,咚咚磕头,去求那些和她一样的女人们,为翠月辟出一条回家路。

慈悲母性,终还是胜过了丑陋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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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就在这场裸刑过后没多久,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就此覆灭,诸如去衣行杖等残酷刑罚也一并消亡。

令人唏嘘的是,眼见仕途尽毁,县令于得水携带家眷银财,急慌慌跑了路。

对了,在其携带的钱财中,也包括从陈张氏家盗来的那笔救命保释金。

没错,那盗贼是于得水雇佣的。他不只谋财,还要满足他那畸形的可怕窥私欲。

只是万万没想到,跑路途中会撞上马匪,劫了他的财,取了他的命。他的两房如花似玉娇滴滴的小妾,亦被马匪掠了去,倍遭欺凌,生死未卜。

而这,恰恰应了坊间那句老话: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策划:鱼羊史记 监制:鱼公子

撰文:刺猬 制作:吃硬盘吧、发达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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