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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范围确定方法及程序、赔偿标准、评估鉴定

 荷香月暖 2020-01-03
摘自:http://www./index.php?c=content&a=show&id=3755

城市房屋拆迁范围确定方法及程序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很多地方需要重新建设和规划,就需要对原来的城市房屋进行拆迁,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因此我们就需要知道城市房屋拆迁的一个范围,当范围确定以后该如何走拆迁的程序呢?

  一、城市房屋拆迁范围确定方法

  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二、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两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严格执行,才能圆满完成拆迁。一般而言,工作步骤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 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赔偿标准有哪些?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装修赔偿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第24条的立法释义明确了:
  1、条例的立法原意在评估时是不考虑装修的;
  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如果要对装修进行补偿,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协商确定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到:
  1、房屋拆迁评估中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修价格的;
  2、拆迁目的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时所选取的修正因素是不应包括装修因素的。
  当然,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装修因素,并不是指房屋建筑中的装饰部分工程。作为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必须达到装饰的验收标准方可交付。房屋最基本的粉刷、油漆、涂料等均应含在市场评估价中,只有住宅的二次装修、商业用房的装修改造等需要单独评估。
    二、房屋拆迁要怎么鉴定装修费用?
  1、价格时点
  由于建筑装饰材料价格变化较快,应注意采用两个时点,即装修作业当时与拆迁时点。分别采用时点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计算其工程造价。这是因为作为被拆迁人不是主动的到市场上将其房屋卖出而是被动无奈的。
  如果物价下跌,被拆迁人已投入了资金,没有产生他所应当产生的利益就被动终止了。此时应按照装修当时造价扣除折旧予以补偿。如果物价上涨,被拆迁人应获得由于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投资增值,此时应按现时价值作为补偿。
  2、价格构成
  在计算装修造价时,除了按照工程预算定额或单项单价计算施工造价外,还应计算工程的间接费用如:设计费、管理费、监理费、审批费用、税金等。对于大型商场,还发生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费、消防审查费、竣工验收费用等。上述费用通常在总价的10%到15%。
  3、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的确定应考虑实际现状以及使用期限的因素,装修使用期限一般在5至8年。
    4、装修质量对价值的影响
  在评估时应考虑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十的质量影响值,以反映市场状况。

城市拆迁怎么申请专家评估的鉴定


  城市拆迁怎么申请专家评估的鉴定?《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22条规定,同时当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从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也就是说申请鉴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时间限制:评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 
 (2)前提:对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23条规定,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同时对于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鉴定意见。 
   城市拆迁怎么申请专家评估的鉴定?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专家鉴定的结果又维持和变更两种,同时可以给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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