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19年3月18日14时08分,广州市海珠区珠江帝景一高层住宅楼19楼着火随后赤岗中队立即出警,成功将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这次救援行动并不算顺利,消防队在小区内多次遭遇“救火”阻碍——小区内的移动花坛阻塞消防通道,导致消防员只能在五六十米外的地方下车,徒步携消防器材前往火楼层;室内消火栓没有水,导致消防员需要一边与物业继续核实是否启动室内消火栓系统,另一边利用近25具干粉灭火器控制火势,还要铺设水带供水灭火。 众所周知,医院内部建筑结构复杂人员密集,住院部则有大量患者行动不便,有些患者对氧气也有需要,医技科室拥有高价值医疗设备,一旦发生火灾对组织人、财、物、声誉等造成重大影响。火灾的危害不言而喻,而医院则由于其特殊性质集合多种易发因素。那么医院应如何针对自身特点,在消防上有的放矢呢? 专业术语 ·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 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 · 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 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 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 若医院建筑高度大于24m,则此医院为一类高层建筑,且耐火等级为一级。 总建筑布局及平面布局 · 高层建筑允许最大防火分区面积3000m²; · 单、多层建筑允许最大防火分区面积5000m²; · 地下室允许最大防火分区面积1000m²。 · 建筑内设置中庭,或设置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时,应采用防火墙;防火玻璃墙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 ·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建筑构件 · 防火墙——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 防火墙上需开设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 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 常开防火门或防火窗应具有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功能。 · 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 防火卷帘应具有在火灾时能靠自重自行关闭的功能。 ·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 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安全疏散 · 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 建筑面积≤2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50m²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疏散门)或1部疏散楼梯。 ·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 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 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75m²,可设置1个疏散门。 ·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²,可设置1个疏散门。(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 ·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 ·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 · 高层医疗建筑内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度为1.3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当沿走道单面布房时为1.4m,双面布房时为1.5m。 · 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通行推床的室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10m。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 · 医疗康复建筑中,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0m。 ——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 高层医疗建筑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 高层医疗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 多层医疗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 高层医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 消防电梯在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 消防电梯可兼做客梯或货梯使用。 · 消防电梯应设置面积不小于6m²的前室。 消防设施的设置 · 高层医疗建筑,以及体积大于5000m³的单、多层医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 高层医疗建筑,以及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单、多层医疗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高层医疗建筑,以及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疗养院的病房楼,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排烟 · 医疗建筑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 中庭; ▲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 地下或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消防电气 · 医疗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0h。 ·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参考文献: 1.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 原创 乡志忠 华润JCI医院管理研究院高级顾问 审阅 郦忠 华润JCI医院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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