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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放疗的适应症

 郑志范 2020-01-05
胃癌是我国高发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对于早期胃癌手术效果好,中晚期胃癌虽然姑息切除,但预后很差。近几年由于放疗技术的不断改进,放疗也逐渐应用于胃癌治疗,给胃癌患者带来福音。
放疗技术改进:放疗设备智能化;定位精确准确;适形调强技术使肿瘤周围组织器官得到保护;肿瘤得到高剂量照射。
胃癌放疗适应症:未分化癌、低分化癌、管状腺癌、乳头状腺癌等;肿瘤局限无远处转移、无梗阻、无明显出血等。
胃癌放疗禁忌症:恶病质;远处转移或腹腔内广泛种植;黏液腺癌和印戒细胞癌对放疗不敏感,如果配合化疗或热疗也有效。
胃癌术前放疗:可缩小肿瘤,争取手术机会。放疗30-40Gy休息3周再手术。
胃癌术中放疗:应用的较少。
胃癌术后放疗:
应用术后放化疗的适应证主要针对T3-4或N (淋巴结阳性)的胃癌;术前放化疗的适应证主要针对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进展期胃癌;姑息性放疗的适应证为肿瘤局部区域复发和/或远处转移。
◇胃癌根治术后(R0),病理分期为T3-4或淋巴结阳性(T3-4N M0)者,如未行标准D2手术,且未行术前放化疗者,建议术后同步放化疗;
◇局部晚期不可手术切除的胃癌(T4NxM0),可以考虑术前同步放化疗,治疗后重新评估,争取行根治性手术;
◇胃癌非根治性切除,有肿瘤残存患者(R1或R2切除),建议行术后同步放化疗;
◇局部区域复发的胃癌,建议放疗或放化疗;
◇病变范围相对局限、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和脑转移等转移性胃癌,考虑肿瘤转移灶或原发病灶的姑息减症放疗。
T3 T4淋巴结阳性临床上大部分患者手术难以彻底切除,术后病理肿瘤侵及深肌层或达浆膜、周围淋巴结阳性、脉管内瘤栓、累计神经等,需术后放疗,配合化疗可提高局部控制率和长期生存率。术后给予45Gy~50.4Gy放疗。美国已提出中晚期胃癌术后放化疗为金标准治疗方案。
胃癌姑息放疗:对不能手术或术后局部复发的胃癌患者,放疗45-50Gy.放化疗可延长生存率提高生活质量。
胃癌患者就诊时多数较晚,单纯手术往往不理想,综合治疗是发展方向,而放疗有明显的帮助作用,特别是应用三维适形调强技术,能更好地保护正常组织,提高疗效,改善生活质量。放疗在胃癌的治疗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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