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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2018年版

 中山电子城 2020-01-07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管理,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销、处方行为,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赣食药监流〔2012〕99号)、《关于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通知要求(赣食药监流〔2012〕93号),特制订本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1、切实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网上采购的规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采购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采购应按批次、数量、购进日期等建立单独台账。

2、严禁无处方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同时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台账相关信息,登记的内容包括:购买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以及所售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销售日期、登记人姓名等。销售台账要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公安机关报告。

3、设置专柜并予以明显标识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销售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目录。

4、所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管理,医师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一次开方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严防多人轮番购买、套购。

5、药库收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后必须填写“收货回执”。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盖章、收货人员签字、收货日期等交药品配送企业保留两年备查。

6、本通知所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指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所附品种目录中麻黄碱类物质的药品复方制剂。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制度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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