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历史唯物主义里的辩证法

 yh18 2020-01-07

恩格斯于1890年准备在伦敦出版《资本论》第三卷。这时他在给约·布洛赫的信中谈到了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问题,在给康·施米特的信中曾讨论过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涉及到人们怎样正确看待历史的问题,因而不容忽视。信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恩格斯能够娴熟地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这两个问题。总的观点是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应归结为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历史唯物主义与生产和商品贸易关系以及两者和货币贸易关系普遍联系。他特别希望人们能用社会分工和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去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历史过程中经济运动与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相互作用。

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他提到“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不能过分看重经济因素,上层建筑的各种要素也对历史斗争进程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经济运动与上层建筑对历史进程的影响是相互联系的,“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6页。]一味地从经济上解释历史中的各种问题,就会闹出笑话来。

而历史是由人创造的,我们自己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结果是,由无数相互交错的意志力量形成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所产生的合力。这个结果是不知不觉、不由自主形成的。所以作为一个人,无论他是英雄还庶民,都很难改变历史的走向。恩格斯还认为,不要以为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原理,就认为可以解决具体的、实际的问题,因为其中各要素的相互作用并没有重视。社会历史的进程需要青年们冷静辩证地分析。

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恩格斯用唯物辩证法具体地分析了历史进程中的经济运动。他说“金融市场的人所看到的工业和世界市场的运动,恰好只是金融和证券的倒置的反映,所以在他们看来结果就变成了原因”。[ 同上,第699页。]金融市场所反映的是工业和世界市场运动的结果,如果用金融危机解释一切,是徒劳无益的。金融市场的危机多半是种征兆,它不能反映经济运行的实际状况,即生产的暂时性过剩。

此外“金融市场也会有自己的危机,工业中的直接紊乱对这种危机只起从属作用,甚至根本不起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9页。

]金融同商品贸易分离了,在生产和商品贸易所决定的条件下,它能自我发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和特殊阶段。金融同商品贸易的分离使得生产资料具有双重性质,即这些生产资料既要适合于直接生产的利益,又要适合于股东的需要。直接生产的利益与股东的需要有时是不一致的,不同时的,甚至是相矛盾的。这样就使得金融市场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风险性、不确定性。

同样地,产品贸易一旦脱离本来的生产而独立起来,它也会有自己的运动方向、自己的特殊规律以及自己的阶段,并且也对生产运动起反作用。脱离生产的产品贸易,它的发展会产生对工业的刺激和需要,工业的发展又会反作用于产品贸易。产品贸易能为工业发展储蓄力量、积累资本,脱离本来生产的而独立的产品贸易更具爆发力。但生产是决定性的东西,无论是金融还是产品贸易,它们的运动都受生产运动的支配,超越不了所属时代的生产力水平。

除了金融和产品贸易对经济运动产生反作用外,政治运动也是影响经济运动的力量。恩格斯在信中辩证分析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的关系问题。社会的分工,产生了新的部门和承担这些职能的人。这些人获得了特殊利益,使得他们同其他人对立起来,从而导致了政治权力的出现。“新的独立的力量总的说来固然应当尾随生产的运动,然而由于它本身具有的、即它一经获得便逐渐向前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它又对生产的条件和进程发生反作用。”[ 同上书,第701页。]经济运动在为自己发展开辟道路时,确立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经济运动和政治运动是两种不相等的力量,这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又间接地反映成各种形式的斗争:政治斗争、阶级斗争等等。而且这种反映是人们难以觉察的。政治运动对于经济运动的反作用,既可能有促进作用,也可能有破坏作用,还可能改变经济运动的方向。政治运动的发展一定要顺应经济运动的需要,才能对经济运动起到加速作用。

同样运用唯物辩证法恩格斯也分析经济关系与法的发展。“产生了职业法学家的新分工一旦成为必要,就又开辟了一个新的独立的领域,这个领域虽然一般地依赖于生产和贸易,但是它仍然具有对这两个领域起反作用的特殊能力。”[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02页。]法的发展必须适应总的经济状况,必须是经济状况的表现,而且不能自相矛盾,要自成体系。然而法律为了自身能够形成和谐的法律体系,它就变得不能忠实地反映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直接反映为法的原则就会使法律产生矛盾,从而破坏了法律体系的统一和谐。经济的发展总会突破原有的法律体系,使法律陷入新的矛盾。因此,法律不得不修复这些破坏和突破,从而使自身得到了发展。可是,法律并不能直接的反映经济关系,法律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因果倒置的。正是因为法学家们看到经济运行的结果,以及产生的问题,才想办法制定法律去规范它。这样就使得法律能在一定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对经济的运行产生反作用。

意识形态领域对经济运动同样产生反作用,同样可以辩证地分析。经济上的需要是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进展的主要动力,但是给意识形态领域寻找经济上的原因就显得荒谬和迂腐。社会的分工使人们属于各自的特殊部门,人们不自觉地会认为自己在从事一个独立的领域。于是,他们会自发地形成社会分工下的独立集团,他们就会有共通的利益诉求,他们运动的结果就要反过来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他们本身又处于经济发展的支配作用的影响下,他们的意识脱离不了当时的经济状况,并受到经济发展的支配。经济发展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冲击是决定性的,它决定着现有的思想材料的变化和进一步的发展方式。然而意识形态并不是经济的直接反映,意识形态往往是政治、法律和道德的直接反映。

历史唯物主义里的辩证法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把钥匙。恩格斯在两封信中,不论是讨论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问题,还是分析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问题,都没有脱离辩证法。历史是人的历史,而人所从事的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最具决定性的力量。正因为如此,历史唯物主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涉及到金融、产品贸易、生产、法律、经济关系、意识形态等社会的诸多方面,每一项具体的问题都要辩证地看待和分析。恩格斯在讲到上述各种问题时,都运用了矛盾分析法来分析问题背后的因果联系,特别突出主要矛盾次要方面的反作用,以及次要矛盾自身的独立性。人们往往会忽视事物的相对性,把因果倒置或者绝对化,这就使得问题变得抽象而空洞,而看不清事物的本质。历史的发展进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下进行的,一切是相对的,这里只有唯物辩证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