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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男子酒驾身亡,家人起诉3位酒友,最终赔偿……

 智能人做超人 2020-01-08

来源:沧州晚报、河北青年报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你说我们劝张某喝那么多酒干什么呀?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近日,沧州孟村的李某懊恼地说。

原来,沧州孟村一男子张某

和朋友聚餐喝酒后开车回家,

翻入3米深的水沟里不幸身亡。

男子家人起诉了3位酒友。

经过调解,死者张某的酒友
李某、刘某、王某3人
赔偿了张某的家人23.142万元。

参加朋友聚会,酒后驾车死亡


孟村的张某与李某、刘某、王某是十分要好的朋友。2019年3月的一天晚上19时许,张某应李某、刘某、王某邀请一同到李某的家中吃饭。其间,4人喝了不少酒。

饭后,张某欲驾车返回孟村城区。李某、刘某、王某明知张某饮酒过量,不宜开车,仍任由张某驾车离去。当天23时左右,张某因饮酒过量驾车冲进路边水沟中,溺水身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这起事故是张某醉酒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后,张某的家人认为李某、刘某、王某3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几次来到3人家中,索要赔偿。

2019年7月,张某的家人一纸诉状将李某、刘某、王某3人起诉到孟村法院,要求李某、刘某、王某3人承担张某死亡的民事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3.142万元。

法院最终认定3名酒友担责


孟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9年3月的一天晚上19时,张某应李某、刘某、王某的邀请到李某家中吃饭。

席间,张某与李某、刘某、王某等人觥筹交错,先后喝掉白酒3瓶,啤酒22瓶。最后,张某喝得酩酊大醉。

饭后,张某欲驾车返回城区。此时,李某、刘某、王某明知张某饮酒过量,已经无法驾驶车辆,却没有劝阻,任由张某驾车离去。

大约23时,张某驾车失控冲进路边3米多深的水沟内。张某因饮酒过量丧失了自救能力,无法从车内逃生,最终溺水身亡。



孟村法院认为,27岁的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顾法律规定酒后驾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对死亡后果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李某、刘某、王某3人作为饭局的组织者、劝酒者,明知张某醉酒驾车,没有尽到提醒、劝阻、照顾等义务,存在一定过失,对张某死亡的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结合本案证据和案情,法院最终认定,李某、刘某、王某3人承担部分责任。

法官调解,3名酒友赔偿20多万元


在未出判决前,法官决定根据责任划分,进行判前调解。对于法院的最终认定,张某的家人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张某去世完全是因为喝酒造成的。因此,和张某一起喝酒的朋友应该承担张某去世的责任。


为了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办案法官先后对双方进行了10多次调解。面对办案法官的调解,张某家人的态度开始松动。


最终,经过近1个多月的调解,2019年9月19日,张某的家人与李某、刘某、王某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刘某、王某3人于2019年9月20日一次性给付了张某的家人23.142万元。

共同饮酒需理性,未尽义务要担责


孟村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依据相关法律中的公平责任原则,与受害人一同饮酒者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明知饮酒者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饮酒者出事,共同饮酒者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共同饮酒者应对饮酒的人酒后驾车负有阻止的义务。


李某、刘某和王某作为和张某共同喝酒的人,有劝阻张某醉酒后开车的义务。结果,3人没有劝阻,任由张某驾车离开,从而引发了车祸。因此,李某、刘某和王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快过年了,

亲朋好友聚会免不了喝酒,

但一定要注意适量饮酒,

不要劝酒,

更不能酒后驾车!

扩散提醒更多人

为自己和亲朋好友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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