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沧州晚报、河北青年报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你说我们劝张某喝那么多酒干什么呀?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近日,沧州孟村的李某懊恼地说。 原来,沧州孟村一男子张某 和朋友聚餐喝酒后开车回家, 翻入3米深的水沟里不幸身亡。 男子家人起诉了3位酒友。 参加朋友聚会,酒后驾车死亡 孟村的张某与李某、刘某、王某是十分要好的朋友。2019年3月的一天晚上19时许,张某应李某、刘某、王某邀请一同到李某的家中吃饭。其间,4人喝了不少酒。 饭后,张某欲驾车返回孟村城区。李某、刘某、王某明知张某饮酒过量,不宜开车,仍任由张某驾车离去。当天23时左右,张某因饮酒过量驾车冲进路边水沟中,溺水身亡。 法院最终认定3名酒友担责 孟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9年3月的一天晚上19时,张某应李某、刘某、王某的邀请到李某家中吃饭。 席间,张某与李某、刘某、王某等人觥筹交错,先后喝掉白酒3瓶,啤酒22瓶。最后,张某喝得酩酊大醉。 饭后,张某欲驾车返回城区。此时,李某、刘某、王某明知张某饮酒过量,已经无法驾驶车辆,却没有劝阻,任由张某驾车离去。 大约23时,张某驾车失控冲进路边3米多深的水沟内。张某因饮酒过量丧失了自救能力,无法从车内逃生,最终溺水身亡。 法官调解,3名酒友赔偿20多万元 在未出判决前,法官决定根据责任划分,进行判前调解。对于法院的最终认定,张某的家人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张某去世完全是因为喝酒造成的。因此,和张某一起喝酒的朋友应该承担张某去世的责任。 共同饮酒需理性,未尽义务要担责 孟村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依据相关法律中的公平责任原则,与受害人一同饮酒者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明知饮酒者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饮酒者出事,共同饮酒者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共同饮酒者应对饮酒的人酒后驾车负有阻止的义务。 快过年了, 亲朋好友聚会免不了喝酒, 但一定要注意适量饮酒, 不要劝酒, 更不能酒后驾车! 扩散提醒更多人, 为自己和亲朋好友的生命安全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