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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汉简价值初探(续)

 d大羊 2020-01-10
玉门汉简价值初探

XU HAIJUN

许海军

“元平元年”木简的年代考证和契约文书价值

玉门木简

“元平元年”木简是玉门汉简中较为重要的一枚,其简文释读为:

元平元年七月庚子,禽寇卒冯时卖橐络六枚,杨卿所约至八月十日与时小麦七石六斗,过月十五日以日斗计,盖卿任 □小麦。

这枚汉简为我们提供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元平元年”这个年号,这是汉昭帝的年号,它的出现为这批汉简的断代提供了一个较为可靠的依据,说明这批汉简应该是同时代书写的。

另外,这枚汉简记录的内容还是一篇非常完整的汉代买卖契约。契约,又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它反映社会经济中的法权行为,是一种社会关系的重要信物,也是官府判断是非、确定债务责任的主要根据。此契约记录的是一个名为杨卿的当地居民赊买禽寇燧戍卒冯时六枚橐络,约定在八月十日以前支付冯时小麦七石六斗,超过八月十五日,每日就要额外加付一斗小麦,盖卿作中人。古代的契约,又称为“券”,有竹、木、布、纸等四种。当事人把商定的重要事件刻写在上面,然后把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作为对证的凭据。今后若产生纠纷,官方可根据契约进行验合,解决纠纷,管理市场贸易,保护商业利益,并且征收契税等。《周礼·秋官·士师》郑玄注云:“今时(按:指汉代)市买,为券书以别之,各得其一,讼则按券书以正之。”就是说,凡买卖关系的建立,需双方经过酝酿达成协议,订立契约,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其一,日后发生纠纷,则以契约为证。这种凭据可防止任何一方反悔,或第三者认名冒取。可见,这种契约简在当时起着重要的法律作用,在挽回戍卒等广大卖者的经济损失和应享受的权益保护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此件契约是出于戍卒冯时与当地居民杨卿私人交易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需要而产生的,应是一个私人之间的买卖契约。契约中买卖双方和当事人都具备,买方杨卿,卖方冯时,中间人盖卿,当事人之间相互关系明确。另外,“禽寇卒”还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了注明。杨卿、盖卿则可能是居住于此的当地人。8这篇契约简书文字简洁质朴,一目了然,属于较早出土的汉代契券类文书,在研究古代契约文书方面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仓颉篇》木简的珍贵古籍价值

“元平元年”木简       玉门花海出土汉简

《仓颉篇》为秦李斯所著,原是教育学童识字的字书,秦始皇统一文字时又成为小篆书体的样板。《仓颉》《爰历》《博学》3篇,断 60字以为一章,凡 55章,统称《仓颉篇》。说文序云:“斯作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系传云:“苍颉、爰历、博学,通谓之三仓”,“仓颉始作,其例与急就同。”《仓颉篇》可谓字书之祖,但因为文字古体太多,直到东汉,唐以后完全亡佚。20世纪,各地考古发现许多汉简,其中零星发现部分《仓颉篇》汉简,最早的离秦代不过50年,但已是汉代书师合并的本子,字体是隶而不是篆了,玉门花海出土多枚西汉《仓颉篇》木简就是其中之一。

玉门花海出土的《仓颉篇》木简中有三枚大小相近且保存较好的木简,长22.2~22.3厘米,宽1.1~1.4厘米。简文为:“苍颉作书,以教后嗣,幼子承调,谨慎敬式,勉力讽诵,昼夜勿置,苟务成史,计会辩治,超等……”三枚木简内容基本相同,正反面连续书写,但都没有写全,有增、脱文字现象,与原《仓颉篇》内容略有出入。从河西敦煌、居延等屯戍遗址出土汉简的研究发现,《仓颉篇》《急就篇》是西汉流行的小学字书,在汉代烽燧遗址中时有出现,此类木简可以看作是戍守吏卒们习字的书简,书体带有浓重的篆书意味,是篆书变为早期隶书的珍贵资料。2002年,这批《仓颉篇》木牍被甘肃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馆藏珍贵文物。2013年,《仓颉篇》木牍入选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体现了其较高的文化价值。

玉门汉简反映了汉代玉门一带烽燧的守御情况

据史书记载,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初置酒泉郡以通西北国,并自令居筑塞至酒泉。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由酒泉列亭障至玉门关。由此推及,酒泉郡西、北、东三部都尉,当有一套完整的防御体系,而玉门一带当属酒泉北部都尉的辖区。9玉门汉简中也有部分相关的内容,揭示了这段汉代长城烽燧的守御状况。

9、□□何□□闻□备边塞候望吏官缮去署亡乏□□侯不忧事边唯□兼尉史忠

10第八隧橐矢箭回

11旁郡深目

12亭上深目

13东部深目

14西部深目

在9简文中,我们看到“尉史”这一官名。汉边塞郡每百里置尉一人,其佐贰有士史、尉史各二人,任巡逻警戒之职。见《史记·匈奴列传》唐司马贞索隐引如淳说:“是时鴈门尉史行徼,见寇,葆此亭”,“律,近塞郡皆置尉,百里一人,士史、尉史各二人也。”汉代在边郡设置“部都尉”,主要是为了加强塞防管理。上面简文中出现“兼尉史忠”,说明此地曾有都尉建制。据专家实地考察后推测,酒泉北部都尉应该就在从酒泉往西往北到玉门花海地区,再到玉门西北部的黄花营,下西号一段,沿长城线内外有数十座大大小小的汉代古城遗址之中。

玉门汉简还披露了当地七座烽燧,分别是禽寇、大□、始乐、万世、长生、第七、第八燧,10则是一次运输箭簇的记载,揭示了一些当时各烽燧之间的联系和管理情况。11 121314木楬简文中的“深目”是烽燧上的观测装置。11 另外,当年发掘此座烽燧时还发现铁甲片、丝绸碎片、中药、食盐等物品。从玉门花海农场北墩烽燧出土的汉简及遗物可以看出,汉代开通丝绸之路后,打开了中原与外部经济文化交流的窗口,中外使节、商贾不绝于道。汉代在丝路上建置烽燧,担负着侦察、通讯、警戒治安和地方管理等职能,是保证丝绸之路畅通的重要军事设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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