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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业务会计分录大全!老会计泣血整理,一篇全了!

 yzg1977 2020-01-10
因为,他们真的很忙,年底关账、盘点、对账、整理各种账户、结清呆坏账、往来款,出财务报告,还有N多涉税工作......没错,他们就是最可(bei)爱(cui)的财!务!人!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年底了,财务人究竟需要做哪些工作,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1

年底关账你要做这些!

在年底关账、做决算财务报告之前,起码要做以下工作:

1、检查企业当年的财务处理情况,检查资金处理、凭证处理,核对账务,盘点资产,核实损益等等;

2、做好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准备工作关注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检查发票使用情况,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企业当年各项税费是否按时申报缴纳,做一下收入、成本、各项费用、损益等的数据统计,对企业当年的税费进行计算分析,将企业的税负率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税负率进行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要求的税负率作出适当的调整。

3、有的企业年度终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会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财务人员需要配合工作,提供资料,进一步审查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以上这些工作每一项单独拿出来都是很细致的,比如盘点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点,中间涉及到发票取得,冲减核销,结转成本,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情况的处理,计提折旧,相关税费的缴纳以及涉税风险等等



2

与供应商、客户等核对账务
注意事项

这里详细说一说与供应商、客户等核对账务时应做的工作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企业先自查:

在与供应商、客户核对账务之前,企业应进行自查,确保每笔业务已经准确无误地做了账务处理,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检查银行账户是否有未达账项。

2、出具对账函、收到对账函时注意这些!

然后根据账务记录,出具对账函,加盖公章之后向供应商或者客户邮寄确认联,要求对方对上书内容进行确认并加盖公章

不管是发出对账函还是收到对账函,都需要严谨认真地核对账务和对账函上记载的内容,在对账函上签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企业与上下游交易往来频繁,有的可能在框架合同项下签订很多子合同,有的还存在代售代收代付等经营业务,导致交易情况复杂,如果收到客户寄来的对账函,应认真核对对账函上精炼涵盖的双方之间交易合同、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签章,一旦签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达到前述法律效果。

同时签章还表示对交易事实的确认、付款事实的认可、欠款金额的认可、欠款利息的认可等,如果对方在对账函中列出的违约金计算方式、逾期利息的计算等与合同不一致,或者实际结算与对账函内容存在出入,一旦出现纠纷,法院会以签章的对账函认定相关的事实和债权债务。

对账函的法律效果还可能影响诉讼时效和起算时间,但对于对账函内容陈述仅为对账,无任何督促付款的意思表示时,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法律后果,仍然存在争议。实践中因为交易习惯,无法将每一笔付款与合同一一对应,即使单个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时间,由于对账函覆盖大量的交易明细,时效各异, 签章行为也可能会被视为双方付款的方式已经通过实际履行行为变更为滚动付款方式,从而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或重新起算。当对账函的内容涉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描述时,对账函上的签章行为可能会产生对原合同的条款的变更或重新设定。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使用电子签章,相比于传统签章来说,企业使用电子签章更加安全、快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受到法律保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与供应商、客户核对账务的同时,还有一项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那就是跨年发票相关问题。年终货物交易,难免出现当年收发货物,来年收发发票或者发生退货,需要开具跨年红字发票等情况,涉及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账务处理和相关检查、涉税事项要求财务人员格外谨慎和严格地对待。

下面详细说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跨年处理。

3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处理注意事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跨年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为360天,可以跨年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一、如果12月份取得了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认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要进行入账处理,分两种情况:

1、货物已收、货款已付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货款已付,货物未到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货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预付账款 

3、来年1月份或其他月份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二、如果企业12月份发生费用,取得了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认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要进行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付款

来年1月份或其他月份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三、我们都知道,发生开票有误或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如果发票是当月开具的,可作废;隔月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冲减销售额。


1、如果企业是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企业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如果企业是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3、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跨年度冲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

1、如果企业是销售方,

借:银行存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2、如果企业是购货方,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等(红字)

需要注意的是,12月财务人员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但由于时间限制(如在12月31日较晚时间上传),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延迟到来年1月,或者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了,但财务人员没有在12月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就产生了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和开具跨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月份,即第二年的1月进行账务处理,而不能根据《信息表》在当年12月入账。
 
四、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或者为了自建固定资产购买的物资出现跨年开具发票的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未收到发票时,对固定资产应进行暂估入账后并进行折旧,然后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跨年发票事项还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案例】2019年的一张费用发票比如6000元的办公费,忘记报销,也未入账,2020年想报销,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6000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

结转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00

提示:跨年发票如果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作2019年的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费用类跨年发票可以报销,在发票认证期限内也可认证,税务上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时间太久的跨年发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避免或减少产生跨年发票,财务部门应从源头抓起,要求员工及时报销不得拖延;要求公司合作商及时开票,定期清查发票未到位企业并做好核对催收工作;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发生费用及时入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纳税调整。



4

公司财务人员年底配合审计工作

注意事项


涉及到内审和外部审计,企业财务人员不但要做年度关账工作,还要与审计人员进行配合,提供他们所要求的审计资料。对审计来说,跨年属于财务造假频繁、容易舞弊的时间段,会重点关注和检查这一时期的业务往来、资金收支、涉税实务等事项,如果发现了问题和错误,还要按照规定进行调整,不但有会计差错的跨年调整,还有审计调整分录的跨年入账。

审计调整是针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的,假设所有的会计差错都是审计发现的,通过5个案例解析企业对审计调整事项的跨年处理,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案例1:陈情令企业2019年将罚款支出60000元计入了管理费用,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作如下调整: 
借:营业外支出 60000
    贷:管理费用  60000

在本案例中,陈情令企业2019年1月的审计调整分录都是损益类科目,无需入账。由于2018年损益类科目已经结平,上述审计调整在2019年初无需入账,登记备查账即可。

案例2:精英律师企业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00元,审计人员作如下审计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 200000
    贷:预收账款 200000

在上述调整中,仅涉及资产部债表科目的调整,此时精律企业应做相应的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精英律师企业2018年1月审计调整分录入账:

借:应收账款 200000
    贷:预收账款 200000
 
案例3:亲爱的热爱的企业2018年11月一项在建工程已完工并交付使用,亲爱的热爱的企业没有将其转入固定资产,如果按照规定转固,2018年12月应计提折旧30000元,审计人员作如下调整:

借:固定资产   5000000
    贷:在建工程   5000000

借:管理费用   30000
    贷:累计折旧   30000

在本案例中,亲爱的热爱的企业延迟转固,少计提一个月的折旧,可能存在虚增2019年利润的风险,2019年的管理费用已经结转入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对这类同时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和损益类科目的调整,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入账,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亲爱的热爱的企业2018年1月审计调整分录入账:
借:固定资产      5000000
    贷:在建工程      50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   30000
   贷:累计折旧      30000

结转至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案例4:经过审计,在2020年2月发现庆余年企业2019年的成本结构有问题,按正常的成本结构,该行业企业每个月的平均毛利率约为10%,而庆余年企业2019年12月的毛利率为15%,仔细检查2019年12月账务后发现,庆余年企业收入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而成本截至在系统结账日2019年12月25日,12月26日—12月31日的成本约60万材料费和20万的制造费用未入账,在2020年1月进行了账务处理。

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调整,将相关的成本追溯调整到2019年,审计调整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0 (年末已经销售)
        存货         200000(年末尚未销售) 
    贷:应付帐款      800000

在本案例中,同时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和损益类科目的调整,庆余年企业在2020年3月应按要求将审计调整分录入账,将损益类科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或“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未分配利润    600000 (年末已经销售)
       存货                   200000 (年末尚未销售) 
    贷:应付帐款                      
 
案例5:叶问企业2019年12月底电费发票未收到,款项未付,账面未预提,按照以往经验,预估电费金额约为80000元,审计人员作如下调整:

借:管理费用  80000
    贷:预提费用  80000

叶问企业2020年审计调整分录入账,此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情况一:审计调整分录2020年1月入账时,发票未收到,款项未付,该会计事项未有任何变化。审计调整入账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
    贷:预提费用       80000

2020年2月收到发票入账:
借:预提费用   80000
    贷:应付帐款   80000

情况二:2020年2月发票已收到,实际金额为60000元 款项未付,2020年1月无相关入账分录发生。审计调整分录2月入账时,该会计事项有变化。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
    贷:应付账款        60000
        管理费用        20000
       


5

年底请善待财务
遇到暴躁的财务,能跑多远跑多远

以上只是年底财务工作的一小部分,月底的财务人已经焦头烂额,年底更是雪上加霜,当超出的预算遇到炸毛的领导,当超长的报表遇到年终总结,离财务人60米以内寸草不生、煞气腾腾。如果有人非要跟财务人说话,不小心弄没了计算器上好不容易按出来的数字,或者踢到了电源,数据尚未保存,有多远跑多远吧,以免被按在地上摩擦。

还要听财务人的各种专业术语攻击:
你就是报废的固定资产,折旧还没计提完!!
你永远都是负债,不是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一看你这种人,就是呆坏账!!
你是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连转换成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机会都没有!!

就算你能听懂其中的人参公鸡,也很难跟得上被琐碎的年终事项折磨得即将疯狂的财务人清奇的脑回路。

玩笑归玩笑,一个公司一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现状通过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附注来体现,用静态的数据反映企业一年动态的经济运行状况,本身就有很大的误差,这更加要求财务人员在年终关账、财务对账、资产盘点清查等各项工作中细致严谨,耐心宽容地对待千丝万缕的状况和与公司其他人员的合作沟通,跨年事项等关键敏感项目应当准确合理地处理,理顺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现金流,特别是现金流,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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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华会计网校注册税务师原创内容,作者:自在轻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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