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地址 交通路线
成人读者证, 年满14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上海图书馆读者证均可使用“上海图书馆e卡通”和“市民数字阅读”远程数字资源服务
|
功能 | 使用说明 |
免证 | 网络学习室(GF)、中国文化名人手稿馆(3F)、联合国资料托存区(4F) |
参考阅览 | 上海图书馆所有阅览区、徐家汇藏书楼 |
普通外借 | 上海图书馆中文书刊外借室(1F)、上海图书馆24小时自助借还亭、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区(县)公共分馆、各街道(乡镇)基层服务点、新阅读体验阅览室 |
参考外借 | 基藏书库参考借阅处(1F)、外文图书会议录阅览室(4F )、赠书阅览室/友谊图书馆(4F)、新阅读体验阅览室 |
五、 注意事项:
1.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读者证,可根据个人所需,申请不同的功能。
2.外地和外籍读者,申办参考外借功能,需同时出示上海市长期居住证。
3.普通外借功能,各中心分馆均可办理。其他功能需前往上海图书馆办理。
4.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冒用、借用他人读者证,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办证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6:30; 国家法定假日:9:00~15:30
友情提示:
1.申请办证前,可先在上海图书馆网上书目检索(IPAC)中,查询所需书刊的馆藏地和馆藏类型等信息。
2.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前往上海市中心图书馆区(县)公共分馆、各街道(乡镇)基层服务点或者上海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办理少儿读者证。
3.年满14周岁已办理少儿读者证的,则无法同时办理上海市中心图书馆读者证。
4.凡在四楼外文图书借阅区外借的图书,需归还到四楼外文阅览区。
5.凡在基藏书库参考外借的图书,需归还到一楼基藏书库借阅处。
6.数字移动阅读终端设备只能归还至上海图书馆三楼新技术体验中心,且不接受第三方物流等方式。
7.上海图书馆提供24小时还书服务(阅读器除外)。闭馆期间普通外借书刊还书请至东门24小时自助借还亭,参考外借图书还书请至东门门卫室。
8.读者如需阅览上海图书馆外围莘庄、南汇书库的书刊,需事先到上海图书馆一楼的基藏书库借阅处预约登记,工作人员将在一周内与您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欢迎您前来我馆阅览和外借馆藏的书刊文献资料,参观我馆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展览,参加我馆举办的各类公益性讲座和读者活动。
我馆主要的文献阅览区域设在A区和C区,展览厅设在D区,讲座在多功能厅(B区)和报告厅(D区)举办。
A区为古籍、近代文献阅览区和专利、标准等特种科技文献阅览区,C区为现代文献阅览和外借区。读者可凭有效阅览证和外借证进入阅览和外借区域。七十岁以上老人也可凭老年优待证入室阅览。公益性展览和讲座全部免证开放。
自助阅览室、图书文化博览厅和中国文化名人手稿馆免证阅览和参观。
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五个浏览点设在A区、B区和C区;也可登录上海数字文化网浏览,网址:http://www.library./whgx。
进入阅览区域的读者,请将自备书刊、包袋(大于20*14厘米)、食品等物品寄存一楼寄包处(闭馆后,请勿将物品遗留在寄包柜内)。
阅览室内请保持安静,移动通讯设备请置于静音状态。阅览区设有免费饮水点,请勿在阅览区内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参观学习,上下楼梯请注意安全。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本馆365天对外开放。提供24小时还书服务(正门的门卫室)。一楼总咨询台提供咨询导引服务。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的借阅规则,让我们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览环境和良好的借阅秩序。
上海图书馆 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二○○八年十一月
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阅览、参考外借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借阅一楼基藏书库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等文献资料,每人每次借阅4册。
2. 读者调阅到所需的资料后,请在综合阅览室阅览。书刊阅毕请归还到出纳台,并换取自己的读者证。每天17:00前,请将所调阅资料及时归还。
3. 参考阅览图书如果当天17:00前没有归还,并将图书带回家,按每本每天5元收取逾期归还费。
4.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如读者需要资料复印请在本楼层的复印点复印。 如有特殊需要需自行扫描或拍摄书刊资料时,请到参考咨询台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5.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6.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7.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8.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9.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7:00、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综合阅览室 外围书库(参考)阅览预约读者需知
1.预约对象:持有效的具备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
2.预约范围:仅保存在外围书库的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以及特种文献。
3.预约流程:
(1)读者需本人带读者证前往综合阅览室出纳台填写预约单,预约信息必须清楚准确填写读者姓名、读者卡号、手机/电子邮箱、图书期刊报纸的名字、索书号以及期刊的年卷期或报纸的年月日等必要信息,每人每次预约不超过6册/件。
(2)等待通知,持读者证及预约单至本馆综合阅览室出纳台提取阅览。
龙吴路、航头书库预约后5个工作日(不含国定节假日)之内,接到电话通知后到综合阅览室柜台阅览;莘庄书库预约后10个工作日(不含国定节假日)之内,接到电话通知后可到综合阅览室柜台阅览。
(3)阅毕后于当日17点(国定假日16点)前归还。
(4)预约阅览未毕允许保留,但原则上保留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5)再次预约需前次预约阅览完毕,否则不允许再次预约。
4.龙吴路书库预约需知:
(1)通过ipac检索的中文图书馆藏信息为单复本且显示为龙吴路保存本书库归还状态,允许预约。
(2)本馆中文期刊报纸若为缺期,允许预约。
5.航头书库预约需知:
(1)航头书库若为本馆4楼下架的外文期刊报纸,则需装订及上架周期,在此周期内的预约申请将无法调阅成功。
(2)通过ipac检索的中文图书馆藏信息为航头书库归还状态且无综合阅览室馆藏信息,允许预约。
(3)通过ipac检索的外文图书馆藏信息为航头书库归还状态,允许预约。
(4)本馆4楼外文报纸为下架状态,且综合阅览室已交付出馆,允许预约。
(5)本馆4楼外文期刊为下架状态,且不在综合阅览室馆藏外文期刊目录中,允许预约。
6.莘庄书库预约需知:
(1)本馆科技类文摘为下架状态,允许预约。
(2)通过ipac检索的专利标准会议论文等特种文献显示为莘庄书库,允许预约。
7.预约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7:00、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
附例外:综合阅览室(基藏书库)馆藏外文期刊合订本目录(无需外围书库预约)TOP
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进入阅览区,阅览中文图书、期刊和报纸等文献资料。
2. 开架图书每次限取2册,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毕请放在还书车上,由工作人员还架。阅览闭架书刊请与馆员联系。
3.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如读者需要资料复印在本楼层的复印点复印。 如有特殊需要需自行扫描或拍摄书刊资料时,请到参考咨询台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4. 阅览电子文献,每人每次上机1小时,如有人候机须礼让下一位读者使用。需输出检索结果,请将内容保存在桌面上“我的文档”中,到参考咨询台联系打印和输出,并按上海图书馆收费标准收费。
5.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6.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7.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8.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9.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0.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阅览区 8:30—20:30、电子资源服务 9:00—16: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1.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进入阅览区,阅览外文图书、报纸、期刊等文献资料。
2. 部分外文图书提供参考外借服务,累计外借数量为6册,图书归还到本区。
3. 开架图书每次限取2册,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毕请放在还书车上。闭架书刊请联系工作人员取阅。
4.阅览电子文献,每人每次上机1小时。如有人候机须礼让下一位读者使用。如需拷贝检索结果,请将内容保存在桌面上“我的文档”中,到参考咨询台联系打印和输出,并按上海图书馆收费标准收费。
5.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如读者需要资料复印请在本区复印点复印。如有特殊需要需自行扫描或拍摄书刊资料时,请到参考咨询台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6.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7.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8.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9.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0.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1.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阅览区 9:00—17:00、电子资源服务 9:00—16: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外文工具书阅览室国家法定假日闭馆) TOP
1.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进入阅览区。
2.开架文献每次限取2册,阅毕请放在还书车上,由工作人员还架。阅览闭架文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取阅。
3.标准、“四大套报告”、MCS及胶卷有关资料查阅前,请先通过计算机或目录卡片查到资料索取号,再按索取号的顺序填写《资料借阅登记单》,每次借阅量为10件,闭室前半小时停止借阅。当天借阅的资料如需隔天续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保留2天。
4.光盘版、网络版资料查阅前,请先填写《资料借阅登记单》,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上机操作,本室关闭前半小时停止登记借阅。
5.需输出检索结果,请将内容保存在桌面上“我的文档”中,到参考咨询台联系打印和输出,并按上海图书馆收费标准收费。
6.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如读者需要资料复印请在三楼复印点复印。 如有特殊需要需自行扫描或拍摄书刊资料时,请到参考咨询台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7.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8.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9.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10.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1.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2.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7:00、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阅览、普通阅览、临时参考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进入阅览区。
2、 开架文献每次限取2册,阅毕请放在还书车上,由工作人员还架。阅览闭架文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取阅。
3、 标准、“四大套报告”、MCS及胶卷有关资料查阅前,请先通过计算机或目录卡片查到资料索取号,再按索取号的顺序填写《资料借阅登记单》,每次借阅量为10件,闭室前半小时停止借阅。当天借阅的资料如需隔天续看,可向工作人员申请保留2天。
4、 光盘版、网络版资料查阅前,请先填写《资料借阅登记单》,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上机操作,本室关闭前半小时停止登记借阅。
5、 需输出检索结果,请将内容保存在桌面上“我的文档”中,到参考咨询台联系打印和输出,并按上海图书馆收费标准收费。
6、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如读者需要资料复印请在三楼复印点复印。如有特殊需要需自行扫描或拍摄书刊资料时,请到参考咨询台填写《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
7、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8、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9、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10、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1、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2、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7:00、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阅览和临时参考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到古籍出纳台验证,换取铜牌后,将铜牌交阅览室工作人员,便可进入阅览室。
2. 读者在本阅览室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开架文献与工具书,普通古籍,善本古籍,古籍类数字化资源等。已有影印件或已经数字化的文献一般不再提供原件阅览。善本一般不提供原件阅览。如确有特殊需要阅读原件,需说明原因并出示有效证明,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3. 检索古籍文献可利用卡片目录、电子目录或书本目录,并通过书名、著者、分类等多种途径检索。借阅古籍请填写《历史文献阅览单》,每次至多四种。
4. 本室书籍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如需复制古籍包括数字化资源,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详细填写《委托复制单》,按规定缴纳复制费用。
5. 当天未能看完的古籍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保留申请,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
6. 阅览古籍时请把古籍放在专用架上阅览,勿将手臂、身体压在古籍上;抄录资料时,请用铅笔,勿用水笔、圆珠笔。
7. 为了保护历史文献,凡残破、蛀损严重、脱线等未经修复的古籍,暂不提供阅览。
8. 阴雨天、梅雨季节恕不提供善本阅览。阅读善本请在指定座位就坐,并戴上手套,切勿用手直接触摸。
9. 因本室数据库端口有限,请读者自觉控制数据库使用时间,如果暂无座位,请读者耐心等候或向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我们将在预约时段为您保留座位。
10.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请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11.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12.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13.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并在指定地点喝水和饮料。
14.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5.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6.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周一至周五 8:30—17:00(古籍善本阅览)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备注:11:30—13:00只阅览不提书,阴雨天梅雨季节不提供善本阅览。TOP
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阅览和临时参考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到近代文献出纳台验证,换取铜牌后,将铜牌交给阅览室工作人员,便可入室阅览。
2. 读者在本阅览室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开架文献与工具书,民国图书,民国报刊,数字化资源等。已有影印件或已经数字化的文献不再提供原件阅览。珍贵文献一般不提供原件阅览,如确有特殊需要,需说明原因并出示有效证明,经本馆批准后方可借阅。
3. 检索近代文献可利用卡片目录、电子目录或书本目录,并通过书名、著者、分类等多种途径检索。借阅近代文献请填写《历史文献阅览单》,每次至多四种。
4. 本室书籍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如需复制文献包括数字化资源,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详细填写《委托复制单》,按规定缴纳复制费用。
5. 当天未能看完的书刊资料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保留申请,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
6. 为了保护历史文献,凡残破、蛀损严重、脱线等未经修复的书刊资料,暂不提供阅览。
7. 因本室数据库端口有限,请读者自觉控制数据库使用时间,如果暂无座位,请读者耐心等候或向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我们将为您在预约时段保留座位。
8.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9.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10.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11.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并在指定地点喝水和饮料。
12.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3.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4.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备注:
11:30—13:00只阅览不提书,阴雨天梅雨季节不提供善本阅览。 TOP
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阅览和临时参考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入室阅览。
2、 读者在本阅览室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开架文献与工具书,家谱文献,家谱类数字化资源等。已有影印件或已经数字化的文献不再提供原件阅览。
3、 检索家谱文献可利用书本目录或电子目录,并通过姓氏、书名、著者、堂号等多种途径进行检索。借阅家谱请填写《历史文献阅览单》,每次至多四种。
4、 本室书籍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如需复制家谱包括数字化资源,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详细填写《委托复制单》,按规定缴纳复制费用。
5、 当天未能看完的家谱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保留申请,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
6、 阅览家谱要放在阅览专用架上,不要将手臂、身体压在家谱上,不要垫在谱上抄缮资料,抄缮资料请勿使用水笔。
7、 为了保护历史文献,凡残破、蛀损严重、脱线等未经修复的家谱,暂不提供阅览。
8、 因本室数据库端口有限,请读者自觉控制数据库使用时间,如果暂无座位,请读者耐心等候或向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我们将为您在预约时段保留座位。
9、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10、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11、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12、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并在指定地点喝水和饮料。
13、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4、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5、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周六书库不取书,只提供预约、保留家谱及光盘阅览。
备注: 11:30—13:00只阅览不提书,阴雨天梅雨季节不提供善本阅览。 TOP
1. 读者可凭本人有效的参考阅览和临时参考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读者证、离休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入室阅览。
2. 读者在本阅览室可利用的文献资源包括:反映上海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各类行业志、年鉴等地方资料,上海地方文献数字化资源等。
3. 为不影响其他读者的正常阅览,开架图书一次取书请不要超过4册,阅毕请及时放回原处。本室比较贵重的书籍实行半开架阅览,一次可借阅4册,近二年出版的年鉴等工具书实行闭架阅览,凭有效的参考阅览功能的上海图书馆阅览证一次可借阅一册。
4. 本室书籍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如需要复制文献请先与工作人员联系,经确认登记后方可携带出室。
5.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6.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7.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8.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并在指定地点喝水和饮料。
9.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0.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1.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1.续借操作在读者借书当天到图书到期日之间28天都可操作,一旦续借成功,借书周期都为56天。(参考外借图书如果在进行续借操作前已经被其他读者预约,则该图书就不可续借)
2.续借操作仅限一次,如已续借过则不可再续借。
3.续借操作后的还书日期,如超出读者卡的有效期则不可进行续借。读者可在图书到期前,进行“续卡”操作后再进行续借。
4.进行续借操作时,所借书刊中只要有一本已经过期,剩余的书刊即便没有过期也不可续借。需将已过期的书刊归还后,处理完违规记录,方可正常使用续借功能。
5.进行续借操作时,读者卡中若有违规记录存在,则不可进行续借操作。需到馆处理违规记录后,方可正常使用续借功能。 TOP
1.预约对象:持有有效上海图书馆参考外借功能的读者。
2.预约范围:对已借出、且非本人所借的参考外借图书提供预约服务。
3.预约方式:登录上海图书馆(http//www.library.)主页右上方“我的图书馆”,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图书预约”功能。
4.预约数量:最多为6本。
5.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再进行续借操作。
6.被预约的馆藏如果长期未归还(超过90天),此馆藏的预约失效。
7.每位读者只能持有一张本人具有参考外借功能的读者证,每位读者对同一本书只能预约1次。如发现持非本人读者证预约或连续预约同一本图书超过2次以上将适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读者信用记录中。
8.预约图书到馆后,通过E-mail或短信或微信方式通知读者,被预约图书在预约书架上保留4天。
9.参考外借:
周一 13:30 至16:30
周二至周日 9:00至16:30
国定假期 9:00至15:30
10.预约图书未到馆时,可自行通过网络取消预约;预约图书到馆后,不可取消预约。
11.预约图书须在邮件通知的截止日期之前前来领取。超过2次逾期未取预约图书的读者,将暂停图书预约功能3个月,并将适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读者信用记录中。
1.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工作证或本组织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在本馆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2. 查阅人需详细准确地填写《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登记表》。
3. 查阅者可按照政府公开信息的纸质目录检索出文件编号,或进入“上海市政府公开信息系统”,利用电脑检索出文件编号,然后查阅文件。
4. 查阅者根据所获得的文件索取号,可查阅对应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也可通过上海档案信息网http://www.archives.、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查阅对应的电子文本。
5. 查阅者如要求复印政府公开信息,请至公开文件的政府部门申请复印。本馆仅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点,不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复印服务。
6.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馆未找到所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内容,到各政府部门受理点办理申请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7. 7.
请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在文献上批注、涂改、折叠、污损、剪切、撕页,勿将文献带出本阅览室,违者按上海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8.
请在指定区域使用电源,勿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注意用电安全。
9. 请将非本阅览区的书刊(含自备书刊)、包袋(大于14*20厘米)、食品等物品存放寄包处。
10. 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11. 请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12.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3.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1. 网络学习室凭有效证件(本馆读者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老年优待证、护照等),填写登记单,然后由工作人员安排用机。
2.使用电脑和网络时,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馆的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访问违法的含有暴力、色情内容的不健康网站,杜绝在网上载取或传播违法的淫秽等报道、影视、图片,严禁发布有害信息。违规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处理。
3. 请爱护机器、爱护公物,正确使用电脑,如有疑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因不当使用致机器、系统、软件等损坏者,按本馆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4. 如需打印,请将内容保存在桌面上“我的文档”中,到参考咨询台联系工作人员操作,并按上海图书馆收费标准收费。
5. 如需要使用自携的存储设备上机、上网,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6. 请保持室内安静,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
7. 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做一个文明读者。
8. 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9.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8:30—20:30、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1. 听众参加公益性讲座,可提前10天到上海图书馆总咨询台领取入场券,也可进行手机短信或网上预定。
2. 所有听众应凭讲座入场券进入会场,如通过短信或网上预定已获确认编号,须在讲座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领取入场券。
3. 进入讲座会场后,请勿用包袋、报纸、刊物等物品随意占用座位,每位听众限领取一份讲座资料。
4. 讲座开始前,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讲座进行期间须保持安静,请勿随意走动、交谈,以免影响他人听讲。
5. 在讲座互动环节,提问者可举手示意,并在获得主持人允许后提问。
6. 讲座结束后,如需讲师签名,请自觉排队,切勿争抢。
7. 请遵守“七不”规范,做一个文明听众。 TOP
1、 参观展览请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依次有序进入展厅。
2、 请文明参观,勿擅自触摸展品。
3、 未经许可,请勿私自使用照相机、摄像机进行拍摄。
4、 请保持场内安静,勿大声喧哗;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请在展厅外使用通讯设备。
5、 请勿将有色饮料及食品带入展厅。
1. 凡上海图书馆有效持证读者均可使用e卡通服务(包括普通阅览、普通外借,参考阅览、参考外借等功能)。
2. 365天,每天24小时服务。
3. 提供上海图书馆获得授权电子资源的远程服务(包括中外文电子期刊、中外文电子图书和中外文工具书等)。
4. 仅供读者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5. 请仔细阅读e卡通服务有关版权声明。TOP
1. 凡上海图书馆有效持证读者均可使用e卡通服务(包括普通阅览、普通外借,参考阅览、参考外借等功能)。
2. 365天,每天24小时服务。
3. 提供上海图书馆获得授权电子资源的远程服务(包括中外文电子期刊、中外文电子图书和中外文工具书等)。
4. 仅供读者个人学习、研究之用。
5. 请仔细阅读e卡通服务有关版权声明。 TOP
短信服务号码:1062222255
服务对象:上海地区的移动、联通和小灵通手机用户
服务内容:问答咨询、讲座预订、期刊下载等
服务时间: 讲座预订、期刊下载:24小时接收和回复短信。
问答咨询:周一至周五9:00~16:30实时回复短信,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短信发送格式:不同的服务,短信发送格式不同,详见网站介绍。
服务介绍网站:上图主页http://www.library.“文献提供”栏目下的“手机图书馆”
或者直接访问:http://eservice.digilib./wxtg/cellphone/816055.htm
咨询电话:644555555-1082(周一至周五 8:30~17:0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TOP
email联系:phone@libnet.
文献传递是一项收费服务,详情参见http://ill.digilib.。 TOP
1. 本室缩微阅读机专供读者阅读本馆缩微资料,请勿阅读自带资料。
2. 使用前,请先了解机器使用方法,如遇问题,请向本室工作人员咨询。
3. 使用时,请爱护机器,不要擅自拆装零件,因使用不当而损坏机器者,则须酌情赔偿。
4. 请勿长时间在阅读机上使用缩微文献,以免引起资料损坏。
5. 为保护汲取,每隔l小时,阅读机会自动关闭电源几分钟,请读者静候,不要强行接通电源。
1. 复印资料前,请将所需要复印资料的页码起讫页用我们提供的夹纸条夹好并写上页码,便于复印识别。
2. 少量资料复印立等可取,大量资料复印预约取件,遇读者复印人数较多时,请依次等候。
3. 读者需复制专利胶卷时,请填妥专利号,中文专利胶卷请填写夹缝中的“光点号”。
4. 有些过厚或装订过紧的书刊和旧文献资料早复印时可能影响复印质量,请予谅解。
5. 某些胶卷、平片因过度使用,放大还原之影像效果有所下降,请予理解。
6. 报刊复印请勿拼接,破损、散页之书刊资料恕不接受复印。
7. 读者如有困难,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8. 复印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一楼 8:30~17:00、二楼 9:00~20:30、三楼 9:00~17:00、
四楼 9:00~17: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1.自助复印机是凭自助复印卡使用的复印设备。如需办理自助复印卡,请到本馆二楼4211室办理。
2.读者办理自助复印卡,凭个人身份证并准确填写自助复印办卡申请表。
3.自助复印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6:30。
4.读者使用自助式复印机,应严格按照复印机上标示的“自助复印机操作指南”图示进行操作。
5复印时请爱护复印设备。若发现有人由于违规操作或人为故意造成复印设施的损坏,将视情节追究该使用者的赔偿责任。
6.复印机不能正常工作时(如缺纸或机械故障等情况),不得自行拆卸,请立即告知同楼的复印人员帮助联系或处置。也可向4211室管理人员反映,或打电话64452506,内线电话4211分机报修。
7.自助复印卡可反复充值使用,充值时请妥善保管打印凭证。个人卡复印完毕后须在24小时内根据实际使用额到二楼4211室开具复印发票,单位卡充值完毕可执打印凭证到二楼4211室直接开具发票。人工复印采用自助复印卡支付的开票办理时间参照自助复印卡办理时间。办理单位自助复印卡如以支票支付,自助复印卡及发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交付。
8.退卡注意事项:
1) 退卡时须缴回“自助复印卡”(自助复印卡性能完好且无弯折、无严重污损)和“押金凭证”,押金凭证丢失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退卡手续;
2) 自助复印卡弯折或严重污损影响其他读者使用的,底卡不再回收,押金不予退还;
3) 退卡时,个人卡内余额可当场现金退还;单位用户卡内余额将以转账方式退还。
9.自助复印卡请妥善保存。如果自助复印卡遗失,请本人凭身份证到本馆二楼4211室及时办理挂失(挂失前的风险损失由持卡人承担)。补办复印卡须缴付押金,原卡押金不予退还,原卡卡内余额可转入新卡。
10.若对我们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4211室或1009室联系。联系电话:64455555-4211、64455555-1009。
为保护书刊、版权和国家机密,特做如下规定:
1. 自助复印只提供馆藏文献的复制,每册图书复制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请读者在自助复印过程中,注意保护所需复制的馆藏文献,不得将其损坏或遗失。
2. 请读者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读者复印内容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读者自负。TOP
1.创·新空间凭本人有效读者证进入阅览区。
2.文献开架服务不提供外借,阅毕请放在还书车上。
3.不定期为读者提供展览、培训及主题活动,活动信息每月告示。
4.视频桌是提供给读者展示设计作品的工具,不能擅自修改设置、删除软件和加载有害有毒软件。
5.台式电脑为读者提供上海图书馆馆藏数字资源检索和阅览。使用时需读者证认证,离开时不要忘记取走读者证。
6.视听椅是读者体验视频音像服务的设备,不得修改和拆装椅内的设备,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7.文献输出检索结果,请将内容保存在指定目录中,到咨询台联系打印和输出。3D打印输出请联系工作人员。
8.资源打印按上海图书馆收费标准收费,3D打印按成本价收费。
9.使用电脑和网络时,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0.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勿在阅览区饮食、喝有色和含糖饮料。遵守“七不”规范,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尊重知识产权,做一个文明读者。
11.读者如有其他需要,请咨询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2.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17:00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TOP
室藏内容:
本室主要收藏部分中文图书(计算机类和文学类图书近2年)和当年的中文期刊(近500种)并实行开架借阅。持有普通外借功能读者证的读者每次最多可借10册书刊;借期28天;可在未过期的情况下,续借一次;如逾期,每册每天收取0.2元。目前与各区县馆和街镇服务点实行异地借还。本馆24小时可还书。(闭馆期间还书:请携带读者证, 至上图东门24小时自助借还亭)。
开放时间:
周一下午 13:30--20:30 周二至周日 8:30--20:30 (借书截止20:00,还书实行24小时) 国家法定假日 9:00--16:00 (借书截止时间:15:30) 闭馆期间还书地点:东门24小时自助借还亭
1、进入中文书刊外借室,须凭本人持有的具有普通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
2、每证最多可借图书或期刊共10册,借期28天,可续借一次。逾期归还者须支付逾期费每天0.2元/册。持有逾期图书或逾期费未缴清的读者均不能继续借书,读者需要把已经逾期的书刊归还,并交清逾期费,才能继续借书。
3、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破损、缺页等可向工作人员说明,并作技术处理。如书内盖有"书附盘"字样时,请注意查收。请爱护所借书刊及内附光盘(遗失、损坏,每盘5元),不撕页、污损、勾划、书写、调换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违者按"书刊资料赔偿规定"处理。
4、请妥善保管读者证,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去办证处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承担。
5、如欲退证:读者须凭身份证、读者证和押金凭证办理退证手续,领取押金,办证处收回读者证。代退押金者, 除出示以上证件,同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6、残疾或70岁以上等有特殊情况的读者,如需代借,须书写委托证明。代借时,受托人须出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的读者证和委托证明。
参考检索工具书指南 Reference Works
书目(Bibliography)
本馆书目IPAC CALIS联合目录 全国期刊联合目录 WorldCat
馆藏目录(Library Catalog)
图书馆最重要,使用最多的参考检索工具是馆藏目录。馆藏目录是一个图书馆馆藏资源(图书、期刊、音像资料、计算机光盘等)的逐条记录(record),对每一件馆藏提供简单描述,内容通常包括该馆藏的题名、责任者(著者)、出版者、出版日期、主题、载体形态等,期刊目录还同时提供馆藏年月/卷期号等信息。为了有序地排放/整理馆藏,图书馆给每件馆藏一个独一无二的索取号(call number),这个索取号也会显示在书目记录上。
馆藏目录是读者查找馆藏的最简捷的途径,读者根据书目了解自己需要的或可能需要的馆藏的简单信息,再根据索取号找到对应的馆藏原件。馆藏卡片目录通常只提供三个检索途径:题名、作者和主题,所有目录卡片在这三个大类别下按顺序排列。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目前所有现代化图书馆都逐渐放弃了卡片目录的使用,而改用馆藏联机目录(online public access catalog)。虽然图书馆联机目录中逐条馆藏记录的内容与卡片目录基本相同,但是联机目录的使用大大改变了传统的查找书目的方式,提供了多个检索途径,并且大大增加了馆藏记录之间的相互参照功能。联机目录是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中的一个环节,这个系统通常还包括书刊采购和外借流通等工作程序,因此联机书目也能同时反映图书馆最新采购但还未及时编目的书刊信息和书刊外借信息(如某本藏书是否被借出,何时归还等)。另外,图书馆还可根据需要随时提供或更改其他馆藏相关信息,如馆藏所放地点等。
· 联合目录(Union Catalog)
图书馆联合目录是图书馆合作的产物,是在一个共同的目录中反映多个图书馆的馆藏信息,主要作用是让读者和图书馆工作人员迅速查找哪些图书馆拥有(holding)自己需要的资源。联合目录的记录内容与单个图书馆的馆藏目录记录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在此基础上增加所有收藏该资料的图书馆的名称,如果是期刊,则还会反映各图书馆收藏的卷期号。联机联合目录也可同时包含各图书馆其他相关信息,如图书馆馆藏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联合目录是馆际互借必不可少的工具。
传统的联合目录为书本形式,现在也基本改为联机联合目录。期刊联合目录(Serial Union Catalog)是使用最广泛的联合目录。
· 书目指南
对某一领域或某一范围内使用的重要图书进行归纳评估,主要用途在于为参考咨询馆员提供参考咨询工具和相关最新信息,为图书馆提供馆藏订购参考。如American Reference Books Annual等。
· 参考书目(Bibliography)
参考书目使用的范围较窄,通常是与某一领域/课题研究相关的图书和期刊/会议录文章记录,采用通用规范的参考文献著录方式。图书记录内容包括著者、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和出版年月,有些还附有简短注释/评论;文章记录内容包括作者、题名、期刊(或会议录)名称、期刊卷期号(或会议录卷期号、会议时间地点)、文章页码等信息。
· 出版目录(Trade Bibliography)
提供综合性现有出版物目录,是图书馆馆藏订购最主要的参考工具。如Books in Print和Publishers Weekly等。
书目(Bibliography)
由华东六省一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编辑,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每年出版一本。提供华东地区600多家图书情报机构对大约10530种科技期刊的预订情况,主要收录经济、图书情报、自然科学、医药卫生、农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期刊。
本目录分订户户号表、目录正文和刊名索引三部分。订户户号表按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山东、福建顺序排列,在各省市下按订户代码(户号)顺序列出所有图书情报机构名称。
目录正文:按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的原版期刊刊号排列。每一著录条目内容包括期刊原版刊号、原刊刊名、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中文译名和所有预订订户代码。
刊名索引:包括以拉丁字母起始的期刊名称索引、以日文假名起始的期刊名称索引、以汉字起始的期刊名称索引以及以俄文字母起始的期刊名称索引。
书前附有预订单位数的统计表、预订期刊国别和地区统计表、预订期刊专业分类统计表。目录页列出了期刊分类目录。
可根据索引查找期刊原版刊号,再根据刊号顺序查找期刊预订机构代码,根据代码找到预订机构。
本馆还自建了华东地区外国和港台科技期刊预订联合目录数据库(收录1989至2005年信息)。
(杨国红)
这是一本图书年鉴性质的综合性、系列性的图书目录,依据全国各正式出版单位每年度向中国版本图书馆缴送的样本书编纂而成的。从建国以来,逐年出版,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每年我国图书的出版情况。
本书目(2003年)共三册,由“分类目录”、“专门目录”和“附录”三部分组成。“分类目录”收录汉文图书,包括我国译成汉文出版的外文图书;“专门目录”收录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图书目录;“附录”则收录了全国出版名录和书名索引。全书共收录了2003年(以图书版权页记载的出版时间为准)出版的初版和改版图书共计110144种。
本书目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的分类体系进行编排,且依据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进行著录。正文前附有2003年《全国总书目》收书分类统计表。
可根据目录和书名索引进行检索。
1991年~2003年《全国总书目》放在工具书阅览室,索书号:Z812.1.《全国总书目》自2004年开始改为光盘电子版,本馆收藏最新为全国总书目 . 2007 电子资源 = China National Biblography。
(樊庆萍)
由日本図書館協会日本の参考図書編集委員会編集,日本図書館協会2002年出版第四版。
该书收录了日本国内自明治以后到1996年12月出版的,甚至有几部还是1996年以后出版的参考书共计7033册,基本收全了日本国内出版的参考图书。
该书的编排顺序是按照第九版《日本十进分类法》来排列的。《日本十进分类法》的大类大致与《杜威十进分类法》相同。其顺序如下∶综合、哲学、历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产业、艺术、言语、文学。第2级和第3级类目标题均在目次页上反映。各类目下的工具书按照日本50音图的顺序排列。
书后附有书名索引和事项索引。
如想查找日本有关图书馆学方面的信息,可以有两种途径。1) 从目次上可以在综合大类的“图书馆·图书馆学”的第2级、第3级类目中找到参考书的页码,在该页码可以找到《国立国会图书馆所藏图书馆关系西文图书目录》和《国立国会图书馆目录·书目使用方法》,从摘要中得知该书的内容概况。2) 知道书名的可以直接从该书的书名索引中查找,不知道书名则可以从图书馆或者图书馆学的事项索引中查找。其他科目的工具书均可以按照上述2种方法查找。
对于不懂或者略懂日语的读者,目次页上分类项目比较便于查找。因为汉语词汇较多,同时同一类目又可以启迪查找其他项目。
本馆收藏为第4版,放在日文阅览室,索书号∶ 日Z823.13/6565。ISBN∶4-8204-0213-7
(鲍延明)
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出版,收录SCI来源出版物中的3300余种刊物的简单信息,出版物名称来源于1999年ISI网站SCI Source Publications.
正文条目按期刊名称英文字顺排列,内容包括出版频率、ISSN、主编、编辑机构、联系方式、期刊简介等。
附录:
1) 主题索引:依照SCI收录期刊主题类目(Subject Categories),先按主题字顺,再按刊名字顺排列,提供正文条目对应页码。
2) SCI历年收录情况简表,提供1955-1998年期刊收录数据。
3) SCI1983-1999收录中国科技期刊一览表
4) ISI 1999年各数据库收录国内期刊一览表
5) 1998 JCR收录SCI期刊最新影响因子一览表
6) ISI及其信息产品介绍
可按期刊字顺和索引查阅本书。本书放在3楼参考工具书阅览室,索书号:Z88:N/4846
本馆另外还收藏最新SCI源期刊要目总览,提供相似信息。
(冯洁音)
本目录由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4年出版,收录上海图书馆收藏、1868-1949年9月之间出版的中文期刊18485种。
1853-1949年间,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以及海外(如东京)等出版的中文期刊总量约23200种,其中上海图书馆收藏18500多种,占其75%。这些馆藏期刊来源于:1、徐家汇天主堂藏书楼,2、上海市历史文献图书馆,3、上海市报刊图书馆,4、社会征集。这些数量巨大的期刊资源是研究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思想和文化等的第一手资料。
本书目正文记录格式遵循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GB3792.3-85和《国际标准书目著录(连续出版物)》ISBDC(S)Rerr.ed.1987。记录格式如下:
文艺阵地 / 茅盾.——创刊号V.1,NO.1(民国27年4月16日[1938])-V.7 NO.4 (民国31年11月 [1942]).——汉口:文艺阵地社,1938-1942.——7V.:图;26cm。——出版地有变化,v.3,no.1起 有卷期号。
馆藏:v1 no.1-v4.no.12,v5,no.1-2,v6,no.1-5,v.7,no.2-4(1938,4-1942,11)
其中:期刊卷期分为实际出版年月卷期和馆藏卷期。书目部分是某一期刊从创刊到停刊的完整出版过程。馆藏则指上海图书馆的馆藏。
凡期刊改名均分别著录,改名情况在附注项说明。期刊前有“国立”、“私立”、“省立”字样的均加括号标明,从方括号第一字起排检。出版年月不详的,均加“?”。
正文前有刊名首字笔画检字表、刊名首字汉语拼音检字表。
正文按照中文刊名笔画顺序排列,每条记录都有一个序号。
书后索引(均对应正文书目记录序号):
1、类索引一览表、索引(参见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
2、出版地索引一览表、索引(按照《中图法》后的《中国地区表》排列,境外地名按照《世界地名表》排列。省市下属地名按照《中国行政区划代码表》排列。)
3、个人责任者笔画索引一览表、索引(个人责任者是指期刊的编者,按姓氏笔画排检;笔名、本名、字号、别号、室名、化名等均原刊照录;名人以常用名著录)
检索实例:想知道上海图书馆是否收藏某种解放前出版的中文期刊。; 想了解一些解放前期刊的编辑出版情况。
(祝淳翔)
由上海图书馆编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出版,是上海图书馆馆藏家谱目录,收录上海图书馆馆藏线装家谱,兼及部分其他装订形式的旧修家谱1万余种。收录的家谱以具有家族世系的谱牒为主,适当收录家谱考订之作和有关家族历史的著述。
条目著录参照《古籍著录规则》(GB3792.7-87),并结合家谱的特点制订。条目内容包括书名、篆修者、版本、载体形态、附注、装订形式、内容提要和馆藏信息(馆藏号)等。内容提要书写格式为:始祖、始迁祖、迁徙路线、卷次内容、有价值资料等。
条目编排一律以汉字繁体字笔画为序,条目以谱主姓氏笔画为序,同姓条目再按各省名称→地方名称笔画为序:1)跨省统宗谱→2)有谱籍者→3)谱籍不明但知其堂号者→4)谱籍、堂号均不明者
书前有“姓氏目录”,书后附有“分省地名索引”、“堂号索引”、“人名索引”,提供对应条目页码,另有“常见古今地名对照表”。
本书放在3楼工具书阅览室和家谱阅览室,索书号:Z880:K820.9/1146
上海图书馆还提供网上“家谱书目”
要了解全国其他图书/档案机构的家谱收藏,还可以查阅《中国家谱综合目录》。另外,本馆还收藏多卷本按姓氏分卷的家谱目录:中华姓氏谱,目前已收藏31卷,另有中华族谱集成,为按姓氏分卷的家谱原文影印本,目前已收藏6卷,放在家谱阅览室。
(冯洁音)
由清朝学者编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重版,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6年重版。是一部比较全面评介中国古籍内容的书,是了解中国文化遗产概况的重要工具书。
本书分为二十卷,包括经、史、子集部。卷一:经部易类,卷二:经部书类、诗类、礼类,卷三:经部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卷四:经部四书类、乐类、小学类,卷五:史部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来类、别史类、杂史类,卷六:史部诏令类、汉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卷七:史部时令类、地理类,卷八:史部职管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卷九:子部儒家类、兵家类,卷十:子部: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卷十一:子部天文算法类、术数类,卷十二:子部艺术类、谱禄类,卷十三:子部杂家类,卷十四:子部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卷十五:乐类楚词类、别集类(汉~五代)、别集类(北宋建隆~靖康),卷十六:集部别集类(南宋建炎~德佑),卷十七集部别集类(金~元),卷十八:集部别集类(明洪武~崇祯)、别集类(六国朝),卷十九:集部总集类,卷二十:集部诗文评类、词典类。
每个图书目录条目包括著者和对此书的大概评价。
本书还附有补遗:按照赵怀玉刻本补遗,分为别史类、载记类、地理类杂记之属、艺术类书画之属、艺术类杂技之属、杂家类杂说之属。另附有圣谕(主要是乾隆皇帝颁布的圣旨)、职名(办理四库全书的大臣的姓名、职位)、恭记、丧文,最后还有著者和书名索引,按四角号码查询。
可根据目录和索引查阅本书
本书放在综合阅览室,索书号Z225/3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