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对于特定范围内的电子产品在申请CE认证时,除了需要满足相应的LVD、EMC等适用指令外,还需要满足对应的ErP能效指令。对于具有待关机功能的电子产品(含家用及商用),ErP实施措施早在2009年就已发布(EC但由于该实施措施包含的产品范围很大(见本文第二部分),引用标准较多,所以很多细节要求以及测试方案并没有在实施措施中体现,虽然欧盟委员会后来又补充发布了该实施措施的指引文件来进行解释和澄清,但很多制造商仍然对一些细节要求不清楚。为了使广大客户详细了解此指令实施措施, 特将定义的产品要求及范围 、测试标准、能耗要求及细节事项等列出如下,以供参考。 一、实施措施及产品定义 实施措施为:待关机产品 (EC)Nnbsp; 指令中定义的产品范围: 1.在市场销售并供终用户使用; 2.属于实施措施附录I所列的产品; 3.需要从市电取电才可操作; 4.电压在250 V或以下的家用或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 二、产品范围 在实施措施文件附录I中所列的产品都在范围内,主要有: 1.家用电器:洗衣机、微波炉、电烤炉、咖啡机等。 2.信息技术设备。 3.消费类电子产品。包括收音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家庭影院、其他音视频设备。 4.其它电子产品,如电玩具、体育设备等。 Standby mode(s) 待机模式是指设备连接主电源,但仅提供“重新激活”和/或“信息或状态显示”功能。 Off mode 关机模式是指设备连接到主电源但不提供任何功能的运行状态,包括仅提供关机模式的指示,或仅提供用以确保欧盟电磁兼容指令要求所必须的功能的状态。 三、测试方法标准 测试方法主要采用标准为: IEC家用电器 待机功耗的测量》 IEC音视频设备功耗的测量方法》 其中IEC标准中对电视机、录像机、STP、音频设备及多功能设备等产品的能耗测试方法有详细的规定。 四、细节及注意事项 待关机产品申请ErP认证时,需要特别留意如下事项: 1.各电器产品的零部件不在该条例的管理范畴。 2.在范围内的产品,除非产品预定不适合有待机/关机功能,否则在插电状态下,所有产品都应具有关机和/或待机模式或达到功耗要求的其它模式。 3.对于ITE设备,实施措施包含的是在家庭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如EMC指令中的B类ITE设备,A类ITE设备不在本指令内。 4.带有低压外部电源(EPS)的家用和办公用设备不在本指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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