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税道 【税法正能量分享第1920天】 今天是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亲爱的小伙伴们,上午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让身边的人因你而进步!微公益,微力量,动动手一起来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而受益!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是企业的HR,现在我们单位准备给职工发放年终奖了,年终奖的发放关系到每位职工的个税,请问老师如何设置年终奖在个人所得税上能达到最优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年终奖的个税一直是每位职工关心的问题。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所以每位职工年终奖与工资薪金的分配比例直接关系到个人所得税的高低。经过我们不断的测算,现给大家一个目前年终奖最优的发放方式,供大家参考: 注: 1、 上表中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预计全年收入(含年终奖)-60000-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额 2、 例:甲测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30000元,根据上表在第5栏:203100-672000的范围内,对应的最优年终奖为:144000元。剩余计入工资的部分为:230000-144000=8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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