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社会组织的两项重要税收优惠措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以下简称“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以下简称“税前扣除资格”),很多公益小白就要抓狂了,总是混淆两者,甚至都说不全这两种资格的名称。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免税资格和税前扣除资格有何不同。 *非营利组织,是一个带有西方制度文化背景的外来词语,引入中国后,也就是俗称的“民间组织”,规范后称为“社会组织”。目前中国的社会组织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原民办非企业单位)。 1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优惠对象不同 尽管免税资格和税前扣除资格都是赋予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资格,但是税收优惠对象却不相同。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优惠的对象是:社会组织 要注意,不是全部收入都可以免税,只有符合条件的收入才免税。 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优惠的对象是:捐赠者 这里“捐赠者”是指企业或个人, 对应的纳税所得额不同其扣除额度也不同:
2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作用不同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社会组织“节流”的有效途径 众所周知,捐赠是社会组织资金的主要来源,于基金会来说,更甚。在募款工作尤为不易的情况下,免税资格对基金会的重要性究竟有多大?我们不妨看一个经典案例。 据《中国公益基金会“抗税”实录》记载,在2008年期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下称“青基会”)接受了4亿元捐款,其中2亿元被拨付灾区,结余款有2亿元。按当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青基会算上其他收入与支出共要缴税5500万元。显然,5500万元税款对一个基金会来说,近乎是天价。如果青基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那么这笔税款就可以免除。 虽然其他社会组织资金规模没有青基会这么大,但是每年的捐赠收入要缴税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让捐赠者享有税收优惠 伴随改革开放,社会财富快速增加,公益意识不断觉醒,在相关政策和公益传播的不断推动下,越来越多的捐赠者参与到公益慈善事业,愿意捐赠给社会组织。 公益性捐赠都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出具的票据才能抵税,社会组织获得该资格尤为重要。
自然人甲本月税前工资收入4.5万(排除“三险一金”专项扣除、附加扣除等情况),起征点5千元,则甲个人应纳所得额为4万元。 根据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甲的捐赠税前扣除限额=4万元*30%=1.2万元。 假设甲在本月向一家基金会公益捐赠1万元,来看看甲捐赠前后的税收情况。
*应纳所得额在3.5万元~5.5万元,个税税率30%;应纳所得额在0.9万~3.5万元,个税税率25%。 在这里提醒热心公益事业的纳税人,若发生如教育事业、其他公益事业等符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捐赠支出,请记得及时在当期的收入中进行申报扣除。这样既做了好事,又可依法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某企业2016年~2019连续4年,每年利润为1000万元。根据规定,捐赠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当年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三年内扣除。 现在分别看一下该企业在2016年公益捐赠100万元和公益捐赠400万元时的税收优惠情况。
2017年2月,税收法律中正式纳入企业捐赠超过限额部分可以依法结转三年的规定,对于一次性大额捐赠的企业,带来较大的税收政策利好,有助于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安排慈善捐赠支出,并能够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 3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获得方式不同 社会组织要主动申请“非营利免税资格” 社会组织主动向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免税资格申请,最后由财政、税务联合进行认定。 免税资格申请认定流程 如何申请免税资格详见: 社会组织坐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布 财政、税务、民政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向社会公告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流程 综上,给大家整理了免税资格与税前扣除资格的各项事项比较一览表。
免税资格和税前扣除资格是不是一经获得就永久享有呢? 不是!都是有期限的。 免税资格每满5年就要重新申请一次,税前扣除资格是每年三部门联合确认公布名单。 所以今年看到榜上有名,明年可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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