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的差异
今天,君合信财税视点就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的差异展开分析,和大家一起为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早做准备。
近期,笔者给深圳部分民间社团、企业单位就所得税汇算清缴课题授课,课间许多与会人员提到了一个共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民非组织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企业向该非营利组织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笔者认为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概念混淆了,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帮助从业人员厘清二者的界限。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是指民间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在其存续过程中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就其取得的以下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君合信财税视点:实质上,上述仅指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认定后上述四种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与捐赠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无关。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是指民间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的从事慈善事业的组织、机构,经过财税、民政部门联合认证后,捐赠者向该机构提供的捐赠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在计算所得税时限额税前扣除的一种资格。
君合信财税视点:实质上,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除了是被认定机构能获得更多的公益性捐赠外,该资格更多的影响捐赠方,从这个角度看,慈善机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是为了捐赠方而做的一种认定,和慈善机构本身的税务安排无关。
总结: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是指民间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获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认定;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是为了捐赠方的捐赠支出能够税前扣除的一种认定。有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资格的单位,一般都会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二者既有交叉同时差异明显。
相关博文链接: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早准备之九--关于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问题http://blog.sina.com.cn/s/blog_aeb3b6de0101ee2j.html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早准备之十七--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eb3b6de0101f2fb.html
文章来源:http://www./shuiwu/380.ht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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