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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售楼员忽悠, 100万预付款变“服务费”, 开发商: 按合同办

 柳家李红 2020-01-12

导语:房价越涨越高,而消费者却有买涨不买落的心理,所以越贵越买,这让开发商看准了商机,开发一个楼盘,稍微停几天房价就会涨上来,还有的销售员抓住了顾客想买房的心理变着花样收费,这些“坏招”大家可要警惕起来。

义乌的杨女士在杭州萍水街和莫干山路路口看中了一套写字楼和一套商铺,这两套房子的总价值在795万左右,由于地处繁华地带,买房子的人很多,销售员对杨女士说,如果预付100万的话可以抵1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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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打算买房,销售员说付100万抵130万,谁料100万变成服务费

杨女士觉得反正早晚是要买的,这样的话可以节省30万,非常划算,于是就同意了,可是在刷银行卡的时候,杨女士却被售楼员忽悠着,先刷了100万,又刷了30万。按理说这30万应该是抵出来的,不应该付钱的,可是杨女士说自己当时也没有搞清楚,反正就按照售楼员说的操作了。

交完钱之后,售楼处跟杨女士签订了销售合同,当杨女士再次核对合同的时候,发现不对劲了,100万竟然被对方当成了服务费,而30万则是买这两套房子的定金。花795万,光服务费就占到100万,杨女士觉得对方并没有给提供什么服务,为什么要收取这100万的服务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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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把房款当成服务费,不合法,女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后来杨女士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给杨女士解释说,其实这100万还是她买房子的钱,之所以写成服务费,是为了后期避税,杨女士怕到时候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不同意这么做,但是开发商却说已经签了合同,一切按合同办。

于是杨女士找到媒体,希望能够帮着解决此事,媒体跟开发商沟通无果,帮杨女士找来律师,律师给杨女士解释,开发商擅自将100万的房款当成服务费是不合法的,杨女士有权要回来,但是根据合同规定,杨女士付出去的30万定金是要不回来了。

但是杨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定金,还自己一个公道,现在开发商为了赚钱有很多的猫腻,所以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找专业人士帮着看合同,确定无误时候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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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个人买房子可是这合同金额也都是几百万的大单子了,很多网友看了说有钱人的生活咱看不懂,光服务费就赶上普通老百姓买套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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