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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生息资本

 新用户68699441 2020-01-15

研 究 的 对 象

在分析的这个阶段,假定借贷资本的来源只是货币资本家的货币,货币资本家直接

(对我们来说,银行还不存在)把自己的货币转交给机能资本家。他们把自己的货币这样转交出去,使这些货币转化(作为资本)为特种商品。在这里,对这种商品的性质也加以研究。将研究:(1)这种商品的运动的形式;(2)被称为贷款的这种商品的出售的本质; ( 8 )它的被称为利息的价格。

但是,在本章中利息将暂时只从质的方面来加以研究。利息的大小,即从利息的量的方面进行的分析,将在下一章中加以详细考察。

利息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并且从这一方面来说,同剩余价值的其他各部分没有什么不同之处。但是,利息是在特别小标题(原文如此)下出现的并具有特殊形式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而这就已经说明利息是一个不同于利润范畴的范畴。利润是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运动的结果;而利息则是借贷资本运动的结果。由此可以看出,在理论上,作为特殊范畴的利息也只有在对贷款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才能被理解。换句话说,必须从贷款“上升”到利息,才可以从贷款中引伸出利息。

研 究 的 次 序

借贷资本的运动、贷款、利息是彼此不可分割的。资本,也包括借贷资本,不仅是阶级关系,而且还是一种运动。借贷资本作为一种运动,以放出贷款作为自己的起点,而以收回贷款作为自己的终点。而借贷资本运动的目的、它的内在动机就是利息。但是,在理论上,首先必须单独地考察借贷资本的运动的形式,然后再考察贷款和利息的实质。整个研究应当从分析借贷资本的运动的特点开始。从借贷资本的运动的形式“上升”到贷款的实质、“上升”到利息——这就是本章中研究生息资本的道路。

生息 资本 的 运 动

在研究产业资本的循环时(在第二卷中)以及在研究商业资本的循环时(在前面一篇中),会假定商人和产业家所垫支的货币都属于他们本身所有,幷且循环被表现为: G- W...P..W'- G' (对产业资本来说);G- W-G' (对商业资本来说)。但是,在实际上,资本的大部分却分解为“资本-所有权”和“资本-机能”,也就是说,资本属于一些人所有,而它却在另一些人那里发生机能。因此,G-G阶段先于G- -W阶段,在这个阶段中,货币作为资本从放债人手里转到借债人的手里;而G'-G'阶段则跟随在W'- G'阶段之后,也就是说,贷款归还了。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循环也发生变形,现在具有这种形态:G- G- W....W'- G'- G'和G-G-W-G'-G'。在G- G中,不发生本来字义上的货币支出,只发生货币从A到B的简单的转让。但是,如果没有G-G,那么,G-W就是不可能的,因而,整个资本的循环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循环也就不是以W'-G'行为告秸束,而是以G'-G'行为告结束循环的终点决定于循环的起点:既然循环以货币从A到B的转让作为自己的引言部分,那么,它就应当以货币从B返回到A作为自己的结尾部分。

但是,无论G-G也好,G'-G' 也好,都不是资本循环的因素。G-G构成工商业资本循环的引言部分,而G'- G'则构成它的结尾部分;而循环本身却在这些部分之间、即在自己的序幕和尾声之间进行。但是,序幕和尾声对于资本循环来说,并不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它们是从资本循环中产生的,幷且也只有在循环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地发展起来。生息资本只是产生利润的资本的一种派生形式;如果没有产生利润的资本,也就不会有生息资本。

从这种观点来看,工商业资本循环的本身就已经既包含有自己的引言部分,也包含有自己的结尾部分。但是,引言部分和结尾部分也都有自己本身的存在;它们构成借贷资本的运动,在这个运动中,基本阶级关系是由生产关系,即工商业资本家和货币资本家之间的关系的特殊形态间接表现出来的。这也就把生息查本的运动分化成为似乎脱离工商业资本的运动的一种特殊运动;这种运动仅以G-G行为和G'-G'行为为限,或简化为G- G'行为。 货币资本家把自己的货币让商人或产业家使用一个时期,届期则收回自已的货币外加一定的也是事先商定的——增殖。在借贷资本的运动中,并不直接发生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循环。整个这种运动表现为是由与现实资本循环毫无共同之点的许多因素构成的:( 1)A把货币转交耠B暂时使用; ( 2 )B负责在预先约定的期限到期时归还货币;( 3 )关于利息的大小将由A和B来协商。B将如何来使用所得到的贷款,那是完全无关重要的;而且实际上,在预先约定的期限到期时,不管贷款用途的性质如何,也不管由贷款的货币所开始的资本周转是否已告结束,贷款一定要归还。

借贷资本的运动的形式是一种最不合理的形式,但同时也最充分地表现出作为会产生剩余价值的价值的这个资本的性质。这种形式之所以最不合理,是因为它从生产领城和流通领城所发生的那些实际过程中被抽掉了(客观上被抽掉了)。但是,这样一来,价值的这个会产生剩余价值的属性,在这里就毫不夸张地被表现出来了,赤裸裸地被表现出来了。

贷款和借贷 资本的实质

在G-G行为中发生了货币从A到B的简单转让。但是,在这个货币转让形式的后面隐藏着什么呢? A实际上转让耠B的是什么呢?在B那里,货币转化为资本,并且带来平均利润,因而,A给B以获得平均利润的可能性。更确切地说,A在一定时期内把货币转让给B时,也就在这个同时期内转让给B以获得平均利润的可能性。因此,A实际上,具正地转让给B的不是货币,而是货币形式的资本,或货币资本(如果他转让的是商品或生产资料,那么,它们也是货币)。

如果A在转让货币给B时,就转让给他以获得平均利润的可能性,那么,B在把货币归还给A时,就应当交给A一部分由G'-G'行为所表现的平均利润。货币资本也就获得了新的形式——生息资本的形式,或成为借贷资本。货币资本就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独立化为这种新的形式;它既然是这些资本的形式之一,也就成为当作生息资本而同这些资本相对立的特殊资本了。

在产业资本或商业资本的循环中,货币资本直接执行着货币的机能:既在G—W中,也在W'—G'中直接进行着货币的转化为商品和商品的转化为货币。因此,它也直接作为货币来发生机能。它从整个循环中获得了自己的作为货币资本的存在,因为整个循环,也包括那些只由货币完成的业务,给带来平均利润。这一点对于商品资本来说也是正确的,并且商品资本直接在W'- -G'形态变化中作为商品来发生机能;它在实现以后就转化为货币。它之所以是资本: ( 1 )因为它是用资本主义的方法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本身也包含有剩余价值; (2)因为W'- -G'是瓷本再生产的因素。

其次,由于G和W'的直接机能同生产资本的机能——起构成一个整体——即生产和流通的统一, 所以在客观上,在该循环中, G是货币资本,而W'是商品资本。在主观上,它们对于该资本家来说,都是资本。而它们对于资本家的对方来说也可能不是资本。在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工人手中,以及在出卖原料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小商品生产者的手中,他们所获得的货币都不是资本。而商品落到工人和小商品生产者的手中以后,就不再成为资本。如果商品落到另一个资本家的手里并被用于生产性消费,那么,商品在这个资本象那里就已经是生产资本,而不是商品资本了。总之,G--W行为中的货币和W'-G'行为中的商品不是作为资本,而是作为货币和商品,直接从一些人手中转到另一些人手中。

在借货资本的运动中则是另一种情况。在G- -G 和G'-G'中,货币作为资本直接发生着机能。(并且,如果商晶用记账的办法出售,它就表现为被贷出的- -定货币量;被贷出的不是商品——商品是被卖出,——被贷出的是用记账办法出售的商品的货币等价物。)在G- -G 中,放债人把货币资本转交给借债人;货币资本不是作为货币,而是作为货币形式的资本发生机能,而这种货币形式现在却是从资本的商品形式和生产形式中独立化出来的。因此,在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循环中,资本的增长和价值形式更替的过程溶合在-起,在借贷资本的运动中,资本的增长却同价值形式更替的过程隔开了,不但如此,它还表现为一种价值形式,即货币形式的属性。

在G-G中从A转到B的那些货币,在G'-G' 中又从B转回到A;它们作为货币被暂时转让了,没有用这些货币购买什么东西,它们也没有执行其他货币机能。最后被转让的是这些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即它们在一定时期 带来平均利润的可能性。所以,无论对转让货币的人来说,或对被让与货币的人来说,这些货币都是作为资本来转让的。

利 息

贷款是“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的转让。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不仅根本不同于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且也根本不同于作为货币的货币的使用价值。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从商品的自然属性中产生出来的,这些自然属性使商品能以满足一定的需要。作为货币的货币的使用价值是从商品生产所决定的货币的本质中,以及,从货币在商品经济中所执行的机能中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货币的使用价值是由商品生产决定的。作为货币资本的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和交换的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剩余劳动被侵占和剩余价值被创造出来,剩余价值在交换中转化为利润并在产业家和商人之间进行分配。而为了这样,产业家也好,商人也好,都应当垫支作为货币资本的货币;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任何现有的货币都有获得利润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也构成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而利息则是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的价格。

一般商品的价格和利息(即已被出售的货币资本的价格)之间也有着根本的区别。一般商品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利息不是货币资本价值的货币表现;货币资本本身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利息是被贷出的资本的增殖。

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它们的价值(因而和它们的价格)是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丝毫也不决定价值和价格,并且丝毫也不表现在价值和价格中, ——它只是价值和价格的物质体现者。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却恰恰决定着利息,即决定着已被出售的货币资本的价格,幷且最后,决定着它的运动。利息是在借债人手中转化为机能资本的货币所带来的一部分利润。换句话说,利息是由于被贷出的货币的额外使用价值的实现而获得的一部分平均利润。

如果借债人没有把他所得到的货币当作资本来利用,或者如果由于任何一种原因这些货币没有给他带来利润,那么,就在这种情况下,借债人当然也应当支付利息;因而,他也就应当从任何其他来源来支付利息。但是,利息的经济基础在于,贷出的货币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能够带来利润。所以,如果平均利润不是暂时地减少,不是由于行情的波动而减少,而是由于利润率倾向下降的规律的作用而减少,那么,利息率也会降低。

因此,货币额外使用价值的减少会引起利息额的减少。

整个生息资本是独立化为一种独立资本的、工商业资本的贷币形式,也同利息是独立化为一种彷佛不依赖于利润的、收入的独立形态一样。利息的不合理性表现为:它的经济基础——货币 的额外使用价值——在它里面消失 了。利息既然是已贷出的资本的增加额,所以就表现为由于放债人和借债人之间的协议而确定的已贷出的资本的价格:放债人给自己的货币规定了价格,而借债人则同意支付这种价格。利润和剩余劳动之间的联系已经在平均利润中消失了,虽平均利润毕竟还是同生产和流通过程有联系。甚至这种联系,即生产和流通过程同——般资本再生产的联系,也在利息中消失了。

最后,利息作为不表现价值的价格,在数量上是不受任何“自然”规律的调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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