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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论|哲学传统中对知识的定义,“盖梯尔悖论”如何将它颠覆?

 寥斋 2020-01-15

你大概认为你已经知道了很多事情,但是你知道“知道一件事情”意味着什么吗?我们在生活中时常会讨论“信念”(Belief)“知识”(Knowledge),但当我们在谈论这些内容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

哲学家喜欢为这些很少被人注意的概念下准确的定义,当他们在使用“知道”(Know)、“相信”)(Believe)、“命题”(Proposition)、“证实”(Justification)的时候,他们的脑海中,对此具有非常具体明确的界定。也许现在的你并不知道你在使用这些词的时候想表达的具体意思,但看完这篇文章,你就会知道这些术语的含义,从而知道你真正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知识论|哲学传统中对知识的定义,“盖梯尔悖论”如何将它颠覆?

首先,我们可以问几个相关问题:某件事是一个知识,是否等同于这件事就是“正确的”?如果你相信某件事为真,并且证实它的确为真,那么你的信念得到证实是否重要?这个得到证实的信念可以成为知识吗?这些问题就是我们今天要解答的“知识的意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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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辩论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该形式绝不是一种网络喷子式的攻击,也不是想当然的“我认为”。在哲学中,当你在捍卫自己观点的时候,你必须知道两个听上去完全一样的词之间的差别,例如“断言”(Assertion)和“命题”(Proposition)。这是区分“一个人真的知道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还是“一个人仅仅相信自己所说的可能是真的”的重要依据。断言是一种语言行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具有“真值”(True Value)。“真值”并不是衡量一件事情到底有多么正确,而仅仅是表明事物为真、假或不确定的一种状态。所有的陈述句都有“真值”,断言事物过去或现在的陈述句,要么为真,要么为假;断言未来的陈述句是不确定的,因为此时此刻没有人知道真假。也就是说,断言会有“真值”,但是这个“真值”是“不确定的”。

而有一种语言行为和断言正好相反,比如说“提问”,提问并不断言任何事情,它只是一种语言行为。在断言之中,“断言”的内容就是“命题”(proposition),也就是你所说的话背后的意义。所以尽管断言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比如用不同的语言说出来,但是它的意义不会因为语言形式的改变而改变。就比如“这是一只猫”和“This is a cat.”就都断言了相同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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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区分中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态度”在你进行断言的时候也非常的重要。发言人对于他们所作出的“命题”的心理状态就是他们的“命题态度”(Proposition Attitude)。如果我说“这是一只猫”,但是我实际上相信这是一只老鼠,那么我只是在逗你玩。在这样的情况下,哲学家会说“我的‘命题态度’是‘不相信’”。反之,如果我认为我说的内容是对的,那么我的‘命题态度’就是‘相信’。但是这又涉及到“相信”的定义,只有知道这其中的意思,你才能在哲学之路上走得更远。“相信(信念)”仅仅是指你认为命题是真的,换言之,我的“命题态度”决定了我是否拥有“信念”。以上种种其实也暗含了另一个意思,我和每个人一样,都可能会拥有“错误信念”,单纯的思考,未必真实地反映着现实情况。

当我们在哲学意义上探究“真正知道一件事究竟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们应该回到“知识”的定义上来。“知识”的传统定义是“被证实的真信念”,将其拆分开来就会发现有三个需要满足的要素,就是“被证实的”、“真”以及“信念”。也就是说,如果我的信念与现实是相吻合,那么我信念就是真的。如果我的信念被证实为真,那么我就拥有了关于某事的“知识'。

我们已经定义了“真”和“信念”,在此需要明确的是“被证实”是什么意思。简单地说“证实”仅仅是对你的信念的证据或支持。我们之前陈述过,“前提”为“结论”提供了“证实”,证实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证词”,也就是借用别人的话。并非所有的证词都是可信的、可靠的,但是如果证词是来自某个领域的专家,你可能会认为这是可靠的。证词是我们对世界的大多数认识的来源,上学时老师说的话、你读的书、你看到的新闻,它们都是不同形式的证词。

知识论|哲学传统中对知识的定义,“盖梯尔悖论”如何将它颠覆?

证实也有其他的形式,比如“第一人称观察”,就是你通过自己的感官获得的信息,但是这不足以让哲学家满意。在美国哲学家埃德蒙德·盖梯尔(Edmund L. Gettier)出现之前,哲学家都认同柏拉图对知识的定义——知识就是“被证实的真信念”。用分析的方式来说就是:A知道P,当且仅当(1)P是真的,(2)A相信P,(3)A有充分的理由相信P。你可以相信任何事情,但是你同时必须有支持该信念的证据,而信念必须是真的才有意义。也就是说,你或许有错误的“信念”,但你无法拥有错误的“知识”。同样,你可能恰好会拥有“真信念”,但是如果你没有任何对该信念的证实,那么你只是蒙对了,而不能算拥有知识。于是,盖梯尔登场了!

盖梯尔在1963年写了一篇简短的但具有非凡影响的文章《被证实的真信念就是知识吗?》('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颠覆了人们理解知识的标准,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谈论的“盖梯尔问题”,也称“盖梯尔悖论”或是“盖梯尔例证”。盖梯尔问题演示了人们可以拥有“被证实的真信念”,但却不是“知识”。

盖梯尔对传统的知识的定义提出的以下反例:

史密斯和琼斯应聘同一份工作。假设史密斯有理由相信命题(a)“琼斯将得到这份工作并且琼斯口袋里有10枚硬币”。由此史密斯推出命题(b)“将得到这份工作的人的口袋里有10枚硬币”。最后琼斯没有得到这份工作,而史密斯得到了并且史密斯的口袋里恰好有10枚硬币。那么,尽管命题(a)是假的,但史密斯由之推出的命题(b)却是真的。史密斯的信念(b)为真,并且史密斯有充分的理由相信(b),但(b)并不是知识,(b)只是碰巧为真。

知识论|哲学传统中对知识的定义,“盖梯尔悖论”如何将它颠覆?

盖梯尔问题引起了哲学界对知识性质的广泛讨论,热爱举严谨的反例的哲学家开始举出各自的“盖梯尔问题”。美国哲学家罗德里克·齐硕姆提出了一个版本:向草原望去,你看见一个长的像绵羊的物体,你形成了“草地上有一只绵羊”的信念,而事实上你看见的物体其实是一只狗,然而在你视野看不见的山丘上的某个地方,确实有一只羊,所以你拥有了“被证实的真信念”。但是对你用于证实的物体,也就是你所看见的物体并不是绵羊,你只是恰好蒙对了。因此,现在我们认为,盖梯尔成功摧毁了“被证实的真信念就是知识”这一传统定义。

知识论|哲学传统中对知识的定义,“盖梯尔悖论”如何将它颠覆?

事实上,关于知识的哲学辩论今天仍然在如火如荼地讨论中,大家如果对此有兴趣,可以去查阅哲学中的“知识论”的相关内容,相信你们一定能获得不少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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