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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巴勒斯:永远的延龄草

 高山仙人掌 2020-01-18

王川

漫长的冬天,万物蛰伏,大地一片肃杀沉寂。我蛰居在一座北方的城市,总盼望在灰蒙蒙的日子里能飞来漫天大雪,总盼望在匆迫而拥挤的人流之外、在耸立的高楼的缝隙间看到如黛的远山,在飘荡着雾气的湖畔惊讶地发现垂柳拱出第一个细小的嫩芽……这是一次漫长的等待。我好像一直在期盼着一次苏醒,就像沉沉大地上的雾霭在等待一株小草探出头来,在一片稚嫩的叶尖上凝结出第一滴露珠,用璀璨的光华宣布春天的降临。

好像就是为了这样的苏醒,我在一个细雪飘飞的下午打开了约翰·巴勒斯的书。一株白色的延龄草立即在眼前跳荡,它纤细而妩媚,在冷暖交织的微风中翩翩起舞,尽情地舒展着柔软的腰身。她从致密的文字中幻化出来,在一片湿润的土地上慢慢苏醒了。这是春天降临的信号。然后,便是各种鸟类盘飞、欢跳、不停地鸣唱和交流的时辰,蓝鸲归来的三月,知更鸟成群飞掠原野和丛林的四月,草原、牧场和山腰,到处是欢快的啁啾……我感到在巴勒斯的描述下,我的春天也已经提前醒来。

这是一幅约翰·巴勒斯晚年的黑白照片。他神态从容安详,正漫步在丛林间的小路上。我猜想这一定是春末夏初的一个早晨,一个接近正午的时刻,也许昨夜刚刚下过一场小雨,阳光灿烂的原野在窗前展示着它的宁静与绚烂,燠热尚未在土地上全面铺开,清新、沁凉的空气涌进来,还有鸟语伴着花香,这些,足以让年迈的巴勒斯再次愉快地走进野外。

巴勒斯他对眼前的世界熟悉得已经不能再熟悉了:泥土的气息,这里的一草一木,每一种鸟的鸣啭,它们的眼神……大自然的魅力在每一道光影、每一种声音里仿佛都是神谕。在它面前,需要持重、严谨、虔敬的心灵,惟此才能拥有安然、喜乐和幸福。

巴勒斯步履稳健。他是这里当仁不让的主人。只是他从来没有试图打破这里的宁静或喧闹,因为,这里也是鸟类的天堂,它们从祖先那里继承和接管了这片领地,也继承和接管了这里的森林与天空。

倾听和观察鸟类的声音和活动,是巴勒斯的每日功课。脚下松软的泥土里长满了葱郁茂盛的野草,每一条陌生的小径都由他亲自踩出。当摄影师在他身体的右侧稍高一点的位置举起摄影机时,忽然间,从左侧蓊郁茂密的丛林中传来几声清脆明亮的鸟鸣,他立即放缓了脚步,生怕脚下的窸窣之音惊扰了隐蔽在树叶背后的欢唱。他举起手中的草帽,仰头静听,似乎在仔细分辨这是哪几只他熟悉的朋友在向他呼唤(他曾经说过“不同的鸟鸣像是故友在呼唤我的名字”)。他左手半擎的草帽仿佛在遮挡强烈的阳光,又仿佛在与枝杈间蹦跳的鸟雀亲切地打着招呼。阳光泼洒在他的周围,树叶和草尖闪烁着异常明亮的光辉;阳光同样照耀在他的银发和长长的胡须上,让我们感到他和大自然一样充满慈爱。他身着一套深色西装,洁白的衬衣领口表明他一直是这片土地养育的绅士。我甚至想,年迈的约翰·巴勒斯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镜头里,是要表明自己将以这样庄严的方式向他热爱的世界告别吗?可是画面上展示的分明是一位腰杆笔挺、精神矍铄的老者,他那专注的、仰首观望与静听的姿态,让我依稀看到,他从没有打算离开,他一直是大自然最亲密的伙伴、最忠实的守护者。他能叫出每一种鸟和每一种植物的名字,精确而传神地描摹它们的声音与形态,不止是把它们当作与人类一样有灵的物种加以理解、宽容、平等看待,他更能将它们之间最深邃的生命链接看得透彻明了、色彩缤纷。

1871年,巴勒斯发表了他的自然散文集《延龄草》(中译《醒来的森林》),当时的《大西洋月刊》主编W·D·豪威尔斯说:“这是一部由一个熟悉并热爱鸟的人写就的关于鸟类的书——它不是一本干巴巴的鸟类目类,而是在我们面前展现出一幅幅生动的鸟的画面。林中暮色和清新宁静的氛围使得这本书的读者无法自拔,翻阅着它,有一种夏日度假的感觉。”一如巴勒斯曾经宣扬的那样,他要给读者“一些新鲜的自然史片段”,其实,他更企盼读者通过阅读,激发出一种欲望,那就是“在原野里、树林里以及潺潺的溪流边呆上一天”。他想启迪人们以亲近大自然的切身感受去热爱和保护大自然,而不是只从书中得到些许一知半解的知识。1912年4月的一天,在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75岁的巴勒斯面对着六百多名来自不同国家的孩子,说出了一句令人吃惊的话:博物馆的标本展品都是赝品,因为“一只被打死并被做成标本的鸟,已经不再是一只鸟了。”他告诉每一个孩子,不要在博物馆里寻找自然,而是要到公园和海滩,去看麻雀在头顶盘飞,听海鸥在远处鸣叫,悄悄跟随松鼠的身影到它们橡树的巢穴中看看里面有些什么……“只有你能伸手摸得到的自然才是真正的自然。”面对孩子们稚气的目光,他看到了自己播种的希望。那一刻,他要把自然赐予的福祉传递给年幼的心灵,也许,他回忆起了纽约卡茨基尔山区自家的那片农场,那片长着野草莓、回荡着四季鸟鸣的原野,回忆起了哈德逊西岸的“河畔小屋”,以及距离不远的“山间石屋”,那些地方有他的锄头和笔。他不想做一名知识丰富的博物学家,去传授刻板僵硬的鸟类知识,他只愿意做一个观察者和实践家,一个来自自然、回归自然的人,能与大自然以最近的距离对话,所谓“深情地沉湎”——这是他用过的词汇,在他看来,只有大自然的怀抱让人眷恋、沉醉,她的恩赐、她的美与爱足以珍存和回味终生,她令人性得以完善,令灵魂得以净化。这是一个生命个体彻底融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心灵和大自然彼此相属、不可分割。而他——约翰·巴勒斯是如此充满深情地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沉湎了一生——漫长的84个春秋,多么令人羡慕的幸福啊!

巴勒斯的心从来没离开过大自然,大自然也终于造就了这位“鸟之王国中的约翰”、“美国乡村的圣人”、“走向大自然的向导”。虽然在写作《延龄草》时,他正在华盛顿的一座金库里做保管员,但他在一张面对着铁墙的桌子前始终不渝地寻求着灵魂的慰藉,在孤寂的岁月里,用笔书写着持久的思念,不断温习着年轻时代与鸟儿为伴的情景。他的心穿透了那堵铁墙,沉浸在夏日的原野,沉浸在与鸟儿嬉戏的欢快回忆中。1873年,他决意离开那个枯燥的工作,回到家乡,在哈德逊河的西岸,距离纽约城大概有80英里的地方购置了一个九英亩的果园农场。河谷地带总有着宁静的审美视野,他亲自设计并建造了一座可以俯瞰哈德孙河、眺望远处青山的石屋,命名为“河畔小屋”,他最满意那座石屋的大窗户,因为他有一双始终渴望的双眸;他还为自己种下了可爱的葡萄,并宣称:“葡萄园的蔓藤缠绕着我、挽留着我。它那满架的果实要比金库中的美钞更令我满足。”1875年,他又在距河畔小屋两英里处的山间盖了一所简易的小木屋,称为“山间石屋”,从这里进入森林只有一英里半的路程。巴勒斯一生的后48年几乎都是在这两处贴近自然的乡间度过的。他过着农夫与作家的双重生活:辛勤地照看他的果园,宁静地观察野生动植物和季节的变化,然后,退回到小木屋里记下他的思想……

我注意到,很多作家的印象中,巴勒斯首先是个“农夫”,但却是一个令人敬仰的伟大农夫。惠特曼在谈到巴勒斯时就说过,在成为作家之前,他首先是个农夫,农夫是他成功的真谛,因为那使他掌握了顺其自然、从不刻意追求的艺术。但英国作家爱德华·卡彭特对他的直观描述更令我心动:“外表粗犷含蓄,像个农夫,如同森林中裸露的老树根,久经风霜。”“一个带着双筒望远镜的诗人。一个更为友善的梭罗。装束像农民,言吐像学者,一位熟读了自然之书的人。”84年的生命历程,一棵饱经风霜的老树根,将灵魂的根须深深扎入泥土,汲取着大地丰沛的乳汁,根深叶茂的生命,成为浩瀚深邃的风景。

真实,是巴勒斯真实记录和描绘自然的一个基础,当他1863年邂逅惠特曼,并被这位大师鼓励进行自然文学的写作时,似乎美国自然文学的盛宴就开始了。这位“美国自然文学之父”完全按照自然文学的写作原则进行创作,用科学的方法对大自然进行精细的观察,这既要求资料的确凿性,更要有饱含诗意的文笔。于是,在真实的基础上,巴勒斯“添加一种足够使其升华和强化的品质”,那是仅属于他自己的“风味”。他把自己的写作比喻为蜜蜂酿蜜,人们在品尝蜂蜜中包含的各色花香时,还能品味出根本不存在于那些花香中的气息。多么神秘且玄妙!他说,蜜蜂是真正的诗人,是真正的艺术家。巴勒斯不仅是能品出神那秘气息的人,他自己就是一只能提取自然精神之神髓,把它酿造为美妙作品的“蜜蜂”。他的独特品质影响了一代一代美国人,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看着他的书长大,他对巴勒斯评价道:“他帮助人们把对自然研究当作一种时尚的追求,确立了自然文学的写作标准。”——这是巴勒斯留给我们的一笔遗产,他承先启后,在继承了爱默生、梭罗的衣钵之后,为自然散文确定了一个新的标准,又把这一优秀的传统交付给了后来者,于是,约翰·巴勒斯、约翰·缪尔、玛丽·奥斯汀、蕾切尔·卡逊、奥尔多·利奥波德等一大批以描写自然著称的诗人作家相继出现。直至20世纪下半叶,美国文坛上正式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学流派——美国自然文学。

1896年,在《延龄草·修正版序》中,巴勒斯坦言:“解释自然并非是改良自然,而是要挖掘她的精华、与她进行情感的沟通、吸收她并用精神的色彩再现她。”他希望人类建立与自然、万物的生命与情感的联系,把自己的生活与鸟类所处的季节和风景视为一体,那样的人类就不会孤独,万物才是鲜活的、充满生命力的,才是永恒不灭的。“属于一个人自己的风景,终究会成为某种他本人的外在部分;他已经把自己像种子似地播撒在这片土地上,而它将反映出他自己的心境和感情;他与这整片的土地息息相关:砍那些树,他会流血;损坏那些山,他会痛苦。”巴勒斯要说的话是:当人类有了一颗自省而充满慈悲的心灵后,他就不会对自然施暴。

我很惊异于在美国这个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会如此早地出现一个以描写自然、保护自然为宗旨和使命的自然主义文学流派。其实,早在十七世纪初,当北美洲这片神奇的土地展现在第一批欧洲移民来的面前时,自然主义文学的基因已经被植入到他们的讴歌里了,荒凉、壮阔、深邃、丰饶的土地,一个新的“伊甸园”!美丽的景色被各式各样的文字记录下来,虽然移民也伴随着掠夺与破坏。然而,一个珍视大自然的文学传统也开始创立。这不是今天的我们更应该关注和思索的吗?在当前世界各国都为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变暖、环境恶化而挠头、而守护着自己的发展利益争论不休时,放眼整个文学界,还有几人真正踏踏实实地深入大自然,用自己的笔去为地球家园和地球生命的未来呐喊呼吁呢?在农业社会,我们可以在无数的诗篇和散文中看到自然之美,那个时侯,人类尚没有今天这样强大的破坏力,所以自然之美也从来没有在警觉和担忧的目光中闪现过,而完全是自然而然的袒露。可是今天,我们面前的自然之美已经有了一个与之相对的极具破坏力的背景,她早已变得脆弱不堪、疲于应对,稍不小心就会消失殆尽。也正因为此,当我们再次阅读巴勒斯等人的著作时,才隐隐约约觉得,他们都是环保主义的先知先觉者,他们的目光穿越了时空,在痛苦地注视着现在的人类,那种目光多么复杂,甚至还有诸多责备,尽管他们所处的时代离我们并不远,却恰恰说明我们破坏的进程是多么得神速。巴勒斯当年也曾遇到过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他记录了一位州长对保护鸟类研究的捐款提议充满蔑视:“谁会为了解鸟类而捐出一百二十美元呢?”然而巴勒斯却气愤地说:“最珍贵的知识是没有市价的。州长阁下,请求你资助的不是单纯的关于鸟类的专业知识,而是对于森林与原野的一种新的兴趣、一付精神与知识的补充剂、一把通往大自然之宝藏的新钥匙。想想还有许多其他你可以得到的东西,阁下——空气、阳光、沁人心脾的芳香及清爽,还有将你从狡诈混乱的政治生活中暂时解脱出来的缓和挤。”

弗洛姆指出,人类走出伊甸园,是理性的开端,但它带来的后果是,“人与自然之间那种和谐一致被破坏掉了。上帝宣布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以及自然与人之间的战争。”此间,人并没有学会支配自我,“自由地实现自己的个性”。“原始的联结一旦被隔断了,就无法再修复;天堂一旦失去,人就不可能再返回。”弗洛姆仍以诗意的语言揭示了人类与自然的深刻联系:“人从自然那里脱颖而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他依然与他脱颖出来的那个世界维持关联。他依然是自然,即他赖以生存的大地、日月星辰、花草树木、动物以及由血缘纽带与他联系在一起的人群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始宗教就证明了这种人与自然的一体感。有生命的自然和无生命的自然都是人的世界的组成部分,或者正像人们所指出的那样,人仍然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约翰·巴勒斯在展示自我生命的过程中,几乎彻底把自己融入了完美的大自然,他把自己和大自然看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以至于几乎遗忘了自己的存在,在鸟类鸣啭的四季里,他的沉醉令人感动。他把鸟类放在与人平等的地位上,甚至,他觉得鸟类有时比人类更可爱。比如,我看到,在描绘漂亮的棕林鸫时,他把它们定名为“无可匹敌”的“一流的艺术大师”,举止的优雅简直没有竞争对手,“在言行方面,他又是一位诗人。他的一举一动在人们眼中都堪称是艺术的享受。他那最普通的举止,比如捉一只甲虫,或从地上捡起一条小虫都像吐出一条妙语格言那样令人心醉。是否在很久以前,他就是一位王子?是否在他变形之中帝王的优雅举止仍然依附于他?”这般拟人化的描绘,简直是对棕林鸫的礼赞,让人们看到它们就像人类灵魂与精神的拥有者——诗人那样值得用最美的词句去赞美。难怪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馆长克莱德·费什这样评价巴勒斯:“对于引导我们睁开眼睛看大自然的美丽,约翰·巴勒斯做的比任何人都多。”

读着巴勒斯的文字,我时常在想,只有热爱自然的人,才能拥有如此富有表现力的语言,来描绘一个完整而丰富的世界,没有其他关于自然的文字可以覆盖它、替代它。“我所熟悉的作家没有给予这种演唱技巧以应有的音乐才能方面的赞赏。”试看,当他将橙顶灶莺的可爱的表现和音乐才能做了一番仔细的描绘后,便宣布了对自己观察和领会的充分自信。这种自信,让我们了解到,甚至不必看见,单从声音上判断,巴勒斯就完全可以知道,它是哪类鸟,她的长相、姿态、习性等等。这种神奇的能力从何而来?要知道,不同鸟类的鸣叫会呈现出不同的旋律,即使是同一种鸟,也会在鸣唱中表达迥异的情感,比如缠绵悱恻,比如恹恹无力,比如尖声刺耳,比如优美柔和,比如警觉、愤怒、热切、饶舌……判断这些丰富的乐音,需要怎样的一只优秀的耳朵啊!

在老铁杉林中散步——我不知道那张照片是否拍于这个被他描绘得颇有几分神秘的地方,但铁杉林无疑也属于巴勒斯的年轻时代,因为他回忆在此盘桓、散步的时候不会超过34岁,34岁这年,他就出版了《醒来的森林》。

铁杉林的夏天是喧闹而充满活力的,因为这里容纳了40多种鸟类,每一种都具备不同的色彩、声音、习性。大自然热爱这这片林子,给了它肥沃的土地和无可取代的茂盛,让巴勒斯感受到了“植物王国的强盛,并对身边悄然发生着的深奥而神秘的生命进程表示敬畏。”这里是没有动物的敌人——带着斧头与铁铲的人类造访的僻静地带,却有着浣熊、狐狸和松鼠的踪迹。农夫、妇女、孩子们不会破坏这里的任何草木。这里有牛群隐没,有等待被采摘的草莓,还有年轻人垂钓鲟鱼的缓缓流淌的小溪。红眼绿鹃经久不息、略带颤音的啼唱吸引着巴勒斯,几乎在任何地方,它的欢快的情感都令巴勒斯充满愉悦,就像多数鸟儿的歌声对于人类的意义那样,巴勒斯认为“那是我们得到快乐的源泉”。既不悲凉感伤、又不过分悦耳的鸣唱,给了一片森林欢愉、乐观的生命基调。面对品类如此众多的鸟,巴勒斯毫不含糊地表达他的判断:“刺歌雀的歌声表达了欢乐,麻雀的歌声象征着忠诚,蓝鸲的歌声意味着爱情,灰猫嘲鸫的鸣叫表示着骄傲,白眼翔实雀的啁唧显露出羞涩,隐居鸫的吟唱体现出精神的宁静,而红色知更鸟的叫声则含有某种军人的庄重。”如果不是与岁月一起沉醉到这片铁杉林中,谁能有这般细腻的体味与深邃的描绘?单是有一支如花妙笔是远远不够的。更为神奇的是,巴勒斯在这些歌声之中体会到了一种超凡的境界:当夜晚降临,在月光照耀下的寂静的山野,一只隐居鸫的夜曲让他忽然感到“城市的华丽与人类文明的自负都显得廉价而微不足道。”的确,在自然之中,我们时常会有这样的感受,我们与自然天然的联系似乎已经沉入到生命的底部沉沉睡去,需要一声鸟叫、需要一缕清新的空气慢慢唤醒。也许我们是想摆脱丛林和野地里的孤绝才相互挤在一起,在某个固定的地方建立了所谓的文明,但文明并没有消除精神的孤立与孤独,因为人类已经彻底改变了生存方式,离大自然越来越远了,实际上也与真正的文明越来越远。城市的版图在不断扩展,我们的脚下却不再有千山万水,只能在城市的边缘看到一星半点残存的自然遗迹——这是多么巨大的悲凉啊。但是巴勒斯没有悲哀,他拥有大自然——这其实是人人都可以拥有的东西,像苏东坡所说的“明月清风”,然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拥有大自然又是多么难的一件事,甚至是从来没有想过的一件事。我的眼睛反反复复地读着巴勒斯的这些文字,心慢慢地沉浸到一种遥远的寂静之中:“在老巴克皮林的沼泽地中一处孤寂宁静的角落,在那片盛开着紫兰花,而人与畜的足迹都不曾践踏过的地方,我流连忘返,凝视着悬挂在高高矮矮的树木上千姿百态的地衣与苔藓。每一丛林子,每一条大大小小的树枝都披上了华丽的盛装。在高高的树顶上,留着胡须的苔藓为树枝饰以花带,优雅地在树干中飘荡。每一条枝节都显得饱经风霜,尽管枝头依然是绿意浓浓……”“再次登上高地,当黄昏的肃静降临在林中时,我虔诚地停立。这是一天中最醇美的时刻。当隐居鸫的夜曲从深沉宁静的下方袅绕而升时,我感受到铅华洗尽、震撼心灵的那种宁静,相比之下,音乐、文学甚至宗教都只不过是不起眼的形式与象征。”

巴勒斯的心灵获得了永恒的感召。大自然的深邃与寂静便是人灵魂的宗教。我们从何处来,又到何处去?这个答案只会蕴含在自然神秘的启示中,隐含在我们的心灵与天地万物契合融汇的那一刻。忽然,我的脑海里开始闪回着巴勒斯平静而丰富的一生,我感到,这一刻,他带着我回到了他童年时代的幸福时光,在纽约州的罗克斯贝里,在卡茨基尔山区,在他父亲的农场里,慈爱的母亲常常带他去田野采摘草莓,五颜六色的野花盛开在草地上,环绕在他们身边,林中,色彩斑斓的鸟儿不停地向他召唤。他常常坐在岩石上,观察周围的一切,深深陶醉于大自然无边的美景之中。他来自那个地方。从那里开始,他把自己交给了放眼望去的森林、河谷与山脉。他不停地跋涉,安住着一颗属于自然的心。他从没有出走,却一直呼唤着归来。

“你要亲身体验自然方可欣赏到其中的奥妙。旁观者的走马观花根本无法激起这种对自然的热爱。”巴勒斯在幼年就有着和兄弟们进入丛林的经历。就那个时侯,他就已经把不同鸟类的形象和声音铭刻在脑海里了,他的观察力和分辨力慢慢积累了认识自然的智慧,也慢慢培养了他万物平等的认知,大自然的公道无私包含着动物间的相生相克,好像也在印证“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的东方智识——宇宙万物中存在一个永恒的真理,凡是切身体验与观察的智者,都会感受到相同的东西,那是道,那也是谜。巴勒斯把这种“道”蕴含在了他科学严谨的观察方法和准确、细腻、生动的描绘之中,有人说,读他的作品就像上了一门生动而又优美的“生物学+文学”课。我以为还不仅如此,在文字背后,巴勒斯还试图告诉我们一种生命的哲学,这种哲学渗透在巴勒斯一生的追求中,那就是人与自然的亲情与和谐。放慢生活速度,观看周围的世界,走出家门,感受自然——这都是巴勒斯的建议,他认为,在现代工业化的社会里,只有在深林中,在泉水旁,才能治愈人类精神上的苦恼。巴勒斯是最早阐述这个道理的人之一。我很惊讶,在这方面,巴勒斯也是一位人类的精神导师,与印度的克里希纳穆提等人一样,他们都以回归自然为医治人类精神疾病的最根本良方。没有了自然,人类的心灵就没有了依托,正因为此,巴勒斯很担心迅速而过度的开发和大面积的工业化会对自然造成毁灭。19世纪50年代,他就呼吁人们保护自然。那时,美国还没有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运动。他对自然探寻中所包含的精神性追求,他笔下所注入的深邃情感,都化作了永恒而纯美的风景。

巴勒斯是一位不知疲倦的跋涉者,他接受着大自然慷慨的邀请,他把心中的爱变成了无尽的渴望。他从没有感到疲惫,即使他穿过了整个阿迪朗达山脉,穿过了一片又一片白桦林,穿越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他也仍然是如此聚精会神、不畏艰辛。他用心灵去抚摸大自然的每一个瞬间,他用一双无比敏锐的眼睛记录着复杂斑驳的鸟类世界,他对看到的一切都充满探索的好奇,他把他的探索和发现用勤劳的手一字一句记录下来,不,他完全是在不停地讲述——用一颗博大的爱心去理解万事万物,仔细选择这最生动、最准确、最富想象力、同时也是最干净简洁的词句。多么快乐,同时又是多么伟大的心灵。他热爱自己的孤独与寂寞,他把孤独和寂寞转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生机勃勃的世界。

当我阅读有关巴勒斯的事迹时,我不禁肃然起敬,同时也无比艳羡。当年在他的山间石屋里,他时常被附近瓦萨学院的学生包围,他们穿过哈德逊河来拜访这位大师,倾听他的教诲。甚至在1895年,该学院建立了一个关于鸟类的自然俱乐部,热情美丽的女孩子们把这个俱乐部命名为“延龄草”——那应该是采用了巴勒斯一本书的名字,当然是为了表达敬意,巴勒斯成为它的名誉会员。他召集学生一起去大自然里散步、吃午餐,并指导他们“不要成为暗室中的自然学家”,“要学会在原野,在林间,寻求原始的、活生生的自然。”在《延龄草》一书中,他早就写下了对年轻人的真诚建议:“单从书本上是不足以学到鸟类学的。那种满足感来自于从自然中学习。你必须与鸟类有亲身的接触……即使已经没有新的鸟类标本需要描述,任何有体力、有热情的年轻人的面前都有一片新的原野等待着他或她去探索;任何一个年轻人都有权利去经历所有那些来自于新发现中的激动与欢乐。”

一时,各种年龄、职业的热爱自然的人来到他的石屋,与他一起散步、讨论、钓鱼、野营。托马斯·爱迪生、亨利·福特、约翰·缪尔、西奥多·德莱赛,以及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都是他的好朋友、他山间石屋的座上宾。1903年春天,他与罗斯福曾经有一次在黄石公园宿营的经历。“在回来的路上,我们在白房子里又过了一夜,一大早就走出白房子寻找鸟,我们的寻求吸引了过路人的注意,他们对此迷惑不解。”巴勒斯记录了那次野营的经历。

一个人的生命有多么丰富。巴勒斯没有浪费他的生命,他一生创作了25部作品,赢得了众多读者的心。从17岁成为一名乡村教师,到在库博斯镇神学院,他第一次读到了华兹华斯和爱默生的作品,精神的种子就在他的心灵里萌芽。他甚至违背妻子的愿望,抛弃“符合常规的生活”,渴望成为一名作家,并终于在1860年登上了文坛。青年时代,巴勒斯视爱默生为自己的“精神之父”。他对梭罗的迷恋终于让他成为像梭罗一样的实践家,以自己的观察感知到了广阔浩瀚的宇宙。与大诗人惠特曼的偶遇更是开启了一段非凡的友谊,他们彼此激励,互促灵感,友谊保持了一生。惠特曼在名作《最近紫丁香在庭院里开放的时候》中描写的画眉鸟之歌,出自他的启发,而他1867年出版的《惠特曼笔记:诗人和个人》,恰是第一本惠特曼传记,书中,他充分确认识了这位诗人朋友的天才。他还曾经在太平洋沿岸、阿拉斯加、印度、欧洲等地旅行、探险,写下了众多游记和对动植物的观察笔记。他的这些生态游记被载入了人类的史册。 他的去世也是那样充满奇幻色彩,1921年3月29日,83岁的他在从加利福尼亚返家途中的火车上永远闭上了眼睛——那双饱尝了世间美色的眼睛——但他似乎要说,他的灵魂还需要继续旅行。他被安葬在家乡罗克斯贝里山中,一块他童年时期玩耍的岩石之下,永久地回归了自然。“每逢春天来临,我几乎都有着一种无法抵制的、企盼上路的欲望。那种久违了的游牧者的本能在我的心中激起。我渴望上路。”这是巴勒斯在1863年春天越过默里迪恩山时的感受,其实这是他一生的欲望——他一直在路上。他要继续描绘他的鸟类天堂,他的清新的野外,他流连忘返的四季音色……

《牛津美国文学词典》这样介绍巴勒斯:“通过在其家乡卡茨基尔山脉一带的敏锐观察,在爱默生和梭罗的影响下,成为继两位超验主义大师之后自然散文的伟大作家。”巴勒斯是当时最受爱戴的美国作家之一,也是今天我最钦佩的作家之一。我甚至相信,巴勒斯是永恒的,除非未来的人类在地球的环境被破坏殆尽后,迫不得已地到外星系去寻找新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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