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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轮流赡养父母才算尽孝?2019法律规定:赡养得以父母意愿为准

 万宝全书 2020-01-22

有网友表示家里关于老人赡养的事情遇到了大麻烦:老人家有三个子女,自从老伴儿去世以后,老人家就提出需要子女的照顾和陪伴,考虑到子女都有工作,因此决定让老人离开农村到城里儿女家居住。

老人暗示过一次想要跟着大女儿居住,但女儿表示子女三人都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弟弟妹妹不照顾老人就是违法了。什么也不懂的老人被这话吓住了,从此就开始了三个月搬一次家,轮流到子女家居住的“养老”生活。

该网友就提出,看着老人每三个月就搬来搬去的实在是辛苦,老人年龄大了舟车劳顿不说,每次换了地方都要花一段时间来适应生活节奏。到底有没有办法既能让每一个子女都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又能让老人能够在一个地方安心养老,不至于搬来搬去呢?

看到这个问题实在是令人震惊,的确,我国法律规定每一位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赡养并不仅仅是指让父母到自己家里来一起生活。

即使是到了老年,父母也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是愿意自己一个人居住或者到某一位子女家里居住,或者是轮流居住,甚至是住进养老院都是可以的。并没有一定要到每一位子女家轮流居住,才算是每一位子女都尽到了赡养义务这样的说法!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并不仅仅体现在物质上,比如去提供居住的地方,比如给一定的生活费等;子女赡养父母更体现在精神层面,多陪伴父母多关心父母。

其中尊重父母的意见就是很重要的一点,父母可以选择跟某一位子女一起住,子女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是不能够拒绝的,这种以“平等赡养”为借口,拒绝父母的合理居住要求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那么没有被父母选中一起居住的,或者父母就想要一个人居住的,是不是子女就不用尽赡养义务了呢?绝非如此!

我国法律规定,因实际情况无法在父母身边尽自己赡养义务的,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按时支付足够的赡养费以弥补无法在身边尽孝的遗憾。

百善孝为先,我们自小享受父母的养育之恩,终有一天自己也将老去,敬老爱老是自古以来的美德,赡养父母不仅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

为人子女应当尽可能的照顾父母的情绪,满足父母的合理愿望,不要以为父母有饭吃有地儿住就算是尽孝,就算是尽到赡养义务,赡养父母这件事没有想象的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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