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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苏东坡的乌台诗案,是沈括告发的,历史真相如何?

 江山携手 2020-01-22

大家知道,沈括是北宋的科学家,他的《梦溪笔谈》是中国古代一部自然科学的笔记体著作,被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不过,沈括这个人还是个官员,亦可称政治家,他科举出身,任过地方小吏,州郡长官,在京做过皇帝秘书,在外任过守边将帅。在政治上,他参与了王安石变法,并在一定范围推动改革措施的实施,就这些方面来说,他还是一个政治家。


从政治上来说,沈括是王安石的坚定支持者。而苏东坡呢?大家也知道,苏东坡是对王安石变法颇有微词的,他尤其反对变法中的青苗法,认为那是伤农的举措,为此,王安石在这一点上很是光火,后来为此贬过苏东坡的官。那么,可以想见,沈括和苏东坡在政治主张上是有对立的一面的,那么,苏东坡后来被人诬陷而致乌台诗案,是沈括告发的吗?

关于沈括告发苏东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引王銍《元祐补录》一书内容说:“《沈括集》云:‘括素与苏轼同在馆阁,轼论事与时异,补外。括察访两浙,陛辞,神宗语括曰:‘苏轼通判杭州,卿其善遇之。’括至杭,与轼论旧,求手录近诗一通,归则签帖以进,云词皆讪怼。轼闻之,复寄诗。刘恕戏曰:‘不忧进了也?’其后,李定、舒亶论轼诗置狱,实本于括云……”

意思是,沈括和苏东坡曾在馆阁同事,因政治主张不同而关系不睦,后苏东坡调江浙任职。不久,沈括代表朝廷察访两浙,苏东坡正任杭州通判,两人相见时,沈括向苏东坡求最近所作的诗稿一通,回来后就将诗稿上报朝廷,说诗中有诽谤朝廷之语,后来,李定、舒亶等人状告苏东坡的证据,便是沈括所献之诗。

其实,关于沈括告密的事情,大都依据这一条记载。

不过,经过很多的论证,证明了这条记载不过是一则谎言和谣言。

一方面,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一书中引《元祐补录》时,本身就认为不可信,并在附注中表示存疑;

另一方面,苏东坡乌台诗案发生在1079年,而沈括察访两浙是在1073和1074年之间,时隔五年之久,沈括五年前把诗已呈皇帝宋神宗看了,过了五年后却作为了诽谤朝廷的证据?如果是真的,无异于宋神宗自认是个昏君。

我们再来看看李定他们是如何告苏东坡的。元丰二年,御史李定、舒亶顺从王安石的改革意志,认真研究东坡的文字,从《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中找到诗歌,说《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中有诽谤皇帝、攻击新法之语,以此弹劾苏东坡,苏东坡因此入狱103天,史称“乌台诗案”。


而据查证,《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这本诗集,是在1078年印行的,沈括察访两浙是在1073至1074年,沈括不能之前就读到之后出版的诗集。

这证明,所谓诽谤诗,与沈括实在是没一毛钱关系,而所谓乌台诗案是沈括告发的一说,则可以说是一则无中生有的误记或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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