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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思明居士 2020-01-25

936年,太祖王建结束了朝鲜半岛“后三国”时代,高丽建国。但是高丽建国初,王权并不稳定。在统一以后,豪族出身的将军仍然拥有强大的私兵组织,一些地方城主仍然维持着半独立状态。

他们把俘虏和难民强纳为奴隶,奴隶的增长意味着经济和军事实为的增长,要遏制这种増长,必须减少奴隶数量。太祖王建曾试图改革奴婢制度。

《高丽史·崔承老传》:"我圣祖创业之初,其群臣除本有奴婢者外,其他本无者,或从军得俘,或货买奴之圣祖尝欲放俘为良,而虑动功臣之意,许从便宜。"

但是君弱臣强,众心不一,太祖的改革也只是不了了之。

就在太祖死后两年便爆发了王规的叛乱。直到光宗(太祖第四子)的改革才为王权的稳固带来转机。贵族豪强力量的强大使得改革力量不能从内部获得,只能从外部寻求。

于是光宗开始推行“华化”政策,正所谓借天子之威、中华之制改革高丽固有的社会、政治结构,从而达到打击贵族励旧势为,加强专制王权的目的。此后,除高丽景宗即位后一反“华化”政策,历代国王基本上都十分遵循。

直到高丽末期,中华大地上元、明正处于王朝更替。高丽在中原地区元、明交替这一巨大政治事变的激荡与冲击下,政策趋势也相应地起了一些变化。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元末明清高丽地图

统治集团内部出现了两种主张:

  • 一是复兴本国‘土俗’

  • 一是实行‘华化’政策

于是便有了“华化”与“土俗”之争,直到建立朝鲜王朝初期也是存在的。朝鲜太宗有较深的儒学修养,对“华化”政策十分推崇,“一遵华制”成为君臣的共识,在此背景下,对半岛固有的奴婢土俗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而众所周知的是半岛的奴婢制度从新罗、百济沿袭下来,到高丽时期渐成体系,朝鲜王朝的奴婢制度主要仿自高丽,是半岛一个重要的土俗。

《高丽史·刑法志》奴婢条序:“夫东国之有奴婢,大有补于风教。所以严内外、等贵贱,礼义之行,靡不由此焉。”

可以说奴婢制度意义重大,事关贵族豪强群体的既得利益,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每当君主要对奴婢制度进行改革,势必会遭致反对。

秉着“事大尊明”的国策,朝鲜太宗虽然一力推行“华化”政策的,但由于土俗的巨大阻力,太宗后期放慢了“华化”政策的步伐,用渐变代替速变。这种做法为之后的世宗、文宗等君主所继承。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秉着“事大尊明”的国策,朝鲜太宗虽然一力推行“华化”政策

其次“土俗”与“华化”之争,不仅是贵族和王权之争,还有特定的文化背景,即精英阶层对中国文化的态度。高丽初期,高丽人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高度的自负也理,因而在高丽初期,中国制度对高丽的影响比较有限。

随着和中原王朝交往的密切及对中国文化的更深层次的了解,精英阶层对中国文化的态度是有分歧的。朝鲜王朝时期分歧依然存在。

  • 一部分人仰慕中国文化,因而更倾向于“华化”,支持派被反对派称为“南北庸人”。

  • 一部分人则忠于本国文化,因而更倾向于维持“土俗”。以朝鲜成宗时的李知白为代表,他们认为中国文化是异端,抵制华化政策。

本文即在“华化”于“土俗”之争的背景下,通过透视朝鲜王朝时期的奴婢制度改革,供大家一起学习。

一、朝鲜王朝中的奴婢阶层组成

在中国古代,官吏与平民的社会地位不同,良民和贱民的社会地位也不同,所以说贵贱是一种范畴,良贱也是一种范畴。

朝鲜王朝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分为两个阶梯,最上面是两班阶层,通常被称为“文班”与“武班”,也即“东班”和“西班”;被统治阶级分为三个阶梯,平民阶层、身良役贱阶层、贱民阶层。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朝鲜王朝被统治阶级分为三个阶梯,平民阶层、身良役贱阶层、贱民阶层

在朝鲜王朝,身良役贱阶层、贱民阶层的最重要成份就是奴婢。男为奴,女为婢,奴婢是一个笼统的称谓。奴婢主要分为两种,即官奴和私奴。

《韩国史新论》:“奴婢或为公贱、或为私贱,属公奴婢,载于官籍,固宜属官府而立役纳贡,则于本主无所干摄;私贱则由本主役使。官奴分为服劳役的和交代役税的。前者听从政府的指令一年要干一定时期的活,后者要交纳人头税。私奴当中也有这样的差别。率居奴婢在主人家里干杂役或在邻近的田里耕作,外居奴婢则向主人交纳一定的费用。”

朝鲜王朝实行严格的身份等级制度,第一来源是血脉传承。良贱为婚是为法律所禁止的,良贱为婚后所生子女坚持“一贱则贱”、“从贱不从良”的原则。第二是因犯罪而没为公贱。因犯罪特别是谋反、大逆、盗窃等罪,妻以夫罪,子从父罪,没为公贱者非常多。

《朝鲜王朝实录》:“世宗朝,芳干子孟宗身犯叛逆,一国臣民不共戴天之仇,得保首领,以至今日,已为幸矣。其孟宗奴婢一百二十八口,请属公。”

孟宗身犯叛逆罪,一百多口都被没为公贱。谋反、大逆等罪,直接危害到社稷安危,是极其严重的的犯罪。三是购买外国人充当奴婢。日本与朝鲜临近,朝鲜有时也会购买倭人作为奴婢。

《朝鲜王朝实录》:“愿自今买得倭人,以为奴婢,一皆痛禁,以杜祸萌。”

四是因战争,战俘沦为奴婢。以上是公贱最主要的几种来源。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战争也是奴婢阶层的主要来源

二、“华化”背景下奴婢“土俗”的改革

“华化”与“土俗”之争实质是不同政治势力所表现的政治诉求。高丽时期,太祖王建就有改革奴婢制度的意图,但碍于君弱臣强的现实,无力进行改革。

“圣祖尝欲放婢为良,而虑动功臣之意,许从便宜。”

记载中透露了太祖本人曾有改革奴婢法制的企图,但因贵族集团反对而失败的事实。不仅如此,为了让贵族势力拥戴其子嗣继位,太祖在留给子孙的《十训要》中特别提到:

“且其曾属官寺奴婢、津驿、杂尺,或投势移免,或附王侯宫院,奸巧言语,弄权乱政,以致灾变者,必有之矣。”

并明确表示:

“惟我东方,旧慕唐风,文物礼乐,悉遵其制。殊方异土,人性各异,不必苟同。”

承诺王权不会对包括奴婢法制在内的“土俗”进行变更,以换取他们的支持。

光宗时期开始推行“华化”政策,以中华之制改革高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达到加强王权的目的。他开始对奴婢制度进行改革,颁布奴婢按检法。

奴婢按检法决定恢复以前曾是平民的那些人的自由身份。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奴婢数量,从而遏制地方城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过分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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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宗时期,颁布奴婢按捡法从而遏制城主实力

朝鲜王朝初期,太祖确立了“事大尊明”的国策,之后到太宗即位后,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太宗雄才伟略,儒学修养深厚,在位时尤其致力于“华化”政策的推动。其目的就是加强王权,而奴婢“土俗”就是强化王权的一大障碍。

“良民尽出,则军额足;公贱尽出,则公室足;私贱尽出,则士大夫足矣。”

贱民日增,良民日减意味着国家纳税人口减少,君主收入有限,经济和军事实力下降。相反,私人奴隶的增长意味着其主人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增长。王权要遏制贵族势力增长,必须减少奴隶数量。因而加强对奴婢的控制以及将奴婢上升为良人,减少贵族所拥有的奴婢数量是加强王权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他对奴婢制度进行了三项改革,即推行:

  • 奴婢号牌法:十岁至十六岁的所有男子都佩带写有住址、姓名、官衔、容貌等的牌子。奴婢的牌子上则记有其主人的姓名。实施这一规定的目的并不在于废除奴婢制度,而是要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将完全游离于国家控制之外的私人奴婢也纳入到国家的控制范围之中。该法开始实行后,查出了户籍中遗漏的许多人口,为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方面有一定的作用。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奴婢号牌

  • 设置补充军制度:高丽后期以来军事制度一直极其混乱,因此,李太祖不遗余力地加以整顿。他建立了义兴三军府来控制军队机构。但由于宗室功臣等人仍保留私人武装,不能将军权集中到政府手中。太宗坚决取缔了私兵,从而将军权控制到政府手中。那时的兵制类似于唐朝的府兵制。而这一“华化”的府兵制需要足够的平民数量,所以太宗需要改变奴婢土俗。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补充军制度

  • 首行公私奴婢良夫所生从父役之法:唐律关于奴婢等贱民的规定基本上概括为:在严格维持等级身份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一良永良”“从良不从贱”的原则,多向对贱民有利的方向靠拨。而高丽时期良贱问题坚持“一贱永贱”、“从贱不从良”的原则,只要一旦沦为贱民,本人及其子子孙孙永远都不能脱离贱籍。即使本人被放良,效果也仅限于一代一人,其子女家人(包括放良之后所生子女)仍为贱民。另外,不论是父还是母,只要有一方是贱民,本人及其子孙就永属贱籍。中国在维持严格身份等级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一良用良"的原则,在朝鲜太宗朝首行从父之法,改革奴婢土俗。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首行公私奴婢良夫所生从父役之法

但是,由于“土俗”的巨大张力,改革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号牌法无疑侵犯了贵族等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刚出台就反对之声不绝,其也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出现了很多流弊。

太宗十六年五月,洪汝方上疏:“号牌之设,初为人民之不得流移,又谓流亡之庶易得也。今流亡者既不能得获;逃匿者又不减于前日。臣观京外犯罪者,多由号牌,曰无牌,曰不改牌,曰不刻牌,曰伪造牌,曰失牌,曰换牌,刑狱烦而民庶怨咨,抵自增其罪目,实无补于国家,请罢之。”

这一切导致号牌法只实施了三年便被废除。

补充军制度在成宗时期也进行了一场大讨论,补充军制度使本该从贱的人能通过立军功等途径进入武班,成为官僚阶层,这无疑触犯了贵族的既得利益。

太宗十七年,司谏院上疏:“不问良贱,悉属补充军,良贱相混,实为未便。”

在贵族政治下,反对派以“良贱相混,实为未便”为理由,反对对奴婢土俗进行变更,其本质就在于为维护自己的特权和利益。在此问题上太宗没有像在号牌法那样进巧妥协,其曰:

“良少贱多,词讼烦剧。今诉良事,文契不明,久滞未辨,思欲断讼,以立此法。良多贱少,何害于国家?”

一方面,立法的目的在于减少争讼。另一方面,良多贱少对国家无害。但设置补充军制度目的在于减少争讼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良多贱少对国家无害也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太宗要加强中央集权,需要更多的自由流动资源,故而放贱为良增加平民数量。

太宗后期发现由于“土俗”的巨大张力,急速的“华化”政策是不可行的,于是放缓了“华化”政策的步伐,以渐变代替速变。

华化与土俗之争:朝鲜王朝中,“奴婢制度”风雨飘摇的改革

朝鲜王朝太宗后期终是放缓了华化的步伐

其后的世宗、文宗等君主也以太宗时期的急速"华化"政策为鉴,在对奴婢制度的改革上也相对缓和,例如上述首行的公私婢良夫所生从父役之法在世祖朝也回归到“贱人所系从母役”的奴婢土俗。

其实就是考虑到了奴婢制度在朝鲜王朝的根深蒂固,对其的改变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现有的王权和贵族的力量对比下还没有能力完全改变奴婢土俗,因而其更倾向于“渐变”。但其对奴婢土俗的改变的努力也是显而易见的。

世宗担心完全回归“土俗”会使贱人无从良之路,从而对王权的巩固不利,最终以赎身之法开从良之路。

四、总结

高丽建国之初,君弱臣强,为了改变这一政治现实,光宗力图改革,但是朝廷的一系列制度都是按照土俗架构。改革的动力无法从内部获得,只能从外部寻求。于是推行了“华化”政策,增加王权的力量。之后景宗一反光宗的“华化”政策,使得“华化”政策受到了很大的挫折。

景宗退位后,成宗即位,其采纳崔臣老的建议,对光宗的华化政策有所继承。之后的历代国王大都遵循光宗,成宗的“华化”政策不变。但在朝鲜王朝初期,“华化”与“土俗”之争还是比较激烈的,因而奴婢土俗才能保持下来,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

其后太宗对“华化”政策的推动十分积极,在此背景下,他对奴婢土俗进行了三项改革,其所改革的三个制度都对朝鲜王朝的奴婢制度产生了很大的震动。

太宗在推行“华化”政策,急切的改革奴婢土俗中所遭遇的挫折让之后的世宗、文宗等君主引为戒,采用了渐变代替速变的折衷之法。

“华化”与“土俗”之争,其本质即是王权与贵族的权力斗争,而奴婢制度即是其中关键的一环。在“华化”背景下,反对改变奴婢土俗者往往从身份等级制度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立论,其实质乃是为了维护贵族等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

有鉴于此,我想,任何两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如果不经过某种本土化的过程,它是不可能轻而易举地从一种文化移植到另一种文化。因此在移植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根据国情进行取舍,让移植过来的法律制度等等与本国已有的本土资源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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