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雪帆 来源:公共管理研究(ID:cpar2016) 张雪帆博士目前担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系特聘副研究员,博士毕业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研究兴趣:公共空间治理,城市理论,公共行政理论,土地资源管理,持有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他在Urban Studies、The 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中国行政管理》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他曾获由美国科技应用现象学研究所(IAP)和美国公共行政理论网络学会(PATNET)合办的全美质性研究博士毕业论文奖——2017拉尔夫·P·赫梅尔博士毕业论文奖(2017 Ralph P. Hummel Scholarship Award),获奖论文题为“公共空间产权的意义:基于爱国者公园1976至2007的历史分析” (张雪帆老师照片) 当你手头上唯一的工具只有一把锤子,你看任何问题都是钉子。当你只知道一种认识论,你面对任何现象都只能说出一种研究问题。 —没什么名人出处,就是我编的。鲁迅没说过。 一、重要且易忽视的细节:研究问题的表达句法 绝大部分正规研究方法书都不会否认一个观点:方法是围绕研究问题的。没有绝对的好方法,只有针对你的研究问题的合适方法。如果一个方法本身逻辑上就不能回答你提问的问题,那么这个方法对这个研究来说就不合适。因此,那种在研究起步阶段,对问题全然没有任何认知的情况下就先确定研究方法,让问题来适应方法的做法肯定是不正确的。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否认这点。 然而论及实战,现实中研究者通常面对的不完全是上诉这种情况,更多是另外一种状况:对自己的研究兴趣、想研究的问题有种朦朦胧胧的感觉,处于有想法又说不出来的境况。知道什么东西不是自己想研究的,但又说不出来想研究的是什么样。感觉上倾向于使用某种研究方法,因为这符合自身研究兴趣的心底感觉,但又说不清楚自己具体的研究问题设计是怎样的。 第二种情况其实与第一种情况表面相似,似乎都是能说出方法但说不出问题。但实质上有本质的不同。第二种情况并不是那种跟风摇摆的思维懒惰,而是研究设计的技巧尚未熟练,更需要的是启发与帮助,不应该教条地用“要先有问题再选方法”一棒子打死。 从我个人观察和体验出发,许多学生问题设计时是源自临摹式的习惯,而非真正从理解自身研究出发。看到现有研究问题的句法通常是怎么组织的,那么自己也就相应潜移默化地用类似的句法说问题。试举一些常见的句型如下: “什么因素造成了……” “……间有什么关系” “……产生了什么影响” 等等 类似此类句型不能说不好,但都会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这会是一个实证研究的题目。因为通过检验才好判断究竟哪些因素显著、哪些会相关、乃至对结果的贡献程度,等等。你用后实证的方法,通常不适合判断几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贡献程度的多少。因为多少必然依赖于测量,而非感觉。不能因为个人喜好,就强行用一个后实证的方法去回答实证的问题。这不合逻辑。 然而,当你和这些博士生详聊的时候,会发现有许多其实虽然研究问题描述成这样,但心里实际感兴趣、关心的是对某个概念、事物的认知差异,以及其中因应情境的权变逻辑。这就变成一种尴尬的境况: 一方面,如果要做假设检验、进行统计分析,那么概念操作化的标准必须是统一固定的。对某个概念的定义和测量必须贯穿全文始终不能变化,否则统计口径就会出问题。而且,必须假定当不同的案例被归类到同一个类别中,案例之间的差别就要认为不存在。例如,当我们说有两个苹果的时候,即使一个是红富士,一个是青苹果,虽然两者色香味、价格都完全不同,我们也要假定这些差异不存在,否则就无法抽象统计苹果了。 另一方面,如果关心对某个概念的认知差异,那么同是苹果,红富士和青苹果的各种差异就不能无视,反而要系统整理。当我们说“高质量”行政时,“高质量”指的是什么?我们说的公共性应该是什么?正义城市中的正义指的是什么?公共行政中大量的概念并非理所当然,不同的认知直接影响行政安排,乃至其正当性、合法性。这些都是概念操作化的基础,而且不能采用说是这样就是这样的断言,而必须要有严谨的论证。 因此,用实证主义的句法,是没法提问一个后实证主义的问题的!反之亦然。 正如法默尔说的,公共行政是一种语言,公共行政学也是语言。你如果不掌握适合诉说你心中困惑的语言,你就问不出符合你研究兴趣的研究问题,也就无法采用适合的方法。 语言是一切信息组成、传递、理解的基础! 二、心里有点数:实证与后实证研究问题的逻辑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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