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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笔文论(二)文学是什么:四维空间的艺术

 飓风居主人 2020-01-27

文学理论研究对象是文学作品,所以我们在文学理论中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便是“文学是什么”的问题。简而言之:

所谓文学,即是以文字构成的以叙述为目的的创造性的审美对象。

之所以强调叙述性,是因为考虑到中文和汉字的存在。众所周知,汉字是一种由图像文字发展而来表意文字,其本身便足以构成一种审美对象,如我们今日所见到的书法或艺术字,便都是艺术而非文学。汉字间的艺术组合,也不是文学——但这并不意味文学作品不能追求形式的美感,只是这种美感却必须是经过口头表述以后用最为普通的记录方式呈现为文字也不会消失的,而非构图式的、绘画一样的美感——换言之,文学的载体必须是文章。不具备审美的文章,当然也不是文学。

之所以强调创造性,则是因为审美对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天然之美,一种是创造之美,只有后一种才被称为“艺术”。譬如我们见到一位漂亮的女孩子,我们可以称她是“美的”,但不能说她是“艺术”的,艺术一定来源于人的创造。艺术分成多种,有通过图画的,有通过建筑的,有通过声音的。文学是当中通过文字的一种。

关于艺术的分类,历史上有过多种方法,现在最为通行的是四种分类方式:第一种是以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分为时间艺术(如音乐)、空间艺术(如雕塑、绘画)和时空艺术(如戏剧、影视)。第二种是以对艺术客体的感知方式为标准,分为听觉艺术(如音乐)、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和视听艺术(如戏剧、影视)。第三种是以艺术作品对客体世界的反映方式为依据,分为再现艺术(如绘画、雕塑、小说)、表现艺术(如音乐、舞蹈、建筑)和再现表现艺术(如戏剧、影视)。第四种是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态为依据,分为两类:动态艺术(如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剧)和静态艺术(如绘画、雕塑、建筑、工艺)。

通过对以上各种分类分类方法的比较,我们发现,所有对艺术形式的分类,归根到底,都是按照空间维度来分类。如在第一种中,特别提出空间艺术,即三维空间以内的艺术,时空艺术,即四维空间的艺术。第三种与第一种略同,所谓能否再现,其实也就意味着是否具有时间重复性。第四种是第一种的简化,动态实际上就是时间艺术和时空艺术的结合。而第二种所提出的视觉艺术不过是空间艺术的另一种说法,与第一种的不同,只是在听觉和视听上的分类稍有不同而已。故而,我们与其盲目于以上各种的分类方法,不如直接溯向源头,从空间维度上对艺术进行重新划分。

首先,我们要证明,一维的艺术形式并不存在。要证明这一点,我们便需要预先知道,什么是一维空间。按照传统空间维度的划分,我们把一个点定义为零维,当它向任意方向延伸就形成了一维(线)。所以直线就是点的运动。注意,这里的推理是有问题的。因为很简单的是,直线上不可能是点运动来的。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推理,就可以知道。

如果直线是点运动而得,则线段也是点运动而得,故而线段上有无穷多的点。现在假设,有这样两条线段,一条长度是 一厘米,一条长度是一分米(十厘米),则两者的数量比是十比一。而点是没有大小的,所以一分米除以一个点的长度为无穷大,我们记作“无穷大甲”(下文简称为甲),一厘米除以一个点的长度也是无穷大,我们记作“无穷大乙”(下文简称为乙)。这里假设甲同乙相等,那么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一倍和十倍相等,这显然不合数学道理。而一旦甲同乙不等,即意味着乙小于甲,所以乙不是无穷大。而甲又是乙的十倍,所以甲同样也不是无穷大。这就陷入到一个数学的悖论之中。

为了避免悖论的发生,我们就必须否定一个前提,即点可以通过运动而成为直线。基于同样的道理,我们也拒绝接受,直线运动成为平面,平面运动成为物体的结论。而是相信,线是点的延伸,平面是线的交织,而物体又是由平面交织成的。惠施(公元390~317年)曾经说:“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庄子·天下》),道理就在于此。也因此,多维空间理论也需要解构并重新定义。点并不是没有大小,而是其大小在无限延伸的直线上可以忽略不计。同样,直线是不是没有宽度,只是它的宽度在平面上可以忽略不计。平面也不是没有厚度,只不过它的厚度在三维的空间里也可以不计。否则我们划出一条直线的时候,它就已经具有宽度了,又何来的一维空间之说呢?

虽然一维空间是可以存在的,但一维空间的艺术却没有。这个道理也容易知道,因为一维空间只能就直线而言,完全没有变化,又何来审美的意义呢?没有审美的意义,当然也就没有艺术。艺术的空间起点一定是二维的,最常见的就是书法和绘画。三维的艺术可见的是建筑和雕塑。稍微有些难以界定的是摄影、音乐和各种的戏剧(包括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剧等),摄影是以三维的空间为艺术主体,而以二维的空间作为艺术载体。如果勉强分类的话,我们可以把它称作“二维半空间的艺术”,音乐和各种戏剧,则需要三维的艺术载体(无论是身体的表演抑或是声音的震动),但它传达的却是四维的效果(因为还需要在特定时间中表达),所以姑且可以称作“三维半空间的艺术”。

文学则是一种四维的艺术形式。因为文学的叙述对象、叙述空间、叙述主体之中至少有一个是属于三维的,此外,其在空间塑造之外还必须有时间坐标。这也是文学作品有时代局限的缘故,当然也是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流传下去的原因。所以文学是四维的空间艺术,四维的空间也只能通过时间的叙述而被感知。

文学作品塑造的形象是具有绝对的时空性的,而读者在另一时空内对文学作品有一种感知,则又意味着文学具有超时空的精神。与此同时,文学又作为一种审美存在,则其具备无概念和普遍性(按照康德的界定)。因为文学具有时空性,所以文学可以创造;因为其具有审美性,所以其可以进行欣赏;因为文学又是超时空的,所以文学可以被解读。

解读的方法也与其超时空的特性有关。因为文学解读的时空与文学创造的时空不能完全一致,所以文学的解读往往具有一定的重塑性质,也就是说,文学可以被解读者再创造。解读者可以通过文学作品的描述分析作者创造出来的时空,因此文学作品可以进行心理探源和文化探源。又因为文学本身是绝对时空,解读是超时空,所以两者之间需要一个桥梁,这个桥梁会将文学时空解构、解读,以超时空的方式传递、传承。

这个桥梁就是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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