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解答 满足哪些条件,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进行所得税处理,交易各方应如何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解答: 债务重组发生在境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适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只要目的; (2)重组中取得股权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债务重组按以下方法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原债务人我也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索尔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两部分:相关资产所得和债务重组所得。 (2)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 end · · see you tomorrow · 本文整理 | 张志红律师 本文编辑 | 范晓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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