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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都是怀孕,为什么享受到的待遇不相同?

 张志红3201 2020-01-29

我怀孕了,你敢起诉离婚?

案情:

案例一:

甲男乙女结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导致感情不和,男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返还彩礼。女方怀孕,法院不予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案例二:

甲男乙女举行婚礼,双方因家庭琐事导致感情不和,男方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女方怀孕,法院按照婚约财产纠纷立案受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律师解读法律: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此法律规定,案例一中,因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所以,女方就在怀孕期间,相关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案例二中,因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尽管双方举行了婚礼,但双方属于同居关系,男方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女方已怀孕的,人民法院仍应继续审理。

同样是怀孕,应享有的权利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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