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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保证确诊和疑似病人治疗费全报销

 天津实诚人 2020-01-30

天津市医保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实施药品、待遇、资金、经办等四个方面全力保障的同时,围绕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化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商同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实施了疫情防控期间5项工作措施。

  1.实施长期处方报销。对患有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稳定期需要长期用药疾病的患者经医疗机构认定后,可开具最长2个月长期处方,医保部门对长期处方进行报销。

  2.实施“互联网+医保”。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在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互联网医院资格后,为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开具处方并通过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开展药品配送服务。

  3.实施基层药品保障。对于纳入家庭医生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用药,基层医疗机构要予以全面、足量保障。同时,简化患者取药手续,做好实名制用药管理,取消代取药人的开具关系证明的要求。

  4.实施医师处方外购。定点医疗机构可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参保人员凭电子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药品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5.实施智能化医保监管。加强医保智能监控分析,严格落实严巡、严控、严查的要求,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报销便利之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

  市医保局将继续强化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动医疗保障工作。

  1.围绕全力做好药品保障,再次提升生产经营企业防控药品库存储备;

  2.围绕全力做好待遇保障,保证确诊和疑似病人的治疗费用全额报销;

  3.围绕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医保基金,让医疗机构没有资金忧虑;

  4.围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建立绿色通道,让医保支付渠道及时畅通,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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