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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从我做起!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门诊、住院患者告知书》请您收好!

 尚振奇 2020-02-01

尊敬的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祝福!

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正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求减少人群聚集性风险,为保障您在我院就医期间和住院期间的生命健康安全,减少交叉感染,特将近期来我院就医和住院的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大家了解并主动配合,共同为遏制疫情做出贡献。

01

门诊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门诊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应对 2020 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6 号)要求、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的要求,为合理疏导就诊群众,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和日常医疗服务有序开展,即将前来我院门诊就诊的患者,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无紧急就诊需求患者,暂时不要前往医院就诊

我院近期主要接诊危急重症患者,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前往医院就诊。提倡网络预约就诊,避开就诊高峰。

1.门诊出诊科室:呼吸内科、妇产科、生殖中心、儿科、皮肤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肾病内科、胃肠内科、肝胆内科、内分泌科、核医学科、神经外科。医院将按病人流量安排出诊医生,出诊医生以当日安排为准。

2.普外科、骨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日间只设立急诊,停止普通门诊。

3.为引导患者错峰就诊、无紧急情况暂不就诊,尽量减少患者聚集。对于可择期就诊的科室,如:视光学、角膜屈光科、放疗科、肿瘤血液科、手外科、产前诊断、老年病科、整形美容科、发育儿科、小儿外科、康复科、疼痛科、针灸科、中医科、便捷门诊、口腔科、体检中心等暂停出诊,患者可通过关注“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在线问诊,及时获取医疗服务。如出现特殊情况,请前往急诊就诊。

4.内镜检查只针对急诊病人,暂停碳呼气试验、肺功能检查、支气管镜检查。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就近指定医院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大于等于 37.3 摄氏度)

2.近2周去过湖北

3.近2周明确接触过湖北旅居者

4.近2周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

5.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

三、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为了您和家人安全,门诊就诊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最多限 1 位家属陪同看病。请实名制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进入门急诊就诊前,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询问流行病学史。就诊时要“一人一诊一室”。

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以下内容:

1.最近 2 周内是否有湖北旅行、居住或途经?

2.最近2周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

3.您接触的家人亲戚朋友有无上述情况?

4.有无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如乏力、干咳、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

5.您是否正处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

四、开通网上快捷复诊

2月1日起,吉林大学第二院55个临床科室专家将在网上坐诊,为广大患者提供问诊服务。普通复诊患者可以通过微信在线问诊及时获取医疗服务。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理解支持!祝您健康平安!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2020年2月1日 

02

住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应对2020年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6号)、长春市《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探视陪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卫医发[2020]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医院将合理控制手术数量。按照手术指征安排手术时间,非急诊手术将延后择期进行。对于春节后预约住院的患者,根据情况将适当延后入院时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医务人员将通知您适当来院时间。

2.医院将加强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原则上,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不设陪护、不得探视,最大程度避免外源性感染。有病人危重等特殊情况确需探视陪护的,经医院同意后,请根据医院规定时间前来探视,由医院发放探视陪护凭证,持证探视陪护。陪护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探视每次不超过2人、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探视时不得将学龄前儿童、老人及免疫功能低下的易感染者带入病房,不得将病人带出病区。

3.患者家属、陪护及探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在进入病区前主动配合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告知有无流行病学史,对体温≥37.3℃的探视陪护人员限制进入病房,请到发热门诊就诊。探视陪护人员不得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得在病员床上休息。

4.隔离病区禁止探视陪护。

5.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流行病学史),请勿来院陪护、探视或就诊:

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

②最近2周内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行、居住或途经。

③最近2周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

④您接触的家人亲戚朋友有上述情况。

⑤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如腹痛腹泻、结膜炎等。

⑥您正处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

感谢您们的理解和配合!

抗击疫情,我们众志成城!

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2020年2月1日

03

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肺炎机制发〔2020〕11 号

全国的老年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祝福!

  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正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特提出以下倡议:

1.面对疫情,老年人既不能不在乎,也不要过度恐慌,要科学防控,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商场、车站、公共浴池、棋牌室、麻将馆等地。

3.必须外出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从公共场所返回后,要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4.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进行室内擦拭消毒。

5.注意补充营养,多喝水。烟酒对传染病预防没有任何好处。

6.注意食品卫生。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禽类、野生动物等活体动物的市场。避免接触或食用未高温处理过的动物产品。

7.合理适度锻炼身体,可利用室内空间活动。保证充足和规律的睡眠,保持身心愉快。

8.冬春交替季节的温度变化较大,要注意保暖,尽量避免感冒。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要遵医嘱按时服药,做好慢性病管理。

9.家中备置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记住所在辖区发热门诊的电话,有任何疑问可以致电咨询。

10.避免接触发热、咳嗽或其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如果近期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感染者有过接触,要尽快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听取医务人员的建议。

11.自己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可疑症状,应主动戴口罩,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要主动告诉医生自己在疫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情况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12.主动学习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知识,注意获取由权威机构发布的防病知识和疫情信息,增强对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辨识能力,不信谣,不传谣,防止上当受骗。老年人的家人要发挥督促教育作用,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老年朋友们健康平安!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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