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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也缺钱,看清朝皇帝如何挣外快的

 beck_guo 2020-02-02

在大家的印象中古代的皇帝是不愁钱花的,因为天子富有四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似乎整个国家都是皇帝的私人财产,其实这种看法不准确的,皇帝的私人用度和国家财政是分开的,皇帝如果要用国家的钱也是受多方面管制,并不能随心所欲。所以皇帝也要想办法赚外快,今天就总结一下清朝皇帝赚钱的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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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皇帝也是要拿工资的

当官要领俸禄,当皇帝当然也是要拿工资的,就像漫天遍野的清宫剧中都会提到各家小主都有月例银子,按照规制领取,不多也不少。

国家的钱归户部管,户部的钱来源于国家的税收,国家机器的运转的钱也靠户部来统一筹措。皇帝的钱归内务府管,内务府就是料理皇帝的个人事务,比如皇帝的吃穿用度等。

大臣按照品级由户部发放俸禄,皇帝作为最大的官也是如此。在清朝入关之后户部每年会给内务府固定的银子,用来应付皇帝日常花费,这种情况从清朝入关一直维持到乾隆朝用。 内务府称这种借拨银为“库储内府备用银两”。这种情况延续至乾隆朝。由于清朝前期资料的缺失,这部分银两的具体数额已经无法查证,但是从一些史料中可以推测出来,雍正十二年四月,内务府一次即领用此款银20万两。至乾隆时期,内务府的这种请拨行为已成为惯例,其每次领银数目基本维持在二十万两左右,偶尔也会比这个数字要高,大概也是维持在二十万至五十万之间。

另外根据昭梿在《啸亭杂录》中记载:“本府进项不敷用时,檄取户部库银以为接济。乾隆中,上亲为裁定,汰去冗费若干,岁支用六十余万两”。昭梿全名为爱新觉罗·昭梿,是礼亲王代善的第六世孙,也是清朝著名的史学家。从他的记录中可以看出乾隆将户部给内务府的银两规范为每年六十万,在此之前可能要高于此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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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家也是有“自留地”

我们国家是一个地道的农耕国家,一切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都是建立在土地的基础上的。土地是一切生产力的基础,所以在古代当大官的,做买卖的挣了钱之后最大的投资就是回到老家买房子置地,土地才是最稳定的财富。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大部分时代的土地都是私有的,即便是皇帝也不是土地的拥有者,他只是凭借手中的权利去分享农民土地的收益,所以皇帝也会给自己留一些“自留田”,来满足自己日常的花销,就是称之为皇庄。

清朝皇庄主要分布在畿辅地区和东北地区。畿辅皇庄大体分布在直隶省各县。东北的内务府庄园,主要分为三大块,即盛京内务府所属盛京皇庄、锦州粮庄衙门所属锦州皇庄和打牲乌拉粮庄衙门所属吉林皇庄。皇庄的最初用途也很直接就是给皇帝和一些王公大臣供应粮食及一些日常的食物,皇庄按照用途又分为粮庄、盐庄、棉庄、蓝(靛)庄、果园等。而后随着皇庄规模扩大,生产的粮食农作物皇帝一家子也吃不了,很自然的就会把这些余粮卖掉换成钱。对于皇帝来说,让远在东北的皇庄交粮食,还不如交银子省事,所以皇庄也成为皇帝的重要收入。皇庄的管理者被称为“庄头”,这些庄头一般是皇帝委派自己信得过的奴才去管理,一般是父死子继的方式。

即便是在辛亥革命之后,清朝皇室依然是这些皇庄的直接所有者,只不过是由于清朝皇室对这些皇庄的管理不善,加上全国政局混乱,这些皇庄被地方的势力逐渐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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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家乡“土特产”

清朝发源于东北,东北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地区,在明朝时期东北的女真人就和汉人做生意,当时主要的贸易货物是人参和皮毛。满清入关之后,清朝统治者依然没有放弃这笔生意,而是利用在全国的统治,把这两个生意发扬光大。

皇帝对这两项土特产采取的是“垄断经营”的方式,在原产地只有获得官方允许才能进山采参和打猎,并且按照规定的价格上交内务府的专门管理机构。这些人参和皮货运到北京,一部分皇帝自己用,大部分都被皇帝以各种名目出售了。皮货与人参相比,人参的收入要高很多,因为皮货的“市场区”也就是在北方地区,而人参这个东西深受大江南北的老百姓的喜爱,被认为是可以用来吊命的神药。所有皇帝对人参的经营非常重视,也设计出了一套严格的人参的销售体系。

在东北,内务府的专门机构会给当地的居民发放“参票”,只有获得“参票”的人才有资格进山采药,官方按照参票的向当地人收购人参。在北京又设计出一套“人参变价”制度,所谓人参变价,就是给不同等级的人参定价,将定好价的人参按照不同地区进行摊派销售。富庶的地区和油水多的衙门(比如盐道)会多摊派一些,所以经常会有地方官因为摊派到多的人参卖不出去,给朝廷上书,要求少摊派一些。

比如道光年间新上任的两江总督陶澍接管人参变价任务后, 对两淮盐政近的人参变价情况做出总结。 “查两淮奉发变价参斤已欠五年价银未缴, 其各年未缴价银内丙戌、 丁亥两年除已解外, 仍未缴银三十四 万二千六百四十两三钱, 戌子未缴银二十一万四千六百九十两八分, 己丑未缴银二十万九千九百九 十三两四分, 庚寅未缴银十九万六千六百八十两四钱, 以上共该银九十六万四千七两八钱二分”。 

江南盐道一个衙门就欠了人参变价将近一百万两,可见当时人参变价已经成为皇帝小金库的重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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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也是“投资人”

有钱人总会琢磨着投资,让钱生钱,这一点皇帝也不例外。内务府会作为“天使投资人”去投资一些商人,并且给与一些商人特权,这些商人会将赚来的钱以特定的比例和形式上交内务府。这其中比较著名的是山西范家,在明朝时期范家的范光斗就和当时的女真人做生意,而且做生意很讲信用,没有让满人吃亏。清朝入关之后想给范光斗当官,范光斗想当官也是为发财,而且还有风险,还不如一直做生意。从此范家就开始和内务府做生意,在当时称为“皇商”,自己挣钱的同时,也给皇帝带来了不少收入。

“皇商”是实体投资,当时的内务府还会做一些金融投资,比如把闲置的钱借给一些商人来收利息等。康熙五十六年苏州织造李煦奏折中曾提到“ 今求代题再借皇帑一百二十万两,商等认利十二万两,今分作十年完纳”,所谓皇帑也成为内帑就是皇帝的私房钱,也就是苏州织造替苏州的商人向皇帝个人借贷一百二十万两,百分之十的利息,总共十年还清。

在乾隆时期,内务府开设当铺就很普遍了,据记载乾隆十九年当时内务府开设了庆吉等十家当铺,当铺总投资三十八万两,收回成本后,当铺所得的收入一部分交给内务府,另一部分借给长芦盐商生息。

可以想到,皇帝也是理财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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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臣身上“揩油”

当官的都很富有,这一点不光老百姓知道,皇帝心里更明白,所以皇帝没钱的时候会经常从大臣身上打主意。

从大臣身上揩油主要有三种途径,首先一种是查抄,官员查抄的财产是归内务府所有的,所以和珅贪了一辈子的钱,最后都进入了爱新觉罗家的腰包。

第二种是乾隆创造的“议罪银”制度,可以理解为罚款,就是官员犯了错,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程度罚款来赎罪。乾隆创造的这个制度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收入,有一些“上道”的官员看破了其中究竟,为了讨皇帝欢心,找一些很荒唐的理由来给皇帝送钱,比如有一个河南巡抚给皇帝送议罪银的理由是,给皇帝写奏折的时候香灰落到了奏折上,自请罚议罪银三万,乾隆皇帝会心一笑,赶快把钱送来。

第三种称为“报效”。就是皇帝皇后过生日,结婚,盖新房的时候,各路大臣给皇帝家送红包。这个是在晚清的时候用的比较多的手段,因为在晚清的时候内忧外患,打仗,建海军,赔款已经把国家财政掏空了,皇帝也不好意思再去和国家要钱来改善生活,所以就让大臣“有钱出钱”。同治皇帝亲政之前,慈禧想要重修圆明园,为了堵住天下人的舆论,说不动用部款,采取的办法就是让这些大臣报效(后因各方反对,也没有成行)。当然报效也不是白报效,报效的多自然是对皇帝忠心,对皇帝忠心肯定能得到重用,这个实质就是一种卖官鬻爵。

结语

以上是清朝皇帝赚钱的主要方法,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额外的方式比如关税的盈余、外国的进贡等,但皇帝是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作为国家的第一负责人也在想办法从国家怎么捞钱,这可能也是造成我国近代百年落后的原因之一吧。

参考资料:

祁美琴.《清代内务府》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宫中朱批奏折》, 《道光十六年六月十七日两江总督陶澍奏为遵查道光十二年后两淮交 解参斤银两并嘉庆十二年以前价值,请照价交纳筹款垫解事》,《总管内务府奏请催各省关应交内务府银两事》

叶志如. 《辛亥革命后原清室皇庄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

陈肖寒.《清代直隶口外皇庄的管理特点》

汪茂和. 《清代皇家财政收入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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