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省委深改委第五次会议上,东莞、珠海专题汇报了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推进落实情况。其中,东莞探索实施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改革,珠海对公立医院院长单列核定的做法,都备受关注。 在全省层面,2018年出台的《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出,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2018年深圳、珠海、惠州、东莞市率先试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2019年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向全省推开,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 当前,东莞、珠海两地的改革实践,正积极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东莞▶▷ 院长年薪不高于平均水平3倍 不与医院收入挂钩 当前,东莞已正式实施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改革。那么,院长们的年薪是什么水平? 据介绍,东莞结合公立医院薪酬总体水平和院长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院长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本院在岗职工人均水平的3倍以内,院长年薪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再者,院长年薪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院长不再参与公立医院的其他分配,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薪酬。 此外,院长获得的各类政府人才项目奖励津贴(包括市医学人才奖励基金)和教学、科研等奖励收入不计入年薪范围,院长年薪不与医院收入挂钩。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1月,原东莞市卫计局对外发布的《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东莞市公立医院将试行院长年薪制;2016年3月,东莞市医管中心召开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座谈会也强调,当年医改的首要目标就是探索推行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珠海▶▷ 单项核定院长绩效工资下一步探索实施年薪制 珠海市通过对院长绩效单列核定,以促进院长履行办院职责。 具体而言,在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核定公立医院院长(含院领导班子)的绩效工资,不参与医院其他人员分配,不与所在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而由市医管中心建立动态的院长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绩效挂钩。 同时,院长绩效工资与医院总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挂钩,医疗费用总增长率超过省相关规定或任期内出现医保违规或基金欺诈的,相应核减院长(含院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2018年珠海市共单列核定5家公立医院24名院长(含院领导班子)绩效工资,对调动院长(含院领导班子)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促进院长履行办院职责,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珠海市提出探索实施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其年薪制原则包括四个方面:责任与权力统一、岗位与薪酬匹配、效益与公平兼顾、绩效与考核挂钩。同时,珠海将院长年薪制与院长选拔聘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院长薪酬分配与激励约束机制。珠海还提出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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