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讲的是,the key of the door是一种语法上正确,但却不是英美人士的常用用法, 正确的用法是 the key to the door。 外国人认为物体被视为无生命的特征,英语中只能有of 的从属关系, 不能具备像人一样“拥有”的属性特征,如:复合名词 car key[s] 汽车钥匙, 不能说是 car’s key[s]. 车的门是从属关系,固用the door of the car,或用 the door for the car, the door to the car. 但用car’s door 在英语中是错误的用法,因为汽车是无生命特征的。 因为作为生命,才具备“拥有”这项特征,如同生命拥有占有权一样,而无生命事物的特点,就是被人支配或其它有生命(有意识的)占有。 1.人具备拥有的特征:如:Tom’s car, the boy’s toys (物质占有) 人即使没有物质上的接触,也可以表达从属关系:如:the girl’s father, the students’ teacher。 2.for和to也可以表达:人的从属关系,the servant to the master 和 the servant of the master的区别: 在描述作为仆人的行为时, the servant to the master,“意为这个仆人是服务于这个主人的”,言下之意就是“这个仆人是属于这个主人的”。直接描述作为仆人的状态时,the servant of the master. 意为“主人的仆人”。 经常看到 有人用 the key to the door 与 the key of the door 作比较,因为钥匙与门并不是一个整体物体,所以固不能用of, 非除钥匙固定在门上,永远不能分开,是一个整体,才能用of。例如the way to my home 中文可以是:回家的路, 但在英语中用of就表达成“我家有条路”,正确用法 the key to the door, 或the key for the door, 是因为英语更倾向于“操作”或“用于”。意为“这把钥匙是开这扇门用的”,the switch to/for the room light, 房间的开关, 倾向于操作,意为“这开关用于打开或关闭房间的灯光”。the way to my home , 意为“这条路通往我家”, 因为中文没有英语中的这些区分,故用“这是门的钥匙”,“这是我回家的路”也是对的。反过来讲,不注意英语的习惯就会用错。 本文由SEAL参考国外论坛总结,如有错误,欢迎批评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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