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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灸机理以及适应证

 阅海书馆 2020-02-06

艾灸机理以及适应证


振荡导读


艾灸疗法是通过改变人体局部“寒”的状态,对机体能量过程进行整体调整,从而达到平秘阴阳的临床治疗效果。但是,古典中医和振荡中医的临床实践都能证实,针灸疗法唯有在脉诊的指导下,才可能收到理想的治疗效果。

文章分三块内容

一:艾灸疗法机理

二:艾灸疗法渊源

三:艾灸疗法适应证





一:艾灸疗法作用机理



艾灸疗法的作用机理,依照传统中医的理论,虽然附带的临床效应很多,如行气活血、防病治病、强壮保健、解毒散结……等,其实一言以蔽之,都是温通经络这一主要治疗作用的衍生效果。

依照现代生物物理学原理,一切红外医疗效应,都涉及到整体宇宙和生命过程统一的能量场导效应。艾灸疗法的治疗效果,是艾灸热辐射能量直接介入到机体光—电—化学—细胞—组织及整体能量转化链和能量代谢过程的必然结果。

按着光活生物化学(激发态化学或活性基化学)原理,生命的能量过程不过是水(主要是氢)的活化形式。机体重量的70%是具有生物活性的水,一切生物器官都生存在多水的环境中。

所以生命机体,对光,尤其是红外光谱(水及水溶液对光的吸收主要在红外波段)特别敏感。故而,红外光谱对生命生理和临床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涉及到生命机体内环境的稳态控制过程,而且通过对化学键—主要是生命机体普遍存在的氢键的作用,直接关系到从分子到细胞、从局部到整体、从生理到病理的一切方面。

这也正是当今医学,对机体能量过程特别是红外辐射投以青睐的缘起。



二:艾灸疗法渊源



古代中医起源于砭、灸,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之于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墓帛书。其实,艾灸在医疗上的应用比这要早的多。

在传统中医中针灸是最早崛起的医学流派,而灸法尤其受到历代医家的器重。扁鹊、华佗、仲景重灸,众所周知。著名养生家葛洪以及鲍姑、陈延之等也推重灸法,唐代的王焘著《外台秘要》更遗弃针法而独重艾灸。南宋窦才又进一步深化并完善了灸法的理论体系。窦氏倡言诸法之中“灼灸第一,丹药第二,附子第三”。他认为“人有一息气则不死,气者阳所生也”“阳气不绝,性命坚牢”。

明代医家重视先后二天之本(脾肾),重视温补,都是这一医疗思想的延伸。







三:艾灸疗法的适应证



任何一种具体的医疗方法都不是万能的,都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即特定的“效界”。艾灸疗法的效界是寒湿、寒水证、寒郁证,就是机体气化能力低下的阴寒证,亦即生物氧化能力低下、PH值偏酸、局部或整体体温偏低的一种状态。《内经·经脉》篇中说:“陷下者灸之”,显然是指机体“诸寒收引”张力低下,脉波鼓动无力的状态。

在传统中医的发展历史上,曾经发生过虚证、热证可不可灸的争论。其中认为灸法无效界的以龚居中为代表,他在《红炉点雪》一书中提出的看法,即认为灸法对虚实寒热无往不宜。这种看法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争论最大的是热证宜不宜灸的问题。虞抟、汪石山、李埏以及刘完素、李东垣、朱丹溪等医家都认为热证可灸。热证忌灸派以张仲景为代表,他在《伤寒论》一书中曾谆谆告人,实热之证不可灸,否则癫狂,甚至夭人性命。张景岳也认为阴虚阳盛之实热证不可灸,否则灾害立至。

笔者认为,二张的观点是正确的。不过,对二李、刘、朱、虞抟的观点也不能一概排斥,而应加以具体分析。这些医家都是一代名医,他们的一些观点都有他们的临床经验作为根据。笔者以为,热证之可灸与否,应当以系统整体阴阳的虚实来判定,而不应当以局部、表面是否发热、发炎的症象为依据。假如整体阴虚阳盛—阴少火旺,自然不应当再火上加油。如见上火下寒,或内有沉寒阳热浮动而又未涉虚损之阴寒症,灸之则上火与浮热自然敛藏。

至于虚证是否可灸的问题,也应有局整之辨,局部之虚寒可灸,而整体之虚损则不宜施以灸法。如无明显寒象之虚损证,妄施艾灸必有“劫阴”之虞。对此清代温病学家王孟英早有体会,不可轻忽。其实针灸之法的效界,《内经》等书早有界定,谓“五脏已伤(元气虚损),针不可调”;署名华佗的《燃照法》一书就曾反复地提出“除虚不灸”的观点。

根据笔者的临床体会,对于虚损证,一切物理治疗,包括灸法在内,均无长期的明显疗效。片面夸大一些物理治疗方法和物理治疗仪器的疗效,是不恰当的;其结果,必然会造成艾灸及其他一些物理疗法或治疗仪器的滥用,进而导致“一风起,一风吹”的“趋零效应”。当代曾经风行过一时的许多疗法,如今都已淹没无闻,可为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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