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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一首诗很好,而又看不懂,是多么可怕

 醉眼谈天 2020-02-06

上篇文章,我们说:诗的好坏与否,与其好懂与否,直接相关,判断一首诗是不是好诗,首先要看它是不是好懂。这话大概让人误会我们以为只要好懂便是好诗,以及但凡读者不懂就不是好诗。

其实不然,我们所说的好懂,是指文字上的浅显,逻辑上的通畅,而非意境上的粗俗。文字浅显,人人一望而知,有时难免了无趣味,但只要才情足够,浅白的文字,自然也可以写出绝妙的意境,而这种意境,读者能否领会,却不关作者什么事。

假如诗句本身文字不顺,逻辑不通,背景缺失,词不达意,需要读者反复推求,大加脑补,才能约略猜到诗人用意,则无论用意如何深刻,也算不得好诗了。因为此时导致读者不懂的一切障碍,皆是诗人自己造成的。这种情况,我们只好判定这位诗人的才情还有所欠缺,至少在写这首诗的时候是这样。

今人读古诗,往往默认古诗都是好诗,看不懂时,总是优先考虑是自己水准有限。看了注释仍不懂,也许把书放下,也许跳过看下一首,总之很少有人怀疑是诗不好,或者注不对。

诗既是一种文艺作品,自然有好有坏,这是无需证明的。我们读古诗的正确步骤,应该是:一,至少字面意思完全看懂。二,在已看懂的前提下,鉴别好坏。好的话,好在哪。坏的话,坏在哪。三,好的诗可以读熟背下,可以学习参考。坏的诗则可以拉进黑名单,不必管它,即使它已入选教材。

假如步骤弄反,诗都没有看懂,就先默认它好极了,再倒推它好在哪,一切的解说都以解释它为什么好得如此令人发指为指导方针,那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我们举一个《诗经》中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诗经》这部书,自古以来,就默认是好得不得了的,而又自古以来,大家都看不太懂。第一代注《诗经》的人,脑洞清奇,将每一首诗都解释为政治隐喻。他们认定诗的作者都是古之圣贤,而圣贤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也不会有什么秋悲春思。圣人们每天克己复礼,一举一动,一言一笑,皆是忧社稷、思贤人,连饮宴时唱的小曲,幽会时的软语呢喃,也都蕴含着极深精义,不是在表达一时的欢愉,而是在阐述高尚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用意是要教化万民,使人守礼上进。

那时候读《诗经》,要想读得津津有味,大概需要具有随时精分的天赋。可以料想,一个思路正常的古代人,读《诗经》时总难免是两眼发直,头皮发麻的,毕竟这书一向要求全文背诵。

举例言之,《国风 · 周南 · 卷耳》:

《诗经》里的诗,每一小段,叫做一章。这首诗一共四章,每章四句,分写夫妻两人。妻子独自在家,略显拮据,丈夫远行在外,不胜辛苦。两人山水远隔,而互相思念。一个离绪萦怀,痴心远望,一个归心似箭,马不停蹄。

此诗难点,主要有两处。一是「周行」二字应作何解。二是全诗四章,前后都用第一人称「我」,而词意又不大连贯,里面究竟一共写了几个人。

便是这样两个难题,难倒才子学人两千年。从汉朝至宋朝,从宋朝至清朝,一直到现代,始终没有人完全解通过。

为了增加说服力,我们先将此诗详细解说一遍,再来看看前人是怎么解的。

汉朝的经学大师们,将「周行」解释为「周之列位」,也就是在我大周朝廷里做官的意思。

事实上,「周行」二字,在此处是「道路」的意思。《楚辞 · 九叹》中有一句「征夫劳于周行兮,处妇愤而长望」。民夫被征调去服劳役,久久不能回家,其妻子在家一面怨恨这世道,一面苦苦盼望。很显然,这位征夫不是被请去做官了。

《楚辞 · 九叹》这一篇,是西汉的刘向写的。刘向除了能写很好的辞赋,同时也是一位饱学宿儒,曾奉汉成帝之命,校阅皇家藏书,当时流传的经传、诸子、诗赋,无不遍览。到了东汉,又有一位辞赋大家,叫做王逸,他将刘向所编定的《楚辞》,在末尾附上自己的一篇《九思》,又全部加上注解,题为《楚辞章句》,流传于世。

王逸注这句「征夫劳于周行兮」,便说「周行」指的是道路,并且引《诗经 · 小雅 · 大东》中的一句诗「佻佻(tiáo)公子,行彼周行」来做例句。

同样是汉朝人,我们认为刘向与王逸两位才子的解释,比经学大师更靠谱一些。

至于全诗前后都用第一人称「我」,从诗句的意思可以看出,很明显是分写夫妻两人,第一章的「我」写妻子,后三章的「我」写丈夫。(诗中男女双方,是否为夫妻,并未明说。是情侣也说不定。这里直接说是夫妻,首先是一种合理猜测,其次是为了便于叙述。)

古人读《诗经》,大多数时候是当作政治教材来读的,讲解《诗经》的人也都是政治老师,而不是文学老师。政治老师才情有限,似乎很难理解,一首诗可以分写两个镜头,而两个镜头又各自以第一人称来叙述。他们要么说全诗的「我」,都是同一个人;要么说是一个人呈人格分裂状,想象出了多个「我」。

钱锺书在《管锥编》中解此诗,说作为文学作品,诗的作者,不一定是诗中所咏之人。此诗所写夫妇二人,都只是诗中人,诗人代二人表达情意,第一章是以妻子口吻自述,后三章则是以丈夫口吻自述,是所谓「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我们认为这个理解是正确的。(此诗意境,钱锺书仅仅解对这一点,其余部分都解错了,我们后面会加以辨说。)

以下详细解说。

采采卷耳」,诗句从女子不停地采卷耳这一镜头开始写起。卷耳是当时常见的一种野菜。采卷耳,便怎么样呢?「不盈顷筐」,顷筐是一种前低后高的斜口小筐。采了许久,都没有采满一小筐。为什么?「嗟我怀人」,因为我在思念着一个人。此人是谁?现在何处?思念,便有怎样的表现?「寘彼周行」,因心有所思,身有所劳,思而不能见,劳而无所获,一时身心俱疲,不免有所感怀嗟叹,故停手将小筐放在了路旁。

人在工作时,如果心有所思,绵绵不绝,手头工作便往往屡有中止。而工作的不顺,又反过来加重「有所思」的程度。诗中女子采一采,停一停,想一想,便是这种状态。

她停下来,将小筐放在路旁,说明她自己身在路旁。卷耳虽然常见而易得,但在野菜还是主食的年月,路旁的野菜,总是最先被人采走的。毫无疑问,这不是一个很好的采摘地点。所以「不盈顷筐」,除了因为有所思,也因为有所思而导致采摘地点不大对。

诗中没有明说所思之人是谁,从后三章判断,应该是她的丈夫。丈夫远行在外,不知现在何处,但他出行已久,归期或在今日,或在明朝。女子思念极深极切,便经常到路口遥望等待。

这种当最亲密的人即将归来而想去迎接的心情,是古今同理的。古代尤其强烈,因为当时交通不便,一旦分别,动辄三年五年不能相见。李白《长干行》写一对夫妻,也是丈夫远行在外,妻子在家等待,妻子号称一旦得知丈夫归期,便「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那「长风沙」离她所住的地方有七百里之遥,李白写诗常常张口就来,远迎七百里,自是夸张得有些过分,但也的确将这种心情表现得很到位。

《卷耳》诗中这位女子,不知丈夫几时回来,不敢远迎七百里,只能经常到路口去望一望,碰碰运气。又为了生存考虑,一面等待,一面采些野菜。她不到林深草密处去采,只因不想错过丈夫归来的那个幸福瞬间。

此诗第一章,便是以女子采卷耳的一系列动作,来描述这种思念状态。

顺着她的思念,镜头一转,开始描述丈夫从远方归来。诗中没有交代他为何远行,奉命出使,远出求官,在外经商,都有可能,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刻他正在归途之中。

离家已远,回家自然也不容易,「陟彼崔嵬」,骑马登山,行于山道之上,这是正在赶路。赶路便怎么样呢?「我马虺隤」,赶得太急,马已累得病了。怎么办?「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归心似箭,而天限脚力,想到妻子在家,独力维持多年,不知怎样清苦,心中挂念不免又增几分,此情无以自遣,只好取出酒来,暂借酒意,舒散心神。

第二章的行文逻辑,词句结构,与第一章是大致一样的,重心都是有所思的情绪,只是所写的人不同,事不同,消解愁绪的方式不同。

第三章相比于第二章,是相同的意思,改换几个字,又再说一遍。如此回环往复,为的是唱起来顺口而动听,因为《诗经》里的诗,原本都是歌词。

第四章结尾,措辞极为朴实。「陟彼砠矣」,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高山。「我马瘏矣」,我的马已疲累不堪。「我仆痡矣」,我的仆从也都累到半瘫。「云何吁矣」,离家尚远的我,可怎么办?

事实上,他的跋山涉水,究竟是在远行的路上,还是在归来的途中,诗句并没有明说。

我们之所以判断是归程,是因为假如出行不久,他的妻子不会到路口去做望夫石,采卷耳会去林深草密处。而他也不至于一上来就人困马乏,忽忽若有所亡,整日借酒消愁。

假如出行已久,仍在路上晃荡,人困马乏,无可奈何,那么他究竟要去干嘛,就欠个解释。无论是奉命出使,远出求官,还是在外经商,都与他当前的状态,不大匹配。

一首正常的诗,不会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比如「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你不会看完不知道他们想干嘛。

这种例子,无法穷举。总之,诗中人行事,当有其目的,其行为必须可被解释,若其行为莫名其妙,便是没解对,或者诗句本身信息不完整。

若说此人以废柴姿态出场,远行在外,目的不明,那肯定是没解通的。且他出行目的既不清晰,又何苦着急赶路,以致仆马皆病。

所以我们判断,他是在归来的途中。此诗首章,等人是女子目的。后三章,回家是男子目的。这样诗意才完整。

可以设想,也许他离家时,曾与妻子约定,待到来年花开,我便回来。结果他喵三年过去了,还在路上,心里那个急啊。而他妻子,年年此时,便在路口遥望。他则拼命赶路,思绪飘飞,心潮翻涌。这时候小马儿抛锚了。/(ㄒoㄒ)/~~

至此,此诗的字面意思,我们就已经看懂了。还有没有言外之意呢?我认为并没有。

这种夫妻间远隔千里的相互思念,本身已是非常好的题材。作为诗,味道已经很足,完全没有必要在字里行间藏什么政治隐喻。即使真藏了,也毫无意义。因为诗句所使用的字词,根本无法传达这种隐喻。

那么此诗算不算一首好诗呢?

我认为,并不算。

一首真正的好诗,诗意可以婉转,但文字本身不应给读者造成理解障碍。此诗用词太过简约,省略过多,所述场景与情节,只是粗具梗概,前后跳跃极大,需要大加脑补才能理清诗的思路。

在理清思路之前,全诗高深莫测,读者一头雾水。理清思路之后,则发现全诗不过是直抒胸臆,词句极其质朴,极其平常。登上山了,我马病了,我仆病了,怎么办呀。是些这样的话,简直浅显到无聊了。

依据古人见解,此诗大约作于周朝初年,那么距今已有三千年了。对一首三千年前的民歌,我们当然也不可苛责,只需认识到,以现在的标准来看,它已不能算好,但无需质问它为什么不努力做到更好。

当然,此诗在古代,一向默认是好得不得了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古人是怎么讲解这首诗的。

《诗经》在汉朝,原有鲁、齐、韩、毛四家注解。鲁、齐、韩三家,被官方认可,在太学设有相应课程。而「毛诗」一直只在民间流传。

直到东汉末年,经学大师郑玄为《毛诗》做笺注,因郑玄是当时的一代大儒,曾遍注群经,名气极大,当时人们要读诗,总是优先读郑玄的注本,于是《毛诗》成为最通行版本,而另三家逐渐失传。现在我们看到的《诗经》,都是由《毛诗》传下来的。

《毛诗》在每一首诗之前,都有一篇小序,解释此诗为何而作,有何深意。据毛公自己说,这小序乃是子夏所作。子夏是孔子的得意门生,《论语》中,孔子曾特别夸赞,子夏是「可与言诗」的。因此,小序无论有多荒唐,后人都不敢轻易怀疑。

《卷耳》小序说,这首诗写的是「后妃之志」。后妃立志辅佐君王,心心念念要为君王多招一些贤人。因体会到贤臣出使在外辛苦非常,而对该贤臣朝夕思念,以至于忧思绵绵,几乎永无尽时。

毛公与郑玄的注解,便是依据小序加以阐发。

话说当时,一位贤德的后妃,正在采着卷耳。至于此女子贵为后妃,为什么要亲自去采卷耳,他们没说,我们也不得而知。总之当时后妃正在采卷耳。

采着采着,忽然为社稷苍生发起愁来,想着要辅佐君王,应该多招一些贤德之士,将他们置于相应的官位上,以便使社稷稳固,苍生有福。她心心念念想着求贤的事,采卷耳的手,也就慢了下来,最后竟采不满一小筐。

至于一个人如此显然的不宽裕,正在采卷耳以备充饥,为什么会忽然想起这种事,他们没有说,我们也不得而知。

总之当时后妃一面采着卷耳,一面想着要多招贤人。然后就想到,眼下正有一位贤臣出使在外,跋山涉水,辛苦非常。这种情况,大王应该多多奖赏才是啊。

紧接着,大王体会到后妃的良苦用心。等到贤臣回来,便大设酒宴,以君王所用酒器赐酒,请他欢饮。这样后妃就可以不必一直挂念了,是所谓「维以不永怀」。

贤臣一时喝得高兴,酒醉失礼,大王于是又以犀角杯,罚了他几大杯。

为什么他明明因酒醉而失礼,却还要多罚几杯,不怕他更醉更失礼。郑玄说,依据当时礼制,就是这样的。我们姑且信之。罚过之后,为什么「维以不永伤」,郑玄没说,我们也就不知道了。

结尾是,后妃想到贤臣出使在外,仆马都累得病了,这是多么的辛苦呀,我这点朝夕思念之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ˍ⊙)

郑玄将「我马虺隤」的「我」解释为「我使臣」,「我姑酌彼金罍」的「我」解释为「我君」。

也就是说,照他的理解,此诗一共写了三个人,而三个人的行为,都是以后妃视角来叙述的。至于为什么「我君」「我使臣」可以直接称「我」,他没有说,我们不得而知。

毛公说「金罍」是君王专用的杯子,郑玄又说「兕觥」是罚酒专用的杯子。所以「我姑酌彼金罍」,是以君王所用酒器赐酒。而「我姑酌彼兕觥」,便是贤臣酒醉失礼,还要多罚几杯。

我以为,「金罍」「兕觥」不过是酒杯的代称,进而以酒杯代指酒。诗中所写之人饮酒时,未必是用这两种杯子。他在马背上,也许直接对着酒壶咕嘟咕嘟也说不定的。措辞那样豪华,不过是特求诗句华美而已。就像后人写诗,桂华、金蟾、玉盘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用来代指月亮一样。

《史记》里说,孔子摄行鲁政,使「男女行者别于途」。经学大师们效法孔子,整天讲男女大防。结果《诗经》里后妃与贤臣,神交千里,含情脉脉,却又成了正面歌颂的政治教材,岂不是很精分?

这套解说在我们现在看来,全是疯话。但从汉朝一直传到北宋,学者们谨遵不违。偶有几个高明的人,能提出一些异议,也只是小修小补,对「后妃思贤」的主旨,终究不敢怀疑。

比如欧阳修有一部《诗本义》,认为此诗是后妃在向君王解释,为什么要爱惜贤才。后妃打了一个比方,说像卷耳这种野菜,尚且不能快速采满一小筐,可见求贤是多么的难,所以应该多多爱惜贤才。至于卷耳为什么那么难采,与贤才又有什么共通之处,欧阳修没说,我们也不得而知。

又比如,苏辙有一部《诗集传》。说后妃立志求贤,有其志当然是好的,但朝廷选官终究是国君职责,不关后妃什么事。像卷耳这种野菜,采了半天也采不满一小筐,究其原因,自然是不用心之故。如果求贤也像采卷耳那样不用心,则虽有贤人,也难求得了。骑马登山,马已病了,不赶紧换上良马,却只是喝酒来消解愁闷。这样的人,就是反面典型。假如国家有难,这种无用之人,就会立马显露其无能。要他们去赴国难,是无济于事的。所以求贤是要紧的。

欧阳修与苏辙,都是当时的古文大家,大概平时议论发得有点多。郑玄虽是胡扯,还能看到诗中有情绪表达,多少有些诗味。欧阳修与苏辙,则直接把诗解成议论文了。

他两个本是诗词界高手,但面对一首默认很好,而又看不太懂的诗,也是无能为力啊。

到了南宋,已是理学的天下。当时的理学家,是一群极其刻板且无比狂妄的人。他们动不动要上续孟子,认为儒家大道,从文王、周公传到孔子,孔子传给曾子,曾子传给子思,子思再传至孟子,自孟子以后便失传了。此后千余年,读书人要么都是假儒,要么干脆是异端邪说。直到他们理学家横空出世,忽然莫名其妙得了圣人真传,要为往圣继绝学,上续孟子。

按说,要靠这些人来解通《诗经》,基本是没指望的。孔孟毕竟已死千余年,由汉至唐的诸家注本,又都被认作不及格,古之圣贤所作文字,虽有极深道理,道理究竟长啥样,却没有正确答案。于是各自为说,争相阐发义理,陆陆续续,林林总总,累计注本约有数十家。主旨都是要解释,古之圣贤,为什么那样圣,那样贤。

比如后妃如此尊贵,为什么要去采卷耳。有人解释,这是因为当时圣君治国,贤臣主政,君臣上下,后宫嫔妃,皆崇尚节俭,久而久之,就习惯成自然了。

又有人说,卷耳是用来酿酒的,而酿酒是妇人职责,君王赏劳贤臣,必然要用酒,所以采卷耳。他倒不考虑这酒临时酿起,还来不来得及。再说了,「不盈顷筐」,要酿酒你也没采够啊。

又比如,后妃思贤臣,思到如此肝肠寸断伤心彻骨的地步,是不是于伦常有些妨碍呢?有人解释,当时君臣同体,而国君又与后妃同体,因为a=b,b=c,所以a=c,后妃与贤臣原本亲如一家,自然不必避此嫌疑。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至于诗句究竟通不通,根本无人关心。为了阐发自己想到的一个新巧义理,可以随心所欲,将词意解得颠三倒四。他们根本不信,古之圣贤,是有可能好好说话的。

然而,世间事,总不可一概而论。当时离答案最近的人,偏偏是一位理学集大成者。此人就是朱熹。

十一

朱熹与当时别的理学家不太一样,他解诗并不一味阐发义理,而讲究上下文意可通,要多读,读到几十上百遍,自能有所领会,然后是怎样便怎样,诗意自成其理才好,不可瞎解。他说当时学者解诗,空有无限道理,而无一点意味。诗若不通,干枯无味,便是解死了。

在流传至今的所有《诗经》注本中,朱熹是第一个解对了「周行」的人。

他说,后妃想象着自己正在采卷耳,尚未采满一筐,想起文王身在远方,不禁思绪萦怀,无法再采,便顺手将小筐放在了大路之旁。

随后想象着自己骑马登上一座座高山,远望所思之人,欲随文王而去,但马已疲累致病,不能如愿,只好借酒舒散心怀。最后仆马皆病,无可奈何,唯有忧叹而已。

朱熹的解说,仍拘泥于后妃文王。又说全诗只写了一个人,此人采卷耳时,心思动作是女子神态,登高山时,便骑马携仆带酒,仿男子神态。又因无法解答,贵为后妃,为什么会去做这些事,只好说都是想象。这几处,都不免牵强。

但他已看到,此诗写的是对自己所爱之人的思念。这便与众不同。至少已有了些诗的味道,不再只是政治教材了。

十二

当时已有许多学者,质疑「小序」并非子夏所作,而是后人伪托,内容全是附会之词。最先发难,且攻击得最狠的,是大学者郑樵。他的《诗辨妄》,将「小序」直斥为村野妄语。

宋朝人讲究阐发义理,于考证之学,一向不大擅长。而郑樵读书之多,考证之勤,于南北两宋称第一。其渊博,在当时绝无敌手,故其睥睨群儒,自视甚高,且对秦汉以来所有著述之家,均看不入眼。写文章语气也不大和善,常秒天秒地。后人因此常常指摘他的错处。但仍不得不承认,他是整个宋朝学问最大的人。

郑樵的说法,对当时的学术界造成了很大冲击。但学者注《诗》,还是以信小序为主。毕竟解不通是一种常态,信小序而不通,责任不在你这,不信小序而不通,就成笑话了。

朱熹注《诗经》,前后注过两回。起初全依小序,总觉得处处掣肘。后来看了郑樵《诗辨妄》,大受启发,于是将小序全部删去,又注了一回。这才终于有了一部不信小序,而有足够影响力的注本。

自朱熹《诗集传》一出,天下说诗者,遂分为信小序与不信小序两派。两派相互争斗了数百年,争来争去,主旨无非是小序到底真不真。至于诗句通不通,还是没什么人关心。即便要关心,也是力有所不能及。

此数百年间争斗细节,姑且略过。总之依旧无人解通《卷耳》这首诗。

十三

晚清同治年间,有一个叫方玉润的人,写了一部《诗经原始》,从文学的角度来解《诗经》。不再拘泥于后妃、文王,认为此诗只是写一位女子在思念远行的丈夫。

但他说,「陟彼崔嵬」是女子想象丈夫远行辛苦,而「我姑酌彼金罍」,则是女子自己在喝酒聊以解忧。全诗文意,还是解得颠三倒四。

另外,他虽不信孔子删诗,不信小序,不说诗中女子是后妃,但相信古之圣贤将《卷耳》编在此处,必有深意。故他又说,此诗也可解作诗人借夫妻之情寓君臣之义,如此一来,求贤选官的说法,也就可通了。真是费了半天力,仍在原地打转转。

十四

到了现代,钱锺书的《管锥编》,对《卷耳》也做过详细解说。

前面我们已经引述过,他说作为文学作品,诗的作者,不一定是诗中所咏之人。此诗所写夫妇二人,都只是诗中人,诗人代二人表达情意,第一章是以妻子口吻自述,后三章则是以丈夫口吻自述,是所谓「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这是解的非常好的。

但钱锺书认为,此诗写的并非互相思念,而是两个几乎不相干的镜头。第一个镜头,是女子在家思念丈夫。第二个镜头,是极其冷酷的描述,女子虽有无尽思念,丈夫在外却另有遭遇,未必能够感知得到。所以诗中男子,并没有思念妻子,他是真的累了病了,喝酒只是在疲累中聊以解闷罢了。

钱锺书举了许多古人诗词,来说明这种写法是很常见的。比如,陈陶《陇西行》: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女子在家思念,而另一面,她所思念之人,死都死掉了。

又比如刘驾的《贾客词》,先写商人趁夜赶路,不幸被盗贼伏击杀死,后四句说:

扬州有大宅,白骨无地归。

少妇当此日,对镜弄花枝。

商人被杀死的同时,他远在扬州大宅里的娇妻,还在「对镜弄花枝」。

但我认为,钱锺书这个解说是错误的。

首先,后三章「永怀」「永伤」「云何吁矣」等词,是很明显的情感表达,且与第一章的「怀」字有呼应。前后两「怀」字,即是互相思念之证。定要将后一个「怀」字另作他解,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其次,我们同样可以举出许多古诗词,来说明写互相思念也是常见的。(这些例子,我们另文详解,此处暂不细说。)

最后,钱锺书所举的例子,许多都是一方已死,另一方尚且不知,前后对比强烈,故诗味很足。假如《卷耳》后三章,是写男子骑马登山摔死了,那么要算钱锺书解得对,否则的话,还是相互思念,诗味更足一些。

钱锺书对「周行」的理解也有不同。他认为「道路」「官位」两说皆可通。若作「道路」解,则是女子觉得丈夫「长在道途,有同弃置」,而不是将小筐放在路上。若作「官位」解,则略近于陆机之「游宦久不归,山川修且阔」,江淹之「君结绶兮千里,惜瑶草之徒芳」,是心怀幽怨,怨丈夫因公事外出久久不归。

这种解释,必须先为「寘彼周行」专门设计一个巧解,才能说得通。虽富有巧思,却极不自然。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

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首章四句话,主语都是「我」。我采卷耳,我怀人,我将小筐放在路旁。字字直接对应,无需多费心思。

若说是她的丈夫被置于周行,则首章最后一句,主语忽然转换,且主语极其神秘,不知是一种怎样的力量。

女子停止采卷耳,所描述的是一种思念状态。这一动作,本就含有三重意思:因知道丈夫在路上,所以自己到路口等待,因自己在路口等待,所以能顺手将小筐放在路旁。

若依钱锺书的解释,则只有丈夫在路上。女子虽然「怀人」,却没有停下手头工作,仿佛只是念头在脑中轻轻闪过,对自己当前的状态,影响并不大。

既然卷耳常见而易得,古今无异词,那么采而不满,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停下来了,二是地点不对。照钱锺书的解释,她既没有停下来,采摘地点也没问题,可以料想,她一直采下去,小筐迟早要满,又何必提什么「不盈顷筐」呢?

十五

此后的注本,我也翻过好几种,基本都没有超出上述诸家范围。偶有超出的,也解得不好。

比如有人反过来说,认为全诗只写了一位男子,说此诗是作者自述,他设想妻子在家采卷耳,自己则在远行的路上想念她。

有些意思,但终嫌牵强。你想啊,你明知妻子在家吃野菜都采不满一小筐,自己却携仆带酒,骑马登山,越走越远,走得累了就喝两口,是不是也太没心没肝没肠没肺了点?你说你还在想念她,我怎么不相信呢?这种事,也好意思写成诗?还传三千年?

其余注本,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总而言之,从汉朝到现代,从郑玄到钱锺书,诸多大师,对同一首诗作注解,可以有这么多不同的解法,而又各自有其牵强不通之处。其他各种胡扯的解释,还有好大一箩筐。由此我们知道,有的古诗,要想完全解通,是有多难。

所以,不要将自己看不懂的诗,默认为好诗。这样是很容易走火入魔的。读古诗,不妨等看懂之后,再来判断它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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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源:台北故宫博物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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