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而探讨以合作社为载体的农村内生性产业融合模式,对于提升农业产出效率、繁荣农村经济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相关政策的梳理发现,合作社依次经历了初期起步及产业破壁阶段、快速发展与农业产业化阶段、发展壮大与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阶段。在具体实践中,农业多功能开发、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经济良性循环、跨界经营等需求都对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提供了现实动力,合作社也展现出了资源整合、社会服务和公信力增强等优势,并探索形成了农业内部技术融合、纵向一体化经营融合、现代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农业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模式。针对目前合作社所面临的规模小、资金少、创意不足等问题,建议从鼓励合作社向综合和联合方向发展、改善合作社融资渠道、挖掘当地特色文化等方面着手构建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实现机制。 一、问题的缘起近年来,“三农”形势逐渐向好,却也面临一系列风险与挑战,以“老人农业、空心农村和失地农民”为主要特征的“新三农”问题日渐突出,农业传统粗放型生产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后劲不足。对此,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政策文件,将“农村产业融合”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而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至于国内许多学者都将“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促进产业融合的必要对策[1,2,3,4]。那么为什么合作社能够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其背后的政策原因是什么?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势有哪些?其实践模式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有助于深化合作社的相关理论,还可为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新思路和新经验。 在经济学领域,“产业融合”并不是什么新概念,最早源于20世纪60年代因数字技术出现而导致的产业交叉[5],随后开始从信息通讯业向其他经济领域拓展,其驱动力主要来自于管制的放松、技术创新与扩散、市场需求、商业模式创新等[6]。其含义是指因某些技术在一系列产业中的广泛应用和扩散而出现的创新活动发生过程[7]。然而,作为一种应用于农村经济领域的新范式,“农村产业融合”则是需要理论挖掘与实践转化的新概念。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最早于1996年就用“六次产业”(1产业 2产业 3产业=6)这一概念来指代农村产业融合现象,他认为发展综合性农业有利于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民收入[8]。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区别于“农业产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产业化,是农业产业化在产业层面的扩展与升级[2],是指以农业为依托,将劳动力、资本、技术和资源等生产要素进行产业之间跨界经营配置,使农业与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协同发展,最终实现延伸农业产业链、扩展产业范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9]。 从既有研究成果来看,对于合作社与农村产业融合的关系尚缺乏成型的理论解释,但目前学界大致形成了如下三类观点:一是认为合作社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载体。目前涉及农村产业融合的组织有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非农企业和工商资本、平台型企业等六类[10],但一体化经营的合作社往往比农民单家独户实现产业融合更具资源整合能力[11],比农业企业更能结合当地特色,有利于实现产供销间的联合[12]。其作用不仅在于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农业多功能的拓展,还可以促进农村新业态的不断涌现[13,14]。二是认为合作社为实现农村产业融合提供了可借鉴的管理模式。根据法国农业发展经验,一体化经营的合作社管理模式可以延长农业产业价值链,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合作社在法国已发展成为农业和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5]。三是认为合作社可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起农业纵向融合的经营与利益机制,如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入农业的二三产业就可以直接帮助农民获得经营农业下游的收入[16],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同样也会促进合作社等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生[17]。目前中国农民合作社不仅在数量和质量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8],而且在国内各地都开始出现了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具体实践。而在国外,日本农协、韩国农协、法国合作社早已在推动农村产业融合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5]。 综上所述,目前学术界有关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成果较多,但明确有关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内容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而已有关于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成果中多集中于对具体实践现象的描述,而缺乏对于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的动因及其实现机制的学理性分析。据此,文章将紧扣当下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相关政策的演进脉络,分析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动因与优势,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探讨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的具体模式与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的实现机制。 二、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的政策演进改革开放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央政策围绕“三农”问题,大体经历了从解放生产力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再到盘活整个农村经济的改革方案,并陆续提出了有关合作社发展及其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思路。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系统梳理发现,合作社在带动农村产业融合方面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与产业破壁阶段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中国得以确立,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显著提高,但随之形成的市场机制不仅对农民的资金实力和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带来了全面挑战。对此,国务院于1993年颁布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少数二三产业发达的地方则允许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在此政策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得到初步发展。截至2006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已超过15万个,带动农户2 363万户,占到当时全国农户总数的9.8%[19],并在一些地方实践中已经出现了“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随后,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同年农业部开始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该行动计划的核心是通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提高对农户的带动力。且在当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以及促进农村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合作社快速发展与产业延伸阶段年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开启了合作社涉及农村产业融合的新局面。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角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政府贷款担保公司的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此政策影响下,到2011年底,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上升至50.9万个,其中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达26.6万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2.3%,从事购买、仓储、运销和加工服务的合作社分别占3.5%、0.8%、3.3%和2.2%[20]。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再次强调,要继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并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随后的2013年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分别提出“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同时提出“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理念。自此,合作社涉足产业延伸的业务更加丰富起来。 三)合作社壮大与产业融合阶段年至今从合作社法颁布至2015年,合作社数量已从2006年的15万家发展为153.1万家,合作社数量呈10倍增长,并成为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于同年发文鼓励农民合作社广泛涉足农产品加工、销售、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以拓展合作领域和经营内容。在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指出,要继续推进农村产业融合,扶持农户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指出,要支持农民合作社成为乡村建设的主要载体。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强调:“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这些政策文件都体现出国家对拓展合作社功能以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充分肯定,并引领了新时期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通过回溯政策演进过程不难发现,十多年来,中国政府针对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政策大致经历了从提高合作社生产的积极性到鼓励合作社发展纵向一体化、再到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过程。中央一号文件始终都将合作社与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问题联系起来,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国家在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同时也将注意力转移至农村全面发展中来,通过借助合作社的组织平台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 三、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动力与优势为准确刻画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动力与优势,有效区分其融合过程中的形态差异,根据课题组2018年7-10月以及2019年4-5月在湖北、江苏、河北、河南等地对合作社进行的实地调查,主要选取了江苏省宜兴市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河北省肃宁县益源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郝堂村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社以及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桃源村合作社展开案例分析。 一)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动力1.农业多种功能开发需要。农业除了具有为全社会提供基本的粮油肉蛋奶棉麻园艺等农产品外,还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功能[21]。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延长农业产业链。但由于农村地区大规模、持续性非农就业趋势显著,农户兼业行为导致农村优质劳动力大量流失,由此加剧了农村经济的萧条[22]。因此,要满足农业多功能的发展需要,单纯依靠小农生产是难以实现的,亟需以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专业化、组织化的优势,在加强农业生产间联合的同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以无锡市惠山区桃源村为例,该村地处阳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域,自然环境优越,该村结合当地水蜜桃生产,充分利用当地景观的独特性,对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进行了有效开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业融合模式。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合作社与阳山镇桃农协会对该村的农户进行培训指导,改变了过去各自种植的局面,由合作社统一对村民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对桃树进行选育种植,引导农户改用最新的农业技术和种植管理方法,提高了阳山水蜜桃的品质与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合作社还在当地文化方面“做文章”,结合当地桃园、古刹、大小阳山、地质公园等生态自然景观和田园风光,构建了以乡村旅游、农事体验、度假休闲为一体的田园综合商业模式,拓展了农业的多种功能。 2.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需要。家庭不仅是中国人基本的认同和行动单位[23],也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在传统农业社会,小农户生产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及缴纳税赋的需要,而随着社会发展,农业生产的功能已从满足基本生存转移到支持个人及家庭发展方面。面对大市场,小农户无论在科技素质、文化素质,还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的思路上都较为弱势[24],无法自发走上现代农业的发展道路。因此,还需要一个介于农户和政府之间的组织来整合“原子化”的农户,“抱团”共同面对大市场风险,研发新品种、学习掌握新的种植技术及现代信息技术。不同于资本下乡的工商企业,合作社兼具草根性和内生性,社员几乎都是当地村民,除了可以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还能发挥合作社的社会化服务作用,提高农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农民增收的空间。以江苏省宜兴市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便属于一个“抱团”的组织,举合作社全力研发新品种,而后将新品种传授于普通农户,并给农户进行技术示范,满足了农户对技术、信息的要求。除此之外,合作社还建立了自有品牌——“陶都”水芹,通过技术研发和专业化种植使得水芹价格从每斤不足1元提高至2~3.5元(调研时当季价格),增加了普通社员的收益。对当地村庄及周边村庄而言,由于当地水芹种植名声在外,吸引了大量外来资本投入水芹种植,农户的土地流转收入及涉农打工收入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3.农村经济良性循环发展需要。尽管城乡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缩小的趋势,但城市对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为了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与发展空间,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进入城市务工或创业,农业生产兼业化、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程度仍将进一步加深[25]。这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其中之一便是农业生产投入不足,包括人力资本投入和资金投入的不足,产生直接后果是农业产出下降,食品安全不能保证,甚至出现大规模的土地抛荒现象。因此依托合作社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可以让农民实现就近就业,成为村庄发展的“助推剂”,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将资本、技术等先进生产要素吸引到农业、农村,为当地集聚产业、人气和利润,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4]。河南省信阳市郝堂村的夕阳红资金互助社通过发展村民共同体内部资金互助,促进了村庄内部资金的流动,激活了村庄活力。在其影响下,乡村旅游业也得到了同步发展,游客的激增又带动了当地特色农产品的销售,如信阳毛尖、板栗、莲蓬等,即便种植普通水稻也能直销于农家乐,实现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 4.合作社跨界经营需要。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社仅涉足小麦、玉米、水稻等大田粮食作物的生产环节,其总体收益是较低的,即便合作社的机械化、专业化、组织化程度高于普通农户,其收益水平也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因此,合作社还需要通过跨界经营,链接上下游企业,延长产业链,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让农户和合作社在其他环节获取除农业生产外的收入,满足自身的发展。此外,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合作社如果不能给社员带来高于成员自身经营的经济效益,将难以获得社会的认可,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因此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会逐步从单一生产转向多种经营,从而走上产业融合的道路。肃宁县益源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在访谈时就提到“做农业怎么赚钱,单单种出来这不稀罕,你给小麦打了壳,磨成面这是初加工,把面粉按照等级装袋,印上合作社的商标,送到超市这才是真正稀罕的,才有赚头”。在这个意义上,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综合化业务的跨界经营也为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提供了原生动力,同时也保障了普遍农户对合作社多元服务和业务的发展需求。 二)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优势1.草根性的就地资源整合优势。不同于资本下乡式的外生型要素整合[26],合作社属于内生型要素整合,具有独特的草根性和亲和力等特点[10],有利于就地实现村庄内部资源的开发与整合。一方面,合作社成员多以当地村民或邻近村民为主,具有较强的地缘甚至亲缘关系,生产经营目的集中于改善自身生活条件,因此其生产合作更具主动性,能较好地契合地方的资源禀赋,有利于实现地方劳动力、农产品、土地、技术、文化、自然资源等要素的优化组合;另一方面,合作社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经营目标,并积极关心农村社区,有利于农村权力结构的内生整合。从课题组所调研的合作社实践案例来看,农民合作社多依托本土资源生产特色农产品,如水芹、茶叶、小麦、花生等,并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开发经营,当地农户积极参与,促进了农村内部资源的利用与整合。 2.非盈利性的社会服务优势。与企业不同,合作社并不是以谋取最大收益为主要目的,为社员提供服务也是其功能的一个重要体现。因此,农村产业融合不只是产业的融合,更是人的融合,传统农民往往缺乏除农业劳作外的其他技能,农村三产融合的关键在于如何使农民转变观念,去尝试、去实践并做大做强。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1895年确立的基本原则及目前合作社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实践,关心社区及教育农民的原则得到了较好的展现,为农户提供生产技术培训成为多数合作社的日常事务。且随着农村教育的普及与农民民主意识的提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农村能人不断涌现,其领办的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更有可能将收益应用于乡村社会环境的改善以及社会福利的增加。目前合作社为空巢老人提供免费或优惠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案例已不鲜见[27],如江苏宜兴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通过水芹种植为农村老人提供福利性就业机会(为当地老人尤其是腿脚不便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就业机会);河北省肃宁县益源种植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为老人提供养老院养老服务;河南信阳郝堂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通过开展信贷业务为老人发放养老金,合作社社会服务功能的拓展更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3.内生性的公信力优势。相较于其他推进产业融合的载体,如农业龙头企业、政府部门等,农民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是由农户自发组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并由农户进行自我管理,是较受农民信任和认可的组织形式,在带动农村产业融合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自然也具有较强的公信力。据相关研究发现,合作社带头人一般是在村庄里比普通村民具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且能够通过此类资源获得并进行权威价值分配的村庄经济能人、政治能人及社会能人等[28],他们通常在当地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威望。虽然当前在中国部分农村地区存在空壳合作社、“大农吃小农”等现象,使农民合作社的带动效力受到了质疑,但调研发现,相较于外来企业或私人式作坊,“知根知底”的合作社及合作社带头人更容易让村民信服,更有利于将全产业增值的收益留在农村和当地村民手中,因此合作社在带动农村产业融合方面也更具公信力优势。 四、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不同模式对于农村产业融合模式的总结,目前学界存在不同看法。按照农村产业融合的范围,可划分为农业与现代信息产业、现代工业的融合,以及农业与旅游、休闲、健康、文化等服务业的融合[29]。但如果考虑到农业内部的产业划分,则应包括农业产业内部子产业之间的融合、农业与外部产业的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向农业渗透融合以及新兴产业的替代融合四种模式[30]。文章结合这两类观点,同时结合农村产业融合在实践中的表现,根据农业与不同产业融合的关系,将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应用模式分为:农业内部技术融合、纵向一体化经营融合、现代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农业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四种模式。 一)农业内部技术融合这类融合模式因发生在农业内部而主要属于由于技术革新而导致的产业融合,具体表现为农业技术的革新开发出的替代性或关联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通过渗透、扩散融合到其他产业之中,改变原有产业生产的技术方式[31]。以江苏省宜兴市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目前成员382人,主要的经营方向是水芹种植与加工,水芹种植面积1 800亩,经营辐射面积5 000多亩。在过去水芹是单季作物,每年仅能种植一季,由于产量低、价格低,农户生产积极性不高,且很难实现水芹种植技术的更新。丰汇水芹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借助众多高校的科研技术力量,使水芹种植突破了季节限制,由一年一季变为一年四季皆可种植,但受制于土地肥力和劳动力的因素,当地采用土地轮作的生产方式,每亩地平均约种植3茬,即便如此对水芹种植产业而言也是显著的技术突破。合作社掌握该技术后将此技术教授于社员,并为社员配发农资、宣传农业讯息,合作社成为传播农业技术、传递农业政策以及讯息的平台,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以2018年水芹市场价格为例,春芹能卖到每斤2元,每亩能产出8 000斤;夏芹能卖到3.5元,亩产5 000斤。以当地农户户均3亩地为例,全年种植水芹可收入5~6万元。水芹产量的提高导致市场供应充足,为防止出现产品滞销,提高水芹的市场价值,合作社又出资购买机器设备,对其进行深加工,制作出各类酱菜产品,进一步提高了水芹的附加值。 二)纵向一体化经营融合相关研究表明,合作社在横向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往往还会向产业链上游和下游纵向拓展业务范围,以分享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润,显著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建立风险分散机制,提高农户对市场风险、自然风险、金融风险的抵御能力[32],目前纵向一体化经营融合已成为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一种典型模式。以河北省肃宁县益源种植合作社为例,这一合作社正式注册于2010年3月,是集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收购、贮藏、销售为一体的经济组织,属于国家级示范社,它将“种地”和“建厂”联系到一起,发展纵向一体化经营。首先,合作社对入社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根据市场需求统一种植特色黑小麦、玉米、黑花生、黑芝麻等作物。其次,合作社把从社员那里收购来的农作物送入合作社加工厂:将黑小麦加工为黑小麦仁、黑小麦粉;玉米加工为玉米油、玉米糁(玉米磨成的碎粒);黑花生加工成黑花生油、黑花生酱;黑芝麻加工为黑芝麻糊、黑芝麻香油、黑芝麻酱等,产品类型丰富,涵盖高中低三档。再次,合作社统一使用注册商标“翔贵”对农产品进行包装,再上架家乐福等大型超市,最终流入消费者手中。该模式以合作社为载体,较好地将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整合在一起,通过延长产业链将收益留在了合作社,并通过分红返利等形式返还至普通农户。据该合作社测算,其通过纵向一体化经营融合模式使加入合作社农户的种植收益每亩增加700元,显著提高了农户收益,使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三)现代农业与旅游业融合现代农业与旅游业融合属于典型的产业跨界融合,由于其效益突出成为当前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重要模式。以河南省信阳市郝堂村为例,该村在2009年以前十分破败,村内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属于典型的空心村,村庄内留守人员以种植水稻为生,因缺乏有效管理以及生产技术等原因,村民收入较低。后来,郝堂村在区政府、村委及学者李昌平支持下,建立了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社,以合作社为平台开展村庄内部资金互助。该合作社收益用于村庄内入社老人的分红,而资金贷给村内有需要的村民,合作社不限制资金使用方向。由于郝堂村地处山区外围,景色宜人,且距信阳市仅半小时车程,具有良好的旅游业发展潜质。自2011年起,该村整合村内资源,修路建桥,改造水田,发展乡村旅游。同时,农户借助合作社提供的互助资金进行农家乐房屋改建、村庄环境改善以及特色农业发展,使现代农业与旅游业同时兴盛起来。尽管合作社初建时仅有启动资金34万元,但资金互助合作社作为促进该村发展的“发动机”,通过村庄内部资金的流动,使“资金血液”流向村中各个部门,激活了村庄活力,而旅游业的发展又进一步带动了当地现代农业的发展。蓝莓、桑葚、火龙果等生态采摘等形式以及特色农产品如信阳毛尖(茶叶)、板栗、莲蓬等深受游客欢迎。资金问题的解决使村庄经济得到了良性循环,使越来越多的资源要素参与进来,游客吃、喝、玩、住、娱产生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与创业机会,吸引外出务工人员重新流回村庄,寂静的村庄重新变得热闹。 四)农业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虽然农业生态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是乡村振兴背景下涌现出的一种新业态,但却表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江苏无锡市阳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域的桃源村,拥有悠久的种桃历史,由于所在区域地理较为独特,土质含多种微量元素,特别适宜水蜜桃的生长。该村自1987年开始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将所有水稻田全部改种水蜜桃,目前该村拥有4 000多亩桃林,但是近年来也遭遇了一系列制约发展的问题:如桃树衰老、农业生产后继无人、水蜜桃品质下降以及品牌混乱等。2008年年底,为解决此类问题,他们积极培育以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双置换的方式引导村民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有序流转,搞规模化经营与农场化改造。目前该村建有水蜜桃种植类合作社38家,家庭农场9个,并由村委牵头成立了综合社,统一使用“太湖阳山”品牌商标,提高了种植收益。除了生产水蜜桃外,当地合作社还深入挖掘特色农副产品,一是与江南大学合作,研发水蜜桃汁,受到市场好评,成为当地有名的“网红”产品;二是深度开发当地传统美食,如具有民间特色的大麦饼、阳山团子、糕点等,不仅供给当地消费,还通过电商销往全国;三是充分利用种养结合的生产优势,发展生态养殖业,如在桃园里养殖鸡鸭等禽类,土鸡蛋成为热销旅游产品。除了发展生态旅游外,阳山镇与桃园村共计投入约1 500万元,对寺舍、大路头等具有历史底蕴的古村落进行包装整治,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建立了田园创意文化园。在此过程中,合作社不仅积极引导成员创办农家乐、民宿等项目,协助村民进行品牌推广,还提供桃子采摘、垂钓等休闲娱乐项目让游客体验农事,挖掘了农业的休闲娱乐与文化体验功能。 五、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的瓶颈与破解策略从实践层面上看,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完善且面临较多瓶颈问题。(1)经营规模小,发育不充分。虽然当前中国合作社数量庞大,但从发展质量来看,合作社个体发展规模仍然处于初期阶段,且“假合作社”“精英俘获”问题突出[33],这部分发育不充分或者发育畸形的合作社多处于满足自身存活阶段,仅能为社员或自身提供少量的服务,自身发展能力弱,且经营方向单一,管理松散,受制于自身体量,很难开发产业融合项目和发挥合作社的引领作用。(2)资金运转不畅,融资难度大。从桃源村合作社案例来看,其成功一方面得益于合作社自身经营得当,选择了正确的战略方向,另一方面也得到了当地镇、村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及对周边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从产业链延伸的角度看,如果合作社要涉足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包装、营销等环节,需要大量的投资,而一般的小型合作社根本不具备充足的资金储备,也就难以实现产业的延伸与升级。有数据显示,全国约有70%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时存在长期资金与流动资金缺口,而处于“弱势联合”的合作社形势就更加不容乐观[34]。此外,目前针对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也较为单一,申请难度较大,合作社及农户不易获得,这也为合作社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带来了困难。(3)发展休闲农业创意不足。从目前主流的休闲农业模式来看,农家乐、采摘、垂钓等项目已普遍存在,且各地间相互模仿,从宣传标语到房屋装饰再到活动形式都缺乏创意,游客往往游览一次就失去兴趣,当地“特产”也是在旅游市场上随处可见的产品,往往不能吸引游客。在这个过程中,合作社由于缺乏专业的人才来规划发展方向,具有文化内核和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模式相对匮乏,部分休闲项目与合作社主营业务结合不紧密,甚至服务业态呈现“四不像”状态,无法达到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预期效果。 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合作社带动产业融合的能力:(1)要鼓励支持合作社联合社与综合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通过弱者联合,改变了农民在市场单打独斗的局面,而合作社间的联合则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从而提升了合作社的影响力与带动能力。另外也要看到,综合合作社在产业融合中往往因其“综合性”更易将分散的资源整合,形成农村产业融合一盘棋的局面,发挥最大效用。同时,还要倡导国家在政策上多给予扶持和引导,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与积极性,通过合作社这一载体更好地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改善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和推广对合作社人才、资金、技术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合作社应适时做出相应调整。除了鼓励合作社间的合作外,一方面应当适当引入外部工商资本与合作社进行合作,将合作社的本土化优势与工商资本的先进管理、运营、资金、宣传等优势结合起来,以让利换发展;另一方面,各地政府还可通过财政奖励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并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引导其规范发展。(3)积极推进农业与旅游、健康养老以及特色农产品等深度融合,探索农村产业融合新业态。同时开发农村乡村游要保持乡土风貌,尽量避免人云亦云引发的同质化竞争,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增强文化教育尤其是农耕文化教育,将文化融入到乡村游中,保护农村文化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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